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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法律作文集合五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7.2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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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爲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作文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法律作文集合五篇

法律作文 篇1

在大多數人心中,校園應當棲居着衝融明媚的青春笑靨,讓人終生眷戀。然而近年來愈漸嚴峻的校園欺凌事件卻讓校園成爲了一些孩子畢生不願提及的地方。由此看來,校園欺凌不僅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間的小打小鬧那麼簡單,校園欺凌帶來的陰影,往往會籠罩當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園欺凌的殘酷,有時讓成年人也觸目驚心。這些惡劣事件無疑直接傷害了受害者的身體,更給其幼小的心靈造成不可磨滅的創傷,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產生自殺心理。然而校園欺凌的“受害方”不僅是直接受傷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視的“旁觀者”。施暴者在長期施暴中心理髮生了極大扭曲,極有可能養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惡性人格;而旁觀者常年旁觀暴力事件,可能會對欺凌行爲產生麻木心理,或者對同學關係產生不安與恐懼。校園欺凌就這樣散射性地對一代學生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足見其大害矣!那麼爲什麼這種惡劣的社會現象,會在本純潔美好的校園發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況曾言“人之性惡”,所以必須“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施暴者童年沒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導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個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識不足,沒有認識到校園欺凌的惡劣性質,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會風氣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長、學校往往“好面子”,不願將事情鬧大毀了自家臉面,卻忽視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響,只會讓校園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們不缺乏極具保護意識的家庭,但校園欺凌仍在發生,只因在我國相關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遲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見,法律不應遲到,更不應缺席——且對於某些事件,遲到即意味着缺席!

對於校園欺凌,法律不能寬容更不能縱容。校園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爲社會對事件性質不夠重視,而法律的嚴苛恰恰能引起公衆的關注度。法律懲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讓受害者得到應有的人身保護,也使旁觀者自覺遠離暴力事件。

對於校園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園欺凌有關法律一般集中解決肢體衝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視了對受害者心理傷害更大的“軟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護範圍應該有所改變,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發生與惡化。

對於校園欺凌,法律不能遲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遲到的法律前已結束了年輕的生命,施暴者也許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長爲更惡劣的人……讓法律起到它應有的作用,還人們記憶中純真美好的校園!

法律作文 篇2

走路和法律有關嗎?當然有。而且關係可是非比尋常。

以前,我走路都是連跑帶跳的,過馬路時只要看見得沒車就一溜煙兒地過去了,管它紅燈、綠燈呢!……

記得那是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一個十一、二歲小孩在馬路上走着。只見他右手玩着悠悠球。突然,十字路口的紅燈亮了,那個小男孩一心只顧玩球,根本沒有看見。

正在這時,“黑色幽靈”神奇般的出現了——一輛載滿紅色磚頭的`貨車,正對面駛來。只聽“砰”的一聲,人們都驚呆了。一切都完了……

當我看到那一幅幅血淋淋的圖片時不禁嚇出一身的冷汗。我這時才知道我以前的做法是多麼的危險,讓父親和母親擔驚受怕。因爲無數的交通事故都是和行人有關的,不文明走路,可是要會出生命的代價的啊!

從那以後,我看着紅燈、綠燈過馬路,過馬路時每次都走斑馬線。在超市乘坐有扶手的電梯時儘量靠右,讓有急事的人從左邊快速通過。

最近,我還看了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我懂得了:車讓人,讓出一份文明;人讓車,讓出一份安全;車讓車,讓出一份秩序;人讓人,讓出一份和諧。

讓我們大家一起來遵守這份安全,這份文明吧。

家長寄語:孩子的安全關乎我們每一個家庭的幸福,我們要遠離“黑色幽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法律作文 篇3

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法律就像我們身邊的守護神,保着我們的權利。

記得前不久,銀礦新村的堵路事件,鬧得很大。我一打聽才知道:沙場和鉛鋅銀礦的渣土車來來往往,每天都有幾百輛車子從這兒經過,弄的滿天都是灰塵,路面坑坑窪窪的。這些渣土車對居民的影響很大,每天還撒出一些土來,環境衛生很不好。居民用一把長長的椅子橫在路中間,只留一點空隙讓行人和小形車輛通過。經過和沙廠負責人再三協商,居民暫時讓沙廠車輛通過。

安靜了一陣子,又有一輛滿載着一車渣土的“康明斯”從這裏經過,這次居民們不放過它了。用一輛電動車攔在路中間,並且報了警。再三調解下,沙廠做出讓步,每天定時灑水,車輛不超載,讓環衛工人來清掃路面。

我認爲,這些渣土車不能超載,或者就不應該出現在居民區。“車輛不能超載”這條是交通部門頒佈的,大家都知道。這些渣土車竟然在光天化日下違規,是非常危險的,如果撞了人怎麼辦?如果破壞了環境怎麼辦?如果出了危險誰來負責?

老師經常教育我們要守法、懂法,就連一年級的小朋友都知道,難道這些駕駛員連一年級的小朋友都不如嗎?

看來,我們要多多認識一些法律,保護我們的合法權利。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

法律作文 篇4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話告訴了大家規矩的重要性。自古以來,規矩就一直在人們身邊。隨着時間的推移,規矩也在不斷變化。到了今天,規矩以成千上萬種形式出現,但是最大的規矩是法律。而今,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法律制度不斷地完善,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

法律,簡單地說,就是立法機關制訂的用以規範人民行爲的一種載體。像“紅燈停,綠燈行”,這是交通法;九年義務教育屬於義務教育法;懲罰惡人靠刑法等等。

媽媽常常教育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規矩。記得我剛學會走路時,媽媽就告訴我,“過馬路靠右邊行走。如果迎面有車來,不要慌張,就站在原地不動,千萬不能亂跑。”當時路人經過,看到媽媽這樣教我有疑惑,小孩能聽懂嗎?可是,當時1歲多的我,還真的聽懂了,並且按媽媽教的規矩過馬路。我慢慢地長大了,媽媽又教我,“紅燈停,綠燈行。”媽媽和我,不管經過哪個十字路口,都會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從來不會爲了趕時間而闖紅燈。現在,我把媽媽教我的規矩教給了我2歲多的妹妹。我嚴以律己,以身示範,我希望我能把這些規矩傳給我身邊的每一個人。

法律約束着每一個人,法律讓社會更加安定、更加和諧,讓生活更加美好。

記得,今年5月份的一個週日,我們全家開着車回鄉下看爺爺奶奶。在回鄉的路上,在洋湖溼地一帶,巧遇交警叔叔正在查證查酒駕。我和妹妹在車上親眼目睹警察叔叔,攔下一輛又一輛車,爸爸嘀咕着,幸虧中午沒喝酒。可話音剛落,只見一位高大魁梧的警察叔叔,已經走到我們車前,示意爸爸搖下窗戶。爸爸搖下窗戶,交警叔叔說:“請出示行駛證和駕駛證,並請繫好安全帶!”爸爸只攜帶了駕駛證,行駛證卻忘記帶了。隨即,交警叔叔把爸爸叫下車去,不遠處,看到幾個交警叔叔,跟爸爸說了一會。爸爸手上拿了一張白色的紙條回到車上。媽媽問到:“是不是開罰單了,沒繫好安全帶,又沒有帶行駛證。”爸爸的臉刷得一下紅了:“交警說當做警示,只開了一條沒有繫好安全帶的罰單,一週內去交罰款。”通過這件事,我知道了,千萬不能觸犯法律,如果有人想要鑽法律的空子,那麼法律肯定會給予相應的懲罰。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們要遵紀守法,做一個正直的人。讓我們共同努力,攜手創造一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大家庭。

法律作文 篇5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裏。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着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着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因爲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維護人格尊嚴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8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兒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們兒童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那我們可以大聲說出“不!”在《中國少年報》曾經報道過一件教師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塔里木鄉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張勇海,因爲打掃時有一根掃帚秸稈沒有撿乾淨,被檢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師很生氣,讓全班同學打他3個耳光,輪到第三個同學時,他哭了。捱了90個耳光後,他被打得左臉腫起,右耳鼓膜內陷充血,耳中嗡嗡亂響。在醫院裏休息了2個月,才重返學校。我希望這個老師以後不再打人,不要太兇了,如果是父母親或老師打我,那我就會大聲說:“不!”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爲,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纔會正常運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纔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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