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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評:是陳赫在欺騙,還是羣衆在自我欺騙?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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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陳赫婚變事件發生後,出現頻率比較高的一種觀點是,陳赫和許婧在婚姻破裂後,依然以恩愛夫妻形象參加綜藝節目、出書、拍大片,有爲了利益欺騙公衆的嫌疑。不過,此時此刻,明星婚姻已經不能當做尋常婚姻看待,事...

娛評:是陳赫在欺騙,還是羣衆在自我欺騙?

陳赫婚變事件發生後,出現頻率比較高的一種觀點是,陳赫和許婧在婚姻破裂後,依然以恩愛夫妻形象參加綜藝節目、出書、拍大片,有爲了利益欺騙公衆的嫌疑。不過,此時此刻,明星婚姻已經不能當做尋常婚姻看待,事實上,他們的婚姻已經和影視作品、綜藝節目、唱片一樣,成了一種娛樂產品,我們既然不能要求他們和電影中一樣是英雄或者俠客,也不能要求他們的婚姻和看起來一樣美滿。

自從有了明星制以來,明星的婚戀就是他們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只不過,風向常常發生變化。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娛樂業的黃金盛世,造星和造神在目的和手段上漸漸趨同,偶像產業,成爲一種現代宗教。明星出場要有儀式感,以便烘托出他們的威儀,他們的形象要無休止地放大,露面要經過深思熟慮,訊息與照片,全都經過精心過濾,婚戀這種充滿人間煙火氣的事物,更是碰不得的高壓線,宣佈婚訊,和退隱是同義詞。

娛評:是陳赫在欺騙,還是羣衆在自我欺騙? 第2張

且不說劉德華成龍,即便當年的姜育恆,並不在偶像派行列裏,都只能祕密結婚,而孫燕姿與公司的合約裏,還有關於婚戀的條款:“戀愛對象要經唱片公司同意,不得因吵架鬧彆扭影響工作情緒,三年內不得宣佈結婚退隱,分手時好聚好散”,陳慧琳爲珠寶公司代言時,合同外還有口頭約定,在代言期間,她不能嫁人,當坊間有傳言說,她去美國和男友祕密註冊結婚時,她的經紀人甚至要指天發誓。

怎奈時代變了。在婚姻還能維持常態的年代,孤獨是稀缺品,所以明星要爲孤獨代言,但現在的情況卻是,婚姻制度已經搖搖欲墜,美滿的婚姻反而成了稀缺品,明星又得扮演美滿婚姻代言人,婚戀於是成了明星重塑形象、晾曬權力、獲取利益的重要手段,是他們職業生涯裏的一個長線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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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赫的婚戀,就是在這種風向之下,經過羣衆選擇和當事人的努力經營,成了他“好男人”形象的核心題材。他和許婧在念初中時相遇,相伴十幾年之久,即便在他成名之後,兩人也沒有分開,2013年的海島婚禮,給這段感情寫下濃墨重彩一筆。所有這些,都符合人們對完美婚姻的想象。

即便在婚變曝光之後,他們的表現,仍然延續着這種想象,尤其是女方的配合、隱忍,以及陳赫的“我錯了”和許婧的“他只是個脆弱的孩子,卻是我的親人,請大家不要攻擊他”這樣的發言,可能不算聲明之中的上品,但卻符合人們的願望,網絡上立刻出現了“蕾拉小姐要堅強”、“赫赫快來接嫂嫂回家”、“蕾拉加油、都會好起來”這樣的羣落。曝光婚變、發表批評意見的網友,也被大批粉絲圍攻,人們認爲這是陳赫請來的水軍,但事實上,他們未必是水軍,他們粉的不是陳赫,而是幻覺中的美滿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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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被寄託了這種婚姻幻想的,恰恰是婚姻最不穩定的一羣人:明星。他們常年在外拍戲,聚少離多,又面臨比常人更強烈的誘惑,但人們依然固執地將婚姻幻想堆砌在他們身上。當年,陳冠希隱私照時間爆發時,樑文道曾經寫過一篇文章,題爲《誰更虛僞,是玉女還是她的消費者?》,這個題目照舊能套用在各類明星婚變事件上。在一個婚姻制度已經接近全線崩塌的時代,人們卻忙着爲明星的華麗婚禮流淚、替他們的愛情唏噓感嘆,義務幫他們打小三。明星之所以成爲各種美滿婚姻的產品經理,這些羣衆要負一大半責任。

所以,結果也是必然的:既然一開始就在不合理的現實裏求圓滿,自然也要承擔後果,忍受所謂美滿婚姻破滅帶來的失落感,陳赫有沒有欺騙羣衆值得商榷,但羣衆的自我欺騙,早就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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