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規劃與發展建設需要,甲方徵收乙方集體土地共 畝(其中水田 畝)作爲項目建設用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籤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徵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體祥見徵地紅線圖)
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城市規劃區範圍外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20xx]45號)有關規定,徵收上述 畝土地由甲方按實際地類補償標準支付給乙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具體計算辦法、標準及補償金額如下:
1、徵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合計標準爲:水田35000元/畝;旱地28000元/畝;林地17640元/畝;魚塘35000元/畝;曬場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畝。
2、青苗補償費標準爲:水稻等穀類作物:1150元/畝;甘蔗1800元/畝;玉米、黃豆、紅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畝;蔬菜1800元/畝;魚類4825元/畝;桑樹4150元/畝;林地:成熟林地800元/畝;未成熟林地1200元/畝。
徵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徵用地實際地表現狀爲依據,對土地進行登記丈量,青苗補償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費用兌現給耕作農戶。
3、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其他費用:
①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1
水 田: 畝× 元/畝= 元
旱 地: 畝× 元/畝= 元
魚 塘: 畝×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②青苗補償費:
水 田: 畝× 元/畝= 元
旱 地: 畝× 元/畝= 元
魚 類: 畝× 元/畝= 元
桑 樹: 畝×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③地上建築物補償費:0元;
④其他相關補償費用:0元;
三、上述土地範圍內,乙方自本協議之日起不得再搶修(建、種)各種地上附着物。甲方應在開始清理場地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該期限內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視爲乙方自行放棄處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把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時移交被徵收的土地給甲方。
五、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人民政府簽訂。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一份,×××人民政府和 社區居委會、××國土所、××司法所各執一份。
2 以上各項合計總額爲 元,人民幣大寫: 。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經辦人(簽章):
村(居)委會簽署意見蓋章:
×××政府簽署意見蓋章:
×××國土所簽署意見蓋章:
3 羣衆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 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從神潭壩橋邊途徑楓樹角沿小溪至駝背樹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給乙方開設一條寬四米的道路,(開設路寬四米的誤差應控制在50%內),乙方所開設的道路甲乙雙方有同等的使用權。
二、借用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於乙方開設道路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補償。(補償款不含稅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紀行爲,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轉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該土地平整及建築物報批等有關事項有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約定的借用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借用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七、在借用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承包土地合同農村土地轉讓協議書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部分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地點:
2.土地面積:按實際丈量面積爲準,見附件和花名冊。
二、合作期限
1、自月月(即本協議土地的剩餘承包期限)到期後,按國家相關政策自動延續,延續期限的內容以本協議確定內容爲準。
2、在建設經營期間,政府和其它相關部門一旦強拆和控制土地使用,乙方取消甲方的租金。
三、合作方式
1.租金土地每年每畝按650元稻穀計算,每斤單價按每年渡舟片區糧食市場稻穀綜合價,折成人民幣支付。
2、如國土局給甲方一次性復耕費,而乙方提前租用該棄土場,造成經濟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3、乙方現提前租用棄土場,佔按9100元/畝,將現金匯入組集體以正式發票爲據。
4、今後國土局將本組棄土場徵用,乙方自願不講任何條件拆除所有設施設備,本合作協議自行終止。
5、附:本協議涉及的租用地說明書一份和隱形資料。
6、.租金支付時間:按每年9月30日前支付給農戶。
7、租金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再由甲方分配給農戶,在分配中的矛盾由甲方自行協調。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照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若乙方不按協議支付甲方的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用地。
2.義務:按協議簽訂的內容,甲方按時交付租地,維護乙方的權利不得變更。
3.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負責處理和本協議內容的調解,保證乙方的經營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依法享有本協議所涉及租地的經營權。
②若遇國家徵地拆遷,土地補償金、青苗費、購置作物給甲方,乙方所建的設施設備歸乙方。
③安全設施、環保投入由乙方負責。
④乙方與甲方協議簽訂後,次日方可用地,甲方無權干涉。
2.義務
①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②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經甲、乙雙方約定,本合作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能
生效。
附:一式多份
甲方:乙方: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年月
日
甲方:仁懷市三合鎮街道社區居委會
乙方:仁懷市三合鎮街道社區居委會 村民組農戶 ,身份證號: 。
按照我鎮修建中心幼兒園的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土地經營管理權徵用補償協議:
一、甲方依法有償徵用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統一規劃,用於三合鎮中心幼兒園的建設,並對乙方進行補償。乙方服從甲方徵用土地使用權並領取補償費。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現場指界丈量,認真計算,乙方認可甲方按下列項目進行補償:耕地 畝 元;青苗 畝,補償 元,另有 ,合計補償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三、本次徵用實行一次性貨幣補償原則,甲方將乙方土地徵用補償費一次性付給乙方。
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人民政府一份,相關部門各—份。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搭跡)
業務經辦人: 簽定時間:20xx年3月 日
礦山名稱:
土地復墾費用監管協議
甲方:(區、市)(市)國土資源局(甲方爲負責監管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爲復墾義務人):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丙方(爲銀行):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復墾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落實土地復墾費用,保障土地復墾的順利開展,復墾義務人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根據土地復墾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甲方有權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建設活動損毀土地的復墾進行監督管理,監督乙方落實土地復墾費用,履行土地復墾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土地復墾法律法規,按照“誰損毀,誰復墾”的原則,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義務。土地復墾費用的存儲、使用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甲方對乙方土地復墾和的存儲、支取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議所稱土地復墾費用,是指復墾義務人爲發行土地復墾義務,依據土地復墾方案完成土地復墾任務所需要的費用。土地復墾費用屬於土地復墾義務人所有,專項用於土地復墾義務人損毀土地的復墾。
第六條土地復墾費用賬戶按照“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的原則管理。
第七條 本協議在土地復墾方案及各階段土地復墾計劃通過備案後簽訂。
第二章乙方復墾任務
第八條 乙方項目位置: 項目名稱:
採礦許可證號(或建設用地批覆號):
礦區面積(建設項目用地面積)平方公里,開採礦種(或者建設項目性質),開採方式,開採年限(或建設週期)年。
第九條 根據土地復墾方案,預計該項目損毀土地總面積公頃,擬復墾土地面積公頃,工程靜態總投資萬元,動態總投資萬元。土地復墾方案服務期限爲年。
第十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地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年的土地損毀情況、土地復墾費用使用情況以及土地復墾工程實施情況。
第三章土地復墾費用的存儲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土地復墾費用存入土地復墾費用共管帳戶,開戶行:,帳號:。
第十二條 乙方應根據批覆的土地復墾方案及階段土地復墾計劃中確定的費用預存計劃,一次性全額將土地復墾費用存入土地復墾費用共管帳戶。
存儲金額: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存儲日期:年月日前
第十三條 土地復墾費用所產生的利息歸乙方所有,可用於抵減下一期應存儲的土地復墾費用。
第四章土地復墾費用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條 乙方在按照土地復墾方案和階段土地復墾計劃完成全部復墾任務後向甲方提出最終驗收申請。驗收合格後,乙方可向甲方申請從土地復墾費用共管賬戶中支取結餘費用的80%。
第十五條 復墾爲農用地的,甲方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最終驗收合格後的5年內對土地復墾效果進行跟蹤評價。復墾效果達到土地復墾方案和階段土地復墾計劃要求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請從土地復墾費用共管帳戶中支取結餘所有費用。
第十六條 丙方應在收到甲方出具的驗收合格確認書和土地復墾費用支取通知書後工5個工作日內將士地復墾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股東或股東代表名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批租項目
乙方擬通過土地批租在_________工業園區投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項目規劃總投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_____元人民幣,計劃於_________年竣工投產。
二、批租土地坐落及面積
乙方擬批租土地爲國有土地,坐落於_________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_________期規劃的_________號地塊內,土地面積爲_________畝(具體以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際勘測確認數爲準),四至如下: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見附圖)。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將前述園區內特定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或乙方投資的企業)使用,即爲“土地批租”方式。乙方批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能是完整的,乙方享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或用於法律允許的其他經濟活動的權利。
四、批租費用
經雙方商定,土地批租費用爲每畝_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按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測面積計算付費)。該費用爲乙方取得批租地塊土地使用權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五、甲方保證
1.保證擬批租地塊爲國有土地。若由於土地批租引起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任何索賠、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而與乙方無涉;
2.保證擬批租地塊不涉及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問題;如有涉及,除了第四條約定費用外,一切手續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3.保證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當地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保證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備雙方約定的配套條件;
5.爲土地批租及有關權證辦理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積極幫助乙方辦理有關企業開辦前的各項手續;在企業成立後的經營期間,爲企業提供長期優質的服務。
六、乙方保證
1.乙方爲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投資方;
2.保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
七、拆遷安置
凡批租地塊涉及的地上地下物拆遷安置、批租補償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除了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外,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八、配套條件
(一)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上的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爲“六通一平”。“六通”指規劃紅線外通道路、通水、通電、排雨(污)水、通訊、通有線電視,“一平”指土地自然平整。
1.通道路:根據園區道路交通規劃,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在乙方使用土地期間,甲方應保證以上_________面有路面可通。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鋪設完成白色水泥道路,路面寬_________米,該道路爲乙方投資企業的專用道路。
2.通水:甲方保證將自來水進水管道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水手續,保證日供水不低於_________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爲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
甲方將 項目委託乙方進行復墾整理。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施工內容及工程量:
1行復墾整理。
2、整理標準:按國土局和農業局相關標準要求執行。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款:大寫 :
2、結算方式:
待復墾工程全部結束,經省廳驗收組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90%,餘10%質保金,經複驗合格的年內付清。每拖延工期一天罰款20xx元:
三、 施工日期:
1、因不可抗力或天氣影響等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四、雙方責任及權力:
甲方:
1、乙方進場後,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
2、負責協調切斷通往被拆除區域內的'水源、電源、通信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旋工人貫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工程項目負責人。
除房屋之外其他一切障礙甲方概不負責。
乙方:
1、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環保措施,負責拆遷區內的所土地復墾。
2、因復墾、清除過程中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對建築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施工中土壤有效耕作層鬆土達到售50公分以上,以便耕種,且路面平整,本合同工程定於邊溝順直。
5、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注意環保要求,避免不安全因素髮生。
6、負責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範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並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安全保險,對因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7、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8、乙方指定除事宜並及時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五、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含經濟損失)。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 其他: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反覆協商,就甲方修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補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修路直接佔用乙方的養殖池塘及排水渠土地(以實際覈准的面積爲準),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於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並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爲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爲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
二.被xxx公路隔開的乙方養殖池塘南端狹長狀、不能再作爲養殖池塘使用的土地(以實際覈准的面積爲準),甲方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於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並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爲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爲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該土地正式置換前仍爲乙方所有,任何其他單位及個人不得侵佔或以任何形式施工和取土。
三.甲方對乙方的養殖池塘及進排水系統、設施的修復或重建費用(主要包括:養殖池塘、進排水系統、涵閘、進排水口等設施的修復與重建,材料費、人工費、設備費、施工費等)予以全額補償。由乙方請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出具工程預算書,並經甲方認可。甲方應在認可該工程預算書後15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工程款項。爲使生產損失減少到最低水平,保證修路、池塘改造部分工程(修建池塘排水渠等)同步進行,乙方定於一月二十日開始施工,甲方應於公路開工5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項的50%。
四.甲方對修路施工造成乙方池塘養殖生產停產,予以乙方52名職工性補償,補償款爲:300萬元。該費用經勞動局覈准後15日內向乙方性支付到位。
五.甲方對乙方工廠化養殖車間生產投入及損失,給予性補償,補償費用爲xx萬元,補償日期爲公路正式施工後30日內性全額補償完畢。
六.甲方必須確保施工單位在道路施工中所填土方全部從外部運進,不得動用乙方場區內的任何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佔乙方利益。
七.乙方應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的道路施工。
八.對未盡事宜雙方繼續友好協商,以補充協議書的形式確認,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後方可進行施工。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爲了支持珠江水利委員會水文觀測站和辦公用房建設,確保水質安全,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有關征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需徵土地類型、坐落地點、面積、四周界至爲:
1.地 類: 地;
2.座落地點: ;
3.面 積: 平方米,摺合 畝;
4.四周界至:
東 ;西 ;
南 ;北 ;
二、徵用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其徵地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費標準按《土管法》第四十七條和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並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尋府發[20xx]5號文件規定執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費(附着物補助費)合計每畝 元,合計人民幣爲 元,(¥: 元)。
三、付款方式,此款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由甲方通過一卡通賬戶一次性付給乙方,款付清後,乙方將土地交付給甲方使用。
四、所徵土地範圍內涉及的臨時建築物(附着物)、青苗等由乙方負責拆除、清理。
五、土地徵用後,乙方不得阻攔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在施工期間,如出現土地權屬方面的爭議,由乙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村委會) 乙方:(村民)
年 月 日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