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 餐廳油煙系統清洗 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餐廳油煙系統清洗
清洗範圍: 排煙罩、排煙罩橫管道、豎管道、橫管道、風機、油煙淨化器。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時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時 工期共計:小時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如下:
小寫: 0000000 元。具體明細見附表。 大寫:人民幣。 2、支付方式:
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按協議約定結算金額。 甲方將以方式支付。 四、驗收條款
1 2、驗收時間: 3、驗收方式:。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電、天然氣。
2、依約支付乙方進度款。3、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甲方要求,保證質量,按時完工並交付使用。
2、在施工期間做好現場防火、防盜及安全生產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對乙方材料失竊及人員安全負責,施工中造成作業職工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傷害傷亡、甲方工程設備及建築材料等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4,清洗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於違章操作、失職、設備老化、違反消防法規造成火災時,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5、乙方進場人員由專人管理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工作。 六、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約定。否則,違約方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乙方逾期完工,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總工程款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4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總工程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按協議約定質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工程服務,應按甲方要求修理、更換、調整直至符合約定。因此逾期的,乙方還應按前款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4、在甲方場所,乙方履行協議應當遵守甲方對於場所的各項管理規定,否則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甲方應付款中扣除。 七、 解決爭議的方法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起訴訟的,由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 其它約定
1、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一方在有效期內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日期: 年 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年 月日
(或授權簽約人)
甲方:太原心贏銷服裝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勁霸經銷商20xx年進貨指標達成返點協議 甲方出於對專賣店的重視和對乙方的高度信任,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有條件支持政策如下:
1、 乙方在12年春夏進貨時,12年春夏季貨品進貨總金額達到萬元(五點五折),且回款正常的情況下,甲方按乙方實際進貨額的5%進行返點。
2、 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定與章程。如在經營期內發現乙方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完成甲方規定的進貨額任務,甲方有權利單方取消對乙方任何獎勵,且取消乙方特許經營權。
此補充協議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茲守信。
甲 方:太原心贏銷服裝商貿有限公司 店鋪名稱:
甲方代表(蓋章):乙方(蓋章):
日 期:日 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相關原則,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生產、安裝調試及保修期內的保修。
4、工程量及預算價款:一次包死算,共計隱形紗窗約 個,合同預算價爲施工完畢最終數量金額若有誤差,據實結算。
二、質量要求及驗收:
1、款式要求採用型材 、顏色與甲方門窗顏色保持基本一致。
2、驗收標準:國標規定的樣品指標。
3、驗收方式:按隱形紗窗施工技術標準及《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
4、提樣品經建設單位認可後,開始生產安裝。
三、付款方式:乙方安裝完工程之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項,不得拖延。
四、工期:
1、工期天整,工期自甲方支付預付款之日起計算。
2、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總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拖延款項,每拖延一天,按合同總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4、出現以下情況時,工期可順延;工地不具備安裝條件,甲方付款不及時,設計變更,工地缺電,缺鑰匙等問題。
五、售後服務:
1、正常使用範圍內保修壹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2、以下情況不屬於保修範圍:
(1)、人爲故意損壞;(2)、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權責義
務執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隱 形 紗 窗 工 程 合 同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乙方:
(住所、電話、傳真、郵政編碼、身份證號碼)鑑於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股票期權方案》的有關規定,雙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權一事,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合同正文
第一條資格
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服務,是甲方/甲方有實質性控制的聘用的職工,服務期已滿年,現擔任一職,屬於主要管理人員/技術骨幹/對公司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員。經甲方董事會按照甲方股票期權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定,確認乙方具備股票期權資格。
第二條授予股票期權
甲方承諾從年月日開始在三年內向乙方授予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授予數量等事項由管委會決定並辦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條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時起滿三年後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第二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第三年最多行權授予股票期權總額的%。前一年未行權部分,可累計到下一年行權。
第四條轉讓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權期間不得轉讓、出售、交換、記賬、質押、償還債務。如股票期權持有人從事上述行爲,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取消其尚未行權部分的股票期權,並在以後再授予股票期權時,取消乙方的資格。
第五條股票期權的受益
當甲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東增發新股等影響甲方股本的行爲時,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權根據《股票期權方案》相應進行調整。
第六條行權權利選擇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權,在行權期間,乙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如果乙方是董事、監事及《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其行權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權有關規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七條行權價格
乙方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基準,以授予日起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計算,爲人民幣。實際行權價格,根據甲方送股、轉增、配股、增發新股、分配紅利的情況予以調整。但向新股東增發股份和發行可轉換債時,行權價格不調整。無論如何,乙方行權時調整後的行權價格不得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甲方每股淨資產。價格調整的具體方式見《股票期權方案》發生需要調整行權價格的事項時,甲方在行權通過書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據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機構辦理繳款手續。
第八條行權支付方式
乙方行權時,可選擇現金、行權方式。
第九條行權窗口期
甲方實行集中行權,每年設兩個行權窗口期。每一個行權窗口期從甲方年度股東大會公告披露之後的第十個工作日開啓,第二個窗口期從每年的月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啓。每個窗口期的開啓時間爲三個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權進入行權期後,在行權期限內任選其中的一個行權窗口按本協議約定行權。
第十條繼承人
乙方指定爲乙方的繼承人,繼承人情況如下:
姓名:
性別:
與乙方的關係: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電話:
說明事項:
甲方:靈石華瀛金泰源煤業有限公司
乙方:晉中匯瑋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委託方:靈石華瀛金泰源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晉中匯瑋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保證產權隸屬於自己的 金泰源35 kV輸電線路 的安全、經濟、穩定運行,提高該輸變電設施的健康水平,特委託乙方參照國家電力行業的相關規定和標準,對該輸電設施進行運行、維護、檢修。經雙方平等協商,在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合同。
第1條 總則
1.1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價,創造條件支持乙方對甲方輸電設施的運行、維護、檢修工作,並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2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監管條例》、《電網運行規則(試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的規定,參照國家電力行業相關標準,對甲方輸電線路進行運行、維護、檢修工作。
第2條 受託資產的範圍
2.1 甲方委託乙方運行、維護、檢修的輸電線路範圍包括:
(1)35kV線路,由安順220 kV變電站出線、弓家莊
110KV變電站出線(安順開關編號 號、弓家莊開關編號 號 ),進線金泰源35 kV變電站(安順開關編號11號、弓家莊開關編號2號 ),導線型號LGJ-150/25 ,地線採用GJ-35鍍鋅鋼絞線 。電纜型號YGV-3*300、線路全長 26公里,共有杆塔93 基。
(2)代維線路總長度爲 26公里,以每公里肆萬捌仟元計算。
2.2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共 3 (年),自 20xx年 4 月 1 日 至 20xx 年 4 月 1 日。
第3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
3.1.1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考評。
3.1.2 依法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
3.2 甲方的義務
3.2.1 根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費用。
3.2.2 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符合實際的該輸電線路的設計、安裝、調試、試驗和竣工驗收材料。
3.2.3 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指定工作聯繫人。由於地質變化或需要更改線路路徑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實施,對質量及參數各方面進行完整驗收掌控,甲方不得隨意更改線路,甲方擅自更改線路,乙方概不負責。
第4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的權利
4.1.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合同費用。
4.1.2 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反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安全作業規定的要求。
4.2 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做好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資產的以下工作。
4.2.1 運行義務
應參照電力行業關於架空線路運行規程和運行管理的有關標準,建立和執行相關規章制度。
應配備相應的人員、工具和設備。
應建立和健全受託資產運行相關數據的臺帳資料。
應負責受託資產的設備運行分析工作,對其整體狀況及時做出分析評估,對重大缺陷向甲方提出具體整改建議意見。
應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按設備缺陷的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做好記錄,並及時進行消缺處理。本協議除特別註明外,缺陷所指的一般缺陷,非重大缺陷。
4.2.2 維護義務
應參照有關電力行業標準和規程的基本要求,對受託資產進行日常維護工作。
應開展對受託資產的巡視工作,以掌握輸電線路
的運行情況,及時發現有關缺陷和線路周邊情況,爲線路檢修提供相關資料。
巡視的種類:
(1)定期巡視:對受託資產全線進行一月一次的巡視,掌握線路各部件運行情況及沿線周圍情況,及時發現缺陷和威脅線路安全運行的情況。
(2)故障巡視:線路發生故障後及時進行巡視,查找線路的故障點、查明故障原因及故障情況。
(3)特殊巡視:在氣候劇烈變化、自然災害、外力影響、異常運行和其他特殊情況時及時進行巡視,掌握線路異常情況和各部件的變形損壞情況。
巡視的內容
(1)檢查線路沿線環境中是否存在的影響線路安全的有關情況。
(2)檢查杆塔、拉線和基礎是否存在缺陷和運行情況變化。
(3)檢查導線、地線是否存在缺陷和運行情況變化。
(4)檢查絕緣子、絕緣橫擔及金具是否存在缺陷和運行情況變化。
(5)檢查防雷設施和接地裝置是否存在缺陷和運行情況變化。
(6)檢查附件及其他設施有無缺陷和運行情況變化。
合夥人(甲): ()男,身份證: 合夥人(乙): ()男,身份證:
合夥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由,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共投資爲 萬元,其中甲出資 萬元,佔%股份。乙出資 萬元,佔%股份。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若後期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由甲乙雙方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涉及的工作分配上,技術方面人員由甲方協調安排,人員配合方面由乙方協調安排,未盡事宜由雙方甲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第四條,本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鋼盈虧,經營盈餘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組織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不得岐視他人或隨意脫離組織,出賣組織,如發現有故意危害集體利益行爲者,視爲自動放棄股份。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股,但必須經過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共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合夥人在合作期內不得在經營狀況不好或虧損時提出退股,若提出則視爲自動放棄股權,任何合夥人不得不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善自與他人合夥經營與本組織競爭的業務,如發現視爲自動放棄股權,放棄股權者其名下股份均分給其他合夥人即股東。
第七條,如出現下列事項,合同終止:
(一)合夥期滿(約定合作時間滿期);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四)其它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合夥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體資金狀況。
第九條,任何成員不得聘請其親戚和家庭成員負責公司重要職務,如財務,人事等。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協議中未提到的約定,全部按照《合夥企業法》最新辦執行。 其它事項:
(一)違約與責任:甲乙雙方宣誓恪守各項條款,如有違約,由違約方要依法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本合同終止。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則由經濟仲裁部門和人民法院解決。
(三)本合同文本爲中文。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爲合夥經營期。
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執行之淺析
市場經濟下,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直接的目的是將產品及服務進行變現,在保障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提供充裕的資金流,並通過市場運作,達到企業做大做強的目標。
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係,而合同執行則是合同管理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 合同管理與合同執行的辯證關係 1、合同管理涵義: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爲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爲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
2、合同執行涵義:合同執行是指企業在所簽訂的合同生效之後,依照合同所要求的各方的責權利,進行履行自身責任、監督其他簽約人義務的同時,獲取應得的利益的過程。合同執行操作的過程,也是合同簽訂生效之後的合同管理的中期與後期管理。
3、兩者辯證關係:
1)合同管理是一個連貫的操作系統;合同執行爲合同管理中後期的操作子系統;
2)合同執行貫穿了合同管理的整個操作系統之中,並對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有因果驗證的導向關係;合同管理前期的良好運作,是合同執行在合同管理的中後期良好操作的先決條件;
3)兩者爲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同向協作的依存關係。
二、合同執行效果良好的條件
合同執行執行的效果是否良好,取決於多種因素,但最關鍵在於合同簽約生效之前、簽約成功及生效之後的各個環節,都能有效的得到控制與執行:
1、合同簽約生效之前:事先對簽約方資質、信用、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審覈簽約條款的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建立該合同可能導致風險的預防機制;
2、合同簽約成功:合同條款的文字嚴謹、準確,沒有歧義和產生誤解;條款中籤約各方享受的權責利,是對等的相對平衡,並體現合作雙贏的理念;
3、合同簽約生效之後:依照條款有效履行責任,監督其他簽約方的義務進程,運用賦予的權利及時獲取正當的利益;
三、本公司合同執行現狀分析
縱觀公司十幾年的簽單記錄及執行情況,並不理想,暴漏出在對企業合同的認知、重視度、執行力以及系統性、動態性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1、合同執行存在的問題
1)合同執行無法律依據
1>合同簽單合作方不具備簽單資格,或者手續不全;
例1:簽約單位爲“某某公司項目部”或“某某工程隊”等,這些簽約方多數是沒有在工商註冊的個體戶,或者是掛靠的分包商及中間人,甚至是個人爲主體,此類簽約客戶所加蓋的印章,法律法規是不予認可的,極易產生糾紛等後患;
例2:“寧波中安消防工程公司”,此單位已經在20xx年6月已經被註銷,不再具備簽單的法律資格,但是在03年末及04年初,此“單位”仍與本公司簽約4筆合同,截至今日,尚有尾款近10萬多元未付,這些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欠款更是追討無期。
2)合同條款無確認的時間約束,合同文字產生歧義
1>無確認時間,合同執行缺乏時效性的依據
例1:“貨到後付至80%,安裝調試合格之後付至95%,餘款爲質保金一年後支付”,上述付款方式中針對 “貨到款、安裝調試款及質保金” 這些付款環節,均沒有給於明確的日期,直接導致合同執行缺乏時效性的依據;
2>合同文字不嚴謹、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
例1:“乙方(浙江中醫大)將不用的貨品,退回甲方公司之後,雙方**合同款清執行完畢”,這條條款其一,沒有約定不用的貨品清單,以及不用的時間限制,對不用的貨品根本無法計算出準確的價值,其二,沒有確認將貨物退回甲方公司截止時間,時間一長,貨物經摺舊之後,價值也將所剩無幾。合同文字的表述產生的歧義和誤解,造成的損失,不僅巨大,而且難以挽回。
3)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常見漏掉的條款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醜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4)合同執行未達到動態管理
針對原先簽訂的版本,簽約一方因自身原因,進行條款變更,如增減貨品數量、增減貨品的配置、運輸達到地點,及付款方式變更等;沒有形成動態管理,正確操作方法,即:
1>由提出變更一方書面簽章傳遞申請(原件),並註明變更理由、變更後產生的問題的處理意見等;
2>接收一方覈實原合同,變更是否有依據,然後再確認變更後的操作可行性,以及權責利的結果導向分析及確認;
3>協商通過並達成一致之後,簽署具有法律的補充協議,並註明與原合同的關係;
4>書面通知因變更而涉及到各相關部門,進行有效的調整和工作銜接;
5>存檔備案,並作爲後期合同執行的調整和操作的依據。
5)外辦內部沒有做到信息共享、及時反饋、連貫性操作、執行到位等合同執行的系統操作
1>部分辦事處合同執行各自爲戰,沒有形成統籌管理,既不能高效統籌信息,更不能快速反應;
例1:個別辦事處售後主管根本不知道,自己辦事處報表中,被列入了多少待處理的質量問題,甚至在因質量問題導致大量應收款的情況下,還自認爲手頭上質量問題全部處理完畢。這反映出在質量問題信息的蒐集、統計分配、處理反饋、善後收款等等方面,沒有形成系統管理,在無法統籌分配、信息共享的情況下,工作效率高低無需多言,而合同執行的效果,也將大打折扣。
2>部分辦事處因其他原因而變動,沒有及時應急處理,導致合同執行工作的中斷,甚至導致形勢變糟;
例1:業務人員因故離職,實物上的交接基本沒有問題,但是原先承擔而未完成的工作任務的交接,很少被涉及,即使有,也沒有交接的完整性和及時處理的延續性。這些情況導致合同執行工作的中斷,其結果導向自然也難有起色。
2、常見問題出現的原因
1)對市場與合同的關係缺乏認識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一方面,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市場是靠合同動作的,市場主體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權利義務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爲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什麼合同。合同是市場的產物,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有些業內人士只顧到市場上承攬任務,卻不去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結果遇上糾紛就沒有協商與調解的依據,或者依據不足。
2)對合同與合同管理、及合同執行的關係缺乏認識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甲、乙雙方共同訂立了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於 (以下稱出租屋)出租給乙方(租賃範圍見附圖),出租屋建築面積爲 。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屋的期限爲 。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承租甲方出租屋作 用途,並保證在其經營及用途範圍內合法經營。
第三條: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定金人民幣 元及交納一個月租金,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包括提前終止)及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並在乙方返還甲方租賃物時,出租屋主體結構設施完好(屬正常損耗外),同時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後,甲方將無息退還房屋租賃定金;如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沒收租賃定金;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並在收到乙方的租賃定金及一個月租金後交付出租屋。甲方僅按出租屋現有的場地、設施、設備狀況提供予乙方使用,任何增加設施、設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關費用;
3、如乙方有轉租、分租或承包等經營情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徵得書面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由轉承租人、分租人、承包人等聲明與乙方承擔他所營業部分的連帶
責任。如本協議提前解除、終止或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己撤場外,還應擔保上述他營方及時撤場,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協議最後一年租金的雙倍向乙方收取合同外佔用期間的使用費。如乙方或他營方不及時撤場,其留放於出租屋內的所有財產均視爲放棄處理,且同意甲方強行拆除和搬遷。
第四條:租金及管理費的支付
1、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前兩年租金以 元/月/㎡計算,第三年起租金按7%逐年遞增,但不包括乙方的日常水電費、物業本體維修基金( 元/月/㎡)和物業管理費( 元/月/㎡)。乙方的水電費按實際計量計費。乙方安裝獨立空調系統,該空調系統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金標準:
(1)免租期爲兩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內乙方需正常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及水電費等。
(2)租金標準:
從第三年開始,在原來租金的基礎上按7%的標準逐年遞增。即: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⑤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3、乙方應按上述約定於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超過兩個月(含兩個月)或乙方所拖欠的水電費等其它費用累計等於或超過甲方應收的兩個月租金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收欠款及所欠款項按每月千份之五計收滯納金,並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及本協議的履行。
4、在租賃期間,乙方如須開具正式租賃發票,則由此所產生的所有稅金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裝修
1、乙方有權在出租場地內獨立經營,自行負責裝修,但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裝修,裝修方案(包括施工圖紙)須經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裝修管理規定。在裝修過程中的一切風險和責
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租賃物的地面、主體結構及相關的電路線等。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因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後,甲方不補償乙方任何裝修費用。
2、乙方裝修過程中,裝修圖紙須自行向消防部門報批,並根據消防部門批准的圖紙進行施工,竣工使用前須經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報批材料、竣工證明及各竣工圖紙須同時送物業管理公司備案。乙方裝修施工對原消防設施改動、移位必須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改動或移位後,應保證 整個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要求。經營期間,乙方經營範圍內如發生警報、消防故障等現象,乙方應在當天內給予及時維修處理,並提供經消防專業公司維修處理好的故障分析報告複印件,交物業管理公司存檔。每月提供該樓層系統月檢記錄,每年提供年終檢查報告,並符合地方消防部門對美容保健等經營場所的消防年檢規定。
3、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所安裝的排水、排氣通道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設置,並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費用(包括隔油池施工),同時保證各項設施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和保證不對 產生滲漏水影響。否則,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
4、根據乙方經營需要,甲方在大廈配電系統允許負荷範圍內提供乙方用電需求,如乙方需增加用電量,在報請甲方同意後自行負責施工並承擔其風險。所有新增系統的用水用電,由乙方安裝計量裝置,費用由乙方自理,物業管理公司指定安裝位置及安裝地點。
第六條:物業管理
1、出租屋所在 負責管理;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有關的管理協議。
2、乙方應於每月五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日常的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及物業管理費等。
3、大廈電梯系統、供電配電系統、消防等共用設備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日常運作及維護工作,乙方應配合管理。
4、物業管理公司只負責整棟大廈的外部保安、清潔工作,出租屋範圍內的保安、清潔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5、在乙方租賃範圍內,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購買保險,所涉及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除上述各條款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
合同及本協議的履行,且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1)由於乙方的行爲致甲方被國家有關部門查處;
(2)乙方在有效的租賃期間擅自改變經營範圍;
(3)由於乙方其它違法行爲的原因,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的。
2、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業期間,保證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經營管理,不做違反法律、法規等的經營。乙方保證租賃物消防方面的安全,並獨立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有效租賃期間內,如因本出租屋產權轉讓,甲方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同意提供相應位置給乙方製作店面招牌,各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政府各主管部門申請報批,施工圖紙須經甲方批准。
3、甲方按現有場地移交,其他所有改造或新增加的設備、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合同生效之後,甲方可向乙方提供現有的相關證件,以便乙方向政府部門申領相關證件。
第九條: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須對本協議合作條款保密,泄密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2、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乙方自己或乙方與第三人引起的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糾紛是由乙方所引起、乙方是主要責任人或是法律承擔者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並承擔對方的全部損失。
3、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意續租,續租條件另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五天內清退出場,並把租賃物完好返還給甲方,須經甲方驗收後沒任何異議,否則,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未按時退場,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出租房屋內的貨物,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向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4、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原因等(如禁止本合同經營方式)致使該出租屋不能正常經營或暫停營業連續八天以上,免除雙方在該時期內相關責任,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合同雙方應立即恢復對合同的履行;如上述因素導致出租屋無法繼續營業,本協議即告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附圖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作爲租賃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與租賃合同發生衝突,即以本協議爲準。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租賃機關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獨立條款: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願的反映,雙方均放棄因合同效力問題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權利,雙方均以合同條款作爲處理爭議的唯一依據。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月 日
本協議書由 有限公司(乙方)與vip會員(甲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基本準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確立。本協議書各條款所確定之雙方的權利、義務,將覆蓋有限公司與vip會員今後簽定的每一份交易訂單,無論是原件、複印件或傳真件,均應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之規定。
一、當事人 甲 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聯繫電話:
傳 真:
乙 方: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聯繫電話:028-
傳 真:028-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 年 月 日開始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合作發展。
二、資信證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以及法人委託書、負責人身份證等複印件。甲方須如實填寫《會員單位申請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穩定發展的需要,甲方以 會員資格享受既定利潤空間;甲乙雙方日常結算以 最低零售限價爲標準,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乙方營銷體系以及價格體系,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現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間以所購 產品最低零售限價的10%進行結算。甲方的會員資格在乙方所有專賣店均視爲有效。有關會員的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現款現貨原則"。
2、業務聯繫中憑傳真向乙方要貨,須每批要貨的貨款到乙方帳戶後,乙方再計劃安排供貨。
3、甲乙雙方日常交易實行最低零售限價結算制,即甲方所需產品單價一律按照《 產品最低零售限價表》結算。
五、質量問題 乙方各類產品,應確保質量。凡在拆包後發現產品內在品質問題,由甲方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和法定時間十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採取措施補救或退貨。其運輸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如屬超過法定時間十天或甲方收貨後保管不善、超期儲存等所引起的質變,應由甲方負責。
任何非自然因素(運輸不當、搬運不當、使用不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退(換)產品。
六、安裝責任 甲方所購 產品如由乙方負責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配合處理;若甲方所購乙方產品進行自行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安裝責任。
七、價格約束
1、零售標價:乙方所有 產品實行全省統一零售標價。
2、價格控制:乙方所有 產品零售賣價實行最低零售限價控制制度,即賣價不得低於最低零售限價。
3、價格監控:乙方對 產品價格體系實施監控制度,一經發現違規行爲立即處以相應罰款。
4、單一價格:乙方所有 產品只實行零售價格制。
5、價格協議:甲方向客戶推薦 產品時,不得違反 零售價格體系,否則會員優惠無效;禁止甲方與客戶進行低於最低零售限價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對甲方作出該交易貨款1:1的罰款。
八、約束條款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購買 產品時,乙方有權取消其vip資格。
2、甲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取消甲方vip資格;觸犯法律時,乙方將追究甲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乙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乙方控制零售價格的;
2.3、違反乙方價格體系,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的;
2.4、對乙方有欺騙、欺詐行爲的;
2.5、甲方信譽逐漸惡化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爲違約;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3、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並應賠償對方的其他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爲本協議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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