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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5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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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人們經常說的野生動物就是能夠在自然環節中生長繁衍且未經人類馴化的動物,保護野生動物才能維護生態的平衡,下面是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1

第一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地迅速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行動,形成強大聲勢,打擊亂捕濫獵濫食野生動物和走私、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產品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要切實強化野生動物分佈區的野外巡護和看守。要在野生動物分佈的山頭、地塊、湖區,組織力量加強巡護和看守,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行爲,依法制止和懲處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損毀野生動物棲息地。

1、建立自然保護區:保護瀕危動物的根本性措施就是保護其棲息地,而保護棲息地的主要途徑是建立自然保護區。通過建立自然保護區,不僅可以保護瀕危動物及其棲息地,而且還可以使其他種類的野生動植物得到很好的保護。我國已建立了數百處瀕危動物類型的自然保護區。使相當一部分瀕危動物得到切實保護,野驢、野牛、亞洲象、白脣鹿、羚牛、馬鹿、金絲猴、大鴇等的數量,已有明顯增加。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2、開展馴養繁殖:馴養繁殖,是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瀕危動物資源的一條有效途徑。發展人工繁殖種羣,既可防止或延緩有關物種的滅絕,又可滿足人民的生產生活需要,減少對野生種羣的獵捕壓力,還可爲實施再引進工程提供種源,重建或壯大有關物種的野生種羣。改革開放以前,動物園系統是我國馴、養繁殖瀕危動物的主體,但其目的主要在於展覽。改革開放以後,國家和地方建立了不少瀕危動物繁育、救護中心,專門從事瀕危動物的馴養繁殖和救護工作。如國家爲拯救大熊貓、朱䴉、揚子鱷、東北虎等極度瀕危動物,投資設立了多處繁殖研究中心;爲實施野馬、麋鹿再引進工程,建立了多處人工繁殖基地;爲保護、發展瀕危動物資源,成立了多處綜合性的瀕危動物馴養繁殖中心。

3、實施再引進工程:再引進工程是保護、壯大極度瀕危動物野生種羣的重要手段。所謂的'再引進,就是在某個物種曾經分佈但現已滅絕的地區,再引入該物種的活體用於建立新的種羣;或者是向某物種現存的極小的野生種羣補充新的活體,以充實該野生種羣並促進其發展壯大,後者又稱再充實。從某種角度講,在原產地放生被沒收的物種,如獵隼、緬甸陸龜、穿山 甲、蟒蛇、獼猴等,也屬於野生種羣再充實活動。

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環境下生長且未被馴化的動物。野生動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泛指獸類、鳥類、爬行類、兩棲類、魚類以及軟體動物和昆蟲類。狹義指除了魚類和無脊椎動物以外的上述各類動物,即包括獸類、鳥類、爬行類和兩棲類。按照野生動物與人類的密切聯繫程度,又可以將野生動物劃分爲野外環境的野生動物和人工繁殖的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全世界的野生動物分爲瀕危野生動物、有益野生動物、經濟野生動物和有害野生動物等四種。

野生動物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對於維護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意義重大。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2

一是全面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關於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

二是加快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將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依照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第2張

三是加快推動水生野生動物目錄修訂。加強與國家林草局溝通協調,進一步明確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目錄範圍。按照《決定》規定,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按照漁業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四是嚴格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審批和檢驗檢疫管理。對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的,依法依規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

五是加強執法監督。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爲;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六是開展普法宣傳。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廣泛宣傳、正確理解《決定》出臺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大力普及生態環境保護、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爲《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創造良好環境。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3

1、對野生動物的立法保護

各法域對野生動物保護或多或少都有立法,有沒有實際作用另說。法律給人對野生動物所做的行爲畫出界限,即何種行爲是禁止的、何種行爲是必須做的、何種行爲是提倡的。我們當然可以把“動物保護法”們理解成是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福利,然而從我個人觀點出發,其本質仍然是保護財產權、保護物種多樣性進而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以及人類將心比心的脆弱情感

國際上對於保護野生動物有《國際捕鯨公約》《鳥類保護國際公約》《保護野生動物物種遷徙公約》《國際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等,通過約束締約國

行爲達到保護野生動物的目的。

2、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立法保護

除了保護野生物種本身,設立自然保護區也是常見的保護措施。我國早在1956年就設立了第一個自然保護區,1994年就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自然保護區幾乎就是把這些區域和人類隔離開來,儘可能將人類自絕保護區內的複雜系統。

3、設立動物保護組織進行保護

在wildwelfare網站首頁,我看到這樣一段話: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第3張

巨浪過後,海灘上有不計其數的海星。小女孩把海星拿起來,扔回海里。周圍的人都在笑她,一個男人告訴她:“你這樣做毫無意義,海灘上有這麼多海星呢。”小女孩沉默了一會兒,又撿起一隻海星,努力把它扔到遠方的海里,說:“對這隻來說是有意義的。”一位老人走過來,和她一起把海星放回海里。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他們,最終不計其數的,所有的海星都回到了海洋。我們想做那個小女孩。

我極力表達保護野生動物是爲了滿足人類自我的存續,我也從來不想否認這份扔海星的樸素善良。面對這片擱淺的海星,不論出於何種目的,願意扔海星的人我都不忍批判。就算這其中有些人把海星工藝品、巴西龜、小麻雀等等奇怪的東西都扔回海里,我也不忍責備。無知和善良從來不矛盾。成千上萬的動物保護組織意義就在於,把這些樸素的善良彙集起來,加以引導,讓海星迴到海里,麻雀回到天空,巴西龜離開放生界。

4、對土著民族固有生存模式的保護

前文我要強調現代人類,就是因爲人類對環境的索取和隔絕並不是自古以來就有的。尚未完全現代化的狩獵者和採集者們仍然很好的融入在自然環境中,仍然是自然生態的一環。保護土著民族的固有生活方式、自主權利和自然資源利用模式就是保護與土著民族處於同一生態鏈中的野生動物。無論是採用人權法

視野還是動物保護法視野,對土著民族的固有生存模式的既有參考意義,又省時省力。但當土著人逐漸現代化,開上了捕鯨船拿起了自動步槍,脫離原有的生態系統,現代社會的規則和憂思也開始對他們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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