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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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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一般而言,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團結的實施意味着個人賬戶可以由本人、未成年子女、配偶和其他直系親屬使用。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

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1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許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濟使用家庭成員個人賬戶資金,支付本人和共濟對象發生的符合個人賬戶使用範圍規定的相關費用,並可使用個人賬戶爲本人和共濟對象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現階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個人賬戶的順序是什麼?北京市醫保局在答疑環節表示,參保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轉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時,應先使用完本人個人賬戶資金,再按備案順序使用他人個人賬戶資金。

據瞭解,“職工醫保家庭共濟”指的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內資金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北京市醫保局強調,“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措施,拓寬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範圍,並允許家庭成員共濟,但並非醫保卡就可以全家使用了。

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

市醫保局表示,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是醫保部門爲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建立的一個賬戶,用於記錄、儲存個人繳納的.醫保費和單位繳費中按比例劃入的醫保費。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不設立個人賬戶。

北京市醫保局強調,醫保個人賬戶不是社保卡,社保卡只能本人實名使用。按照國家關於“本人蔘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則,參保人員應持本人社保卡實名就醫、購藥,並妥善保管本人社保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

依據國家《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使用他人社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冒名就醫、購藥,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的,涉案人員將被暫停醫療費用醫保實時結算;還要接受醫保行政部門的罰款(騙取金額的2至5倍)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2

醫保共濟賬戶成員怎麼使用?

1.微信客戶端綁定:打開手機微信APP,搜索你所在地區的微信社保公衆號,點擊“便民服務”選項,進入頁面後,再點擊“個人業務辦理”,登錄自己的醫保賬戶,點擊信息修改,最後點擊“醫保賬戶家庭綁定”就可以完成醫保共濟的操作。

2.電腦端綁定:從瀏覽器裏搜索社保官網,點擊進入“社會保險服務個人”網頁,進入後點擊“社保業務辦理”,再點擊“醫療業務辦理”選項,最後點擊“個人賬戶家庭共享”,把需要增加的家人信息輸入提交併保存就可以完成綁定。

3.支付寶綁定:打開支付寶app,並在搜索裏搜索所在地區的醫保服務小程序,然後點擊“家庭共濟”,點擊並完成承諾書閱讀,進行開戶處理,點擊“添加家庭成員”,綁定家人的相關信息,錄入後也就完成了醫保共濟的綁定。

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 第2張

醫保共濟怎麼操作?

1.醫保共濟的限制條件:一般而言,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團結的實施意味着個人賬戶可以由本人、未成年子女、配偶和其他直系親屬使用。但是,這並不意味着醫療保險卡可以被其他人隨意使用。

刷卡和報銷仍然需要自己享受,但在家庭成員相互綁定和授權後,多年的餘額可以共享。實現與家庭成員共享醫保個人賬戶,即家庭成員共同幫助,但每張醫保卡最多隻能綁定5個家庭。此外,醫保共濟賬戶的家庭僅限於參保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岳父、岳父、岳母和其他親屬不包括在內。

2.醫保共濟資金可以支付的費用:個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指定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和消毒用品的費用;在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費用;支付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符合個人賬戶支付範圍的其他費用。

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3

2022年10月15日起,參保人員可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醫保公服平臺”,網址爲:)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或各區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共濟使用備案。備案成功後,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濟使用個人賬戶資金。

共濟對象可通過醫保公服平臺、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官網或各區經辦機構窗口對共濟賬戶順序進行修改。

北京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同時,探索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支持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

北京醫保將可實現個人賬戶共濟 第3張

北京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該項內容在國家“探索個人賬戶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的原則下,結合本市實際,明確了可探索用於本市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支持購買本市補充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不得用於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範圍的其他支出。

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單位繳納部分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自2022年9月1日起,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繳費比例不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仍執行現行標準,70歲(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劃入,70歲以上按照110元/月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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