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競業限制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現就對員工的競業限制業務和競業限制區域範圍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爲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爲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包括爲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等行爲;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在乙方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期間,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未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爲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競業限制的含義及期限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後,都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中關於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業祕密信息。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______年內(不超過兩年),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後,甲方向乙方在競業限制的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______元人民幣經濟補償。
第二條競業限制與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除另有約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再受其約束。
3.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額外支付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第三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當履行。
第四條爭議處理及其他
1.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通常爲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爲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每週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各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競爭業務
競爭業務指: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第二條 區域
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及取得條件
僱員在此確認:
1、僱員從公司離職時,應提前與公司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僱員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開始;公司如確認離職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僱員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
2、僱員在離開公司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公司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僱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公司確認僱員有競業限制必要併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僱員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爲僱員主動放棄。公司確認僱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僱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僱員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爲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1、乙方將要(或已經)成爲甲方的聘用員工,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
2、乙方已經(或可能)知悉公司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公司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
3、乙方進一步承認,如果其離開公司後在與公司競爭的單位工作,將會損害公司的業務,可能給公司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爲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爲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如甲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了競業限制補償金,而乙方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則乙方應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同時乙方除了雙倍返還甲方所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外,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上述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給付並不意味着乙方對甲方競業限制義務的解除或終止。
六、爭議解決及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爲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爲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爲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爲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爲: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爲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爲之一即爲XX行爲;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XX行爲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爲。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XX行爲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爲將視爲乙方從事競業行爲: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爲。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XX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後,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爲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XX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爲準。
XX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XX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XX限制補償:每月XX限制補償金標準爲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爲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爲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爲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XX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4、在XX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爲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XX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XX行爲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爲,均視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爲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XX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爲: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XX限制的行爲,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爲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爲制止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爲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爲: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爲乙方已經查閱。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爲: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遺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爲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鑑於: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爲,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甲方的義務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補償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包括投資於)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上述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單位: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且本公司認爲已經成爲或者可能成爲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