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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的作文(集錦6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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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可分爲小學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法律的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法律的作文(集錦6篇)

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是21世紀國家建設的主力軍,從小就培養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識。也只有這樣,祖國的天空纔會更加湛藍!花朵纔會更加鮮美!

少年強,則國強。我們已經年滿十二週歲了,我們長大了、長高了、也很懂事了,我們是祖國的未來,剛剛發芽的祖國花朵的幼苗,我們也有了自己的道德要求,法律就是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必須要遵守的一種行爲規範。

記得一天放學時,有些同學拿着零花錢去購買新文具,有些同學在等待着自己的獎章一起回家。就在這個時候,聽到一個婆婆怨恨的對着一個女人和一個孩子吼着:“你!不知好歹!婚都離了,就各過各的!不要老是糾纏着孩子!”後來才知道,那個孩子的父母親離婚了,孩子歸男方撫養,當天是奶奶接孩子回家,但是媽媽來接孩子了,奶奶覺得媽媽不講理,孩子明明是歸男方撫養,媽媽不應該來接孩子。

其實那位婆婆理解錯了,即使他們離婚了,孩子還是兩個人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爲他們的婚姻中斷而中斷的。

那位婆婆的蠻橫不講理只是因爲她不懂法,不知法,使得大夥兒們看她的笑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8條第1款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老人不懂法,卻並不能導致當今社會的年輕人不知法,更不能讓我們青青幼苗不學法、用法。

當然,全球各地有許多人知法犯法。紐約,這個繁華的國際大都市,卻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而在我國學生羣體中也存在着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現象。強要同學錢財,參與搶劫,更有結幫犯罪的惡劣現象。新聞據報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萬寧市17歲學生溫其,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來自公安機關的一則統計數字表明,80年代後期到現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發展趨勢。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竟佔了其中的15.1%。犯罪,無疑永遠威脅着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正義。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地健全和完善,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要學會捍衛它!

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爲“現在違反一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請你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後悔呢?所以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中國的法律歷程,歷盡千載風塵,吐故納新綿延不斷,法治社會人心所向我深愛的祖國,你的春天鮮花爛漫;法治社會讓你四季如春。

我們的法律,爭做法律忠實的守護者。

生活中,法律有時候似乎離我們很遠,有時候又似乎離我們很近。說遠,是因爲我們不知法,不懂法;說近,是因爲生活中處處都有法律約束着我們的行爲,甚至會不知不覺中犯了法。

在我看來,法律其實離我們很近。國家明文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一概不允許進入網吧。可有些黑心網吧老闆爲了賺錢,不顧及法律,讓正在上學的未成年人隨意進出他們的網吧。如此,不僅讓那些學生沉迷其中無法自拔,走上了厭學棄學的道路,更是使得法律形同虛設,損傷了法律的尊嚴。

鄰居家的亮亮就是一個鮮活的事例。小學成績優秀的他,自從被他的哥哥帶到網吧玩過一次,就似鐵塊遭遇了吸鐵石,戀戀不捨離不開網吧了。每天放學回家路上都是拐向網吧的方向,一直玩到爸媽找到網吧揪着他的耳朵,才迫不得已地跟着爸媽回家。最初他的爸爸媽媽只是苦口婆心地勸說,慢慢地變成了怒氣衝衝的訓斥。隨着去網吧次數的增多,屢教不改,他的爸爸媽媽竟以拳腳相加,並再也不給亮亮零花錢了。隨着亮亮對網吧的沉迷,就像染上了毒癮的人一般。沒了零花錢的亮亮因爲缺錢進不了網吧,竟然偷竊爸爸媽媽的錢又去了網吧。事情敗露,少不了又是一頓拳打腳踢。

在學校裏的亮亮,也不再是之前那個活潑開朗、深受同學歡迎的優秀生了。每天上課都會經常打瞌睡,下課後就坐在座位上沉默寡言,目光呆滯,好似一樁木頭一樣。這所有的變化,難道不是黑心網吧老闆違法經營的錯嗎?

網吧真的有這麼可怕嗎?寒假裏,我向爸爸坦露了我的疑惑。爸爸同意帶我去網吧感受一下。推開門,一股濃烈的煙味和刺鼻的垃圾食品的味道撲鼻而來,昏暗的大廳裏,每個閃着熒光的屏幕面前都有一個圓圓的腦袋,真是座無虛席啊!在這樣的環境裏,原本該是鮮活的人似乎成了一個個沒有靈魂的動物,只是機械地不停地操作着鼠標。他們有些人呆滯地看着電腦屏幕,目光空洞;有些明顯是學生模樣的男孩兒,躲在昏暗的角落裏玩的津津有味,時不時還發出一兩聲怪異的驚叫。

我向爸爸使了個眼色,和爸爸一起來到吧檯裏工作人員面前。爸爸用半帶開玩笑的口吻說道:“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能進入網吧,你怎麼讓這些學生都進來了?”那人趕緊遞上一支菸給爸爸,支支吾吾地嘟噥着,並作勢對靠近的二個男孩說:“快點啊,你們時間到了趕緊走啊。”

我和爸爸走出網吧,回頭赫然發現網吧門口貼着一張醒目的標語:未成年人不得入內。幾個字是那樣的大,那樣的醒目,可網吧老闆的心裏真的有這幾個字母?

是的,亮亮和那些迷上網吧的學生們,固然缺乏自控力,可那些無視法律規定的黑心網吧老闆難道不也有責任嗎?如果所有的網吧老闆都能遵守法律不讓未成年人進入網吧,那麼一些癡迷網吧的學生,不就多了一絲向上奮進的希望嗎?

其實何止是網吧老闆,生活中違法的現象不是還有很多嗎?工廠亂排污水,商販製造出售假冒僞劣產品,各種欺騙欺詐事情……生活中如果我們都能知法懂法,不去做一些違反法律的事情,社會是不是會多一些美好呢?

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從自我做起,從今往後,做一個知法懂法的人!

亞里士多德曾說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纔有好的秩序。"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可見法律對我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那法律到底是什麼?或許沒人能說明白。

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護神,讓森林中的雀兒、小鹿、小熊等動物有一個安全、溫馨的避所;讓海洋裏的魚兒、烏龜、鯨魚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純淨、清澈的海水;讓陸地上的青草、鮮花、綠樹有一口新鮮清新的空氣……所以,法律無時無刻都在我們的身邊,悄悄地保護着我們。所以我們要知法、守法、護法的合格公民。那我們要如何做呢?

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與法律同行"從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着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沒錯,如果沒有人違反法律,就沒有事故的出現,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這裏面有着很奇妙的關係,而一切都關於法律,所以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與法同行,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了。作爲青少年的我們,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

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我們的社會經驗不夠豐富,卻自我感覺已經是大人了,喜歡獨來獨往,而有時卻有懷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因此有些學生喜歡拉幫結派,重"感情",講"義氣",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強行索取他人的個人財產,發生與他人鬥毆,一句話說他不對就拳腳相加,打得你求饒爲止。連點學生的樣子也沒有,說難聽點,這就是地痞流氓。當他們在家庭、公共場所遇到社會難題時,只相信自己,過於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聽家長老者的勸阻,遇事不冷靜,行動不計後果,喜歡"先動手,後動腦",事過之後也沒任何反應,知道冷靜下來發現出了大禍才驚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於網絡、電子遊戲之中,因沒錢玩遊戲,常常幹出不可饒恕和難以想像的事情來。這時,一切的一切已經遲了,一個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就再也無法彌補了。

法律是神聖的,也是公平的。沒有了法律,我們就不能公平公正地處理一些糾紛和矛盾;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不會如此美好幸福;沒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會一次次重演;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就沒有保障。法律不是一種約束,而是一種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則。我們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當我們遇到非正義行爲時,要理智的制止。我相信無論遇到什麼,法律都會給予你無限的勇氣和力量,關鍵是我們要學會用心去對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捧着一顆心來,不帶一棵草去。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做一名知法守法護法的合格公民!

法律並非一種單純的條文體系,或者什麼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工具,它應該是活的,物質與精神所並存的系統。從教會法乃是第一個西方近代法律體系便可看出,法律的精神涵義其實比想象得深刻。在審判之時,爲何要以賦予罪犯以特定的尊嚴和權利,而不是單純地法官高高在上對其進行審判爲原則?按理來說,罪犯即是有罪之人,似乎犯不着給他尊嚴之類。

從普遍的認識角度講,是說不出道理的。那麼,其來源還是神學還是精神層面的東西:“儘管犯罪與罪孽之間的聯繫造成了罪犯方面對於上帝的無限責任,然而包括守法者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具有的罪的屬性卻起到了降低自以爲是的義憤作爲刑法組成部分重要性的作用。 ”這個原則對於有宗教背景的人而言,自然是非常淺顯,但由此又引出了這樣一個問題,對於不信教的人來說,這個原則的意義何在?西方法律的許多原則建立在神學背景之下,至少是在信仰的背景下。對於只把法律當作實現自己利益、保護自己權利的工具的國人來說,並不存在對法律精神上的信仰和傳統,那麼如何從本民族的精神出發,尋找一條結合的道路,而不產生排斥,真是非常複雜的一個問題。 三、偏見的惡性 偏見給我們帶來巨大的傷害,在歷史上屢見不鮮。其反映在學習上時,也是一個道理。對於中古時代和基—督教會的偏見,使我們一直認爲這些是那個時代落後的代表,並無不自豪地說着“西方不亮東方亮”,將野蠻、落後等詞語同歐洲中古時代相聯繫。其實並非如此,尤其在讀過本書之後。近代西方的一切思潮,其實並非只是對希臘羅馬文化復興後、擯棄中世紀糟粕而產生的。

法律體系、學術方法、相互制約的權力(封建權和教權)、神學思想……那些後來成爲啓蒙思潮精華並且一直延續至今的東西,都可以從中世紀找到它的源泉和基矗比如,以前對於格里高利的教皇革命,更多看到的是一些負面的評價,本書以非常大的熱情頌揚這次革命的意義,並將其與英國革命、宗教改革、法國大革命等並稱爲偉大的革命。還有一個一直以來的偏見是,歷史可以用確定的規律予以描述,任何國家或者民族的歷史都脫不開這個規律。這自然是受達爾文進化論影響。正如作者在書中所說:“從歷史的觀點看,黑格爾假定意識決定存在的觀點是錯誤的,但這一事實並不意味着馬克思所主張的存在決定意識的觀點是正確的。在歷史的真實生活中,誰也不‘決定’誰;它們通常是並駕齊驅;當情況不是這樣時,便有時是這個有時是另一個成爲決定的因素。”

並沒有誰說的規律可以解釋一切歷史活動,那麼這就說明,歷史並不是可以套用公式的。但可惜的是我們的教學中目前還是堅持着這一套,至少是在大學以下的教育中。“要知生命創進不受任何限制雖然可能有其勢較順之順序,卻並無一定不易之規律……在生物界中,雖不妨有高下之第,卻無必進之階。”幾十年前,梁漱溟老人即已能看得如此透徹,爲何現今發達而開放之世,反倒後退了許多!

“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幾個簡單的字眼,告訴我們:不要因爲惡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無視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認爲違反法律然而件小事,可我們作爲祖國的一份子,社會的一員,就應從每件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個年僅14歲的男孩,因沉迷於網絡遊戲,家裏因他一貧如洗,但然而又因實在控制不住自我的慾望,竟起了搶劫的念頭。那然而一個下午,他像以往一樣來到了那家他平時愛來的網吧,可因錢不夠被人攆了出來。一時的貪念與怒火充滿了心中,他看見街對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錢,嘴角揚起了壞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來到一條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見周邊無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錢,妹妹不肯,說那然而媽媽給的過年錢,求哥哥放她走。一時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搶,可妹妹大聲哭了起來,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見報警,便舉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當場因流血過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這樣離去,如果當時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會造就這樣的慘劇!

曾聽過,一個利慾薰心超市老闆,爲了錢財,綁架富家孩子,謀財不得竟將其殺害,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年就這樣遠逝;幾個六年級學生因說髒話,得罪了一羣不良少年,一時憤怒,竟舉刀殺害了他們……多麼讓人痛心的事例啊,都然而在爲了自我的前提條件下,而拋棄別人!

記憶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無視紅綠燈的存在,而喪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爲了錢財,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還有多少人,因一時的憤怒,殘害了別人的性命!

如果我們用理智的態度去對待,然而不然而能夠避免發生一個又一個這樣可怕的杯具呢?如果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然而不然而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杯具呢?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我的行爲,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爲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着我們。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爲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我的行爲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爲都然而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我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裏就能夠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能夠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這天,用法律充實自我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

法在心中!快樂就在身邊,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銘記法律的尊嚴。

“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幾個簡單的字眼,告訴我們:不要因爲惡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無視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認爲違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們作爲祖國的一份子,社會的一員,就應從每件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個年僅14歲的男孩,因沉迷於網絡遊戲,家裏因他一貧如洗,但是又因實在控制不住自我的慾望,竟起了搶劫的念頭。那是一個下午,他像以往一樣來到了那家他平時愛來的網吧,可因錢不夠被人攆了出來。一時的貪念與怒火充滿了心中,他看見街對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錢,嘴角揚起了壞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來到一條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見周邊無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錢,妹妹不肯,說那是媽媽給的過年錢,求哥哥放她走。一時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搶,可妹妹大聲哭了起來,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見報警,便舉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當場因流血過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這樣離去,假如當時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會造就這樣的慘劇!

曾聽過,一個利慾薰心超市老闆,爲了錢財,綁架富家孩子,謀財不得竟將其殺害,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年就這樣遠逝;幾個六年級學生因說髒話,得罪了一羣不良少年,一時憤怒,竟舉刀殺害了他們……多麼讓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爲了自我的前提條件下,而拋棄別人!

記憶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無視紅綠燈的存在,而喪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爲了錢財,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還有多少人,因一時的憤怒,殘害了別人的性命!

假如我們用理智的態度去對待,是不是能避免發生一個又一個這樣可怕的杯具呢?假如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杯具呢?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我的行爲,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爲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着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爲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我的行爲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爲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我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裏就能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能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這天,用法律充實自我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

法在心中!快樂就在身邊,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銘記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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