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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租賃協議書範文集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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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租賃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租賃協議書範文集合五篇

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第一條 場地位置:

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號,廠地面積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爲____年零____個月,從____ 年____月 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終止合同,收回場地:

1、承租方擅自將場地轉租、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三個月的;

合同期滿,承租方拒不搬遷的,應向租方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合同期滿,如出租方繼續出租場地,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1、出租方不履行場地維修責任的;

2、出租方無理要求或干擾、妨礙承租方正常經營活動的。

第三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爲人民幣____ ,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

交納時間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期間場地修繕

修繕場地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應對期出租的場地及其設備,每隔____個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場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將場地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新的場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場地,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3、隨訪需要與第三從互換場地時,應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場地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出租方因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場地,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____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____ 元;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地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 元,如因此造成場地毀壞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導致場地毀損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發生場地動遷事議,本合同自行終止,租賃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

簽字時間: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租賃協議書 篇2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QTZ40塔機一臺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莊贊成湖畔居住宅樓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爲:55號,機械設備進場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牆,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牆拉桿預埋件,並焊接扶牆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牆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並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項目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臺(8500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________年____月16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調試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爲:壹萬陸仟伍百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後報驗及費用、扶牆費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捌仟元。餘款在拆除拉走後付清。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設備,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護和保養。

三、機械設備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設備。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並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設備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機械設備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設備(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設備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設備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後,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八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後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爲: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1%.並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九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爲準。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爲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二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信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 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 層,總高 米。

第二條 租賃機械及附件的名稱、型號

1、名稱:塔吊 2、型號: 型 3、數量: 臺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 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後,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 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 元/天。安裝完畢後,由陝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准許使用之日起爲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付款方式:墊資三個月,第四個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後每月30號前付清上月租金。機械出場前付清剩餘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後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如機械安裝後正常投入使用,則按第三·2條執行。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製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並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建設部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後,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爲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並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爲機械正常工作,按 天計取租賃費。

9、項目所在地安、監等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關係,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

10、因甲方原因需給塔吊加裝防碰撞措施,其費用由甲方自負。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義務

1、提供給甲方完整的設備技術資料,企業資質證書,特種設備安拆許可證,配備操作人員,負責塔吊安裝的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接受政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按要求整改達標。

2、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牆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鑽孔由甲方負責。

3、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後)

4、乙方作業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在不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下,乙方必須儘快組織搶修,若超過6小時扣除當天租費。

5、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爲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負責爲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兩名,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7、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執行公司服務保證措施和服務守則)

8、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於最佳性能狀態。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記錄和月檢記錄。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週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後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爲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爲止,款項付清後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4

甲方(車牌承租人): 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車牌擁有人): 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於年月日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並中籤。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爲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爲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賃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爲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用爲元/月,共計元,大寫人民幣:。根據協商內容甲方付給乙方元押金。付費方式爲。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汽車牌照的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積極配合甲方購買車輛。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想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起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有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爲安全保障,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失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給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若甲方逾期未歸還,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額的10%支付乙方滯納金;作爲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歸還乙方車牌照爲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

聯繫方式: 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租賃協議書 篇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商鋪位置: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鄭州市金水路號號樓1-2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租賃期間: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180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給予乙方40天的裝修期間,該期間免收租金。

三、租金約定:

乙方在扣除應繳稅費後,每月向甲方支付的月淨租金(人民幣)爲:第一年50000元/月(大寫叄萬壹仟玖佰元整),其中所扣除的稅費由乙方依法繳納。以後每年的月租金按照上一年度月租金遞增7%計算(如第二年的月租金爲50000x1.07;第三年的租金爲50000x1.07x1.07,其他年費以此類推……)

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應提前____日將本季度的租金一次支付給甲方。

四、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交付乙方使用。

2.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4.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自行承擔水電暖及物業費。依法交納所有稅費。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及水、電及其他設施的一切維修、更換費用;對租賃期間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等承擔責任。

3.將房屋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事前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4.因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爲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6.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7.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其他約定:

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使用權。

2.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3.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2.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收取違約金,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

3.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甲方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收取違約金。

九、糾紛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答章):

代表:代表:

立約時間:地點:

附件:房屋產權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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