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0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很多時候你會遇到一些欠債不還的事,當你要維護自己的權益的時候卻發現你只有欠錢人的名字和電話,這個時候你該怎麼辦呢?以下分享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1

欠債不還只有被告姓名電話可以起訴嗎

無法起訴。

要起訴他人,首先需要備齊起訴所需的所有材料,除了被起訴人的基本信息外,還需要提供起訴原因,及支持起訴原因的證據,全部備齊後方能至法院提交訴訟。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

若有個人無法收集的信息及證據,則可請律師事務所代理收集,若原告方以侵犯個人隱私的方法獲取被告方的信息和證據,則該信息和證據將無法作爲合法的庭上信息及證據來使用。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2

一、有人欠錢不還只知道電話怎麼辦?

可以協商要求支付,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請起訴來判決處理,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第三步:申請複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 第2張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爲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欠錢不還的行爲,是需要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債務人拒不還款的,還需要根據實際的債務形成原因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進行申請處理。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3

若清楚該欠款人的大概信息,如叫什麼名字,家庭大概在那個區域,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委託律師調取具體信息,以做下一步主張權利所用。鑑於現在電話號碼都是實名的可以通過電信查詢該人的身份信息然後做進一步排除。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欠錢不還只有姓名電話 第3張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爲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覈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當事人在訴訟時,應該遞交案件的證據和訴訟書,在訴訟書中詳細的說明案件的具體原因和事實,將自己的訴訟請求進行書寫。人民法院在開庭前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對案件進行審理,調解辦理案件的償還時間和具體數額。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