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管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於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於(地址) 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組第_______號保管組_______個,雙方約定遵守下列各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性質
本保管箱的利用關係爲租賃。
第二條 對價繳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證金。
2、口押租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條 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爲二期。
承租人於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租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原採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 對價之繳付、補繳及退還
租金應於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於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保證金於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於租期屆滿願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後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租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在書面通知補繳押租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爲書面通知時,視爲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前項情形於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 轉賬授權條款
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租金差額,承租人委託出租人於到期時: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後;
3、口通知承租人後,承租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開立於出租人_______銀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人,並以本租約爲授權證明。
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 保證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致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者,於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得徑就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 承租人開箱手續
承租人開啓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辨視方法(注屍),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覈驗後會同開箱,至開箱後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庫人數衆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啓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 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溼有異味,容易腐敗變質的物品。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損壞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設備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於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爲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徑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 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出租人於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製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燬複製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出租人對於保管箱及設置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設置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於進出開啓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於本合同之後,而爲本合同的一部分,於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責任
因保管箱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於損害發生後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之範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入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後,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元。
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鑑。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爲法入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於前款第一、二、五項通知到達後至承租人辦妥各項作業前,應停止本保管箱的開啓作業。對因未停止而導致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未依第一款規定通知出租人時,因此所受的損失,出租人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租期屆滿未續租
租期屆滿,承租人應到出租人處辦理續租或退租手續。
租期屆滿,於承租人辦妥退租或續租手續並補繳租金或繳交逾期損害賠償金和違約金前,出租人應停止會同開啓保管箱。
逾期辦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辦理退租手續之日或破封開箱之日止,計收逾期損害賠償金及違約金。
上述逾期損害賠償金之標準,以辦理退租手續當日租金費率爲準,依同額之月租金,按月計收,未滿一個月的,按日計收。違約金依逾期損害賠償金加百分之_______計算。
第十四條 未依約定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的處置
未依約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時,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繳納日止依補繳______________利息,加計遲延利息。
第十五條 租約終止的程序與租金的返還
承租人可隨時終止租約,但應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到出租人處辦理。
承租人終止租約時應按月計付租金,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收,自承租人已繳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後,由承租人補繳不足的差額或由出租人退還溢付的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條 出租人終止租約的事由及租金的返還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書面於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終止本租約:
1、出租人因修繕、遷移保管箱或結束保管箱業務時。
2、出租人依第四條第一款約定,催告承租人補繳押租金差額,逾_______個月後,承租人仍未補繳的。
3、承租人對出租人積欠因租用保管箱費用,屆期未清償,經出租人訂_______日催告清償,仍未清償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進出保管箱設置場所對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的約定,經出租人通知於指定期限內到出租人處處理,承租人逾期未辦的。
6、承租人違反本租約其他約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按實際出租日計收租
金,並依法定科率加計利息後,退還已預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事由終止租約時,應無息按日返還承租人已繳的租金。保證金、押租金,在辦妥退租手續時無息退還。
上述應退還的租金、保證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銷。
第十七條 破封開箱事由及方式的約定
承租人在租期屆滿經出租人通知後,逾_______個月未辦理續租,或本租約經終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內,配合辦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請求_______,會同辦理破封開箱手續。
第十八條 破封開箱後對置放物的處置
破封開箱後,對箱內置放物依下列方式處理:
1、由出租人會同前條____________人清點置放物及編制清單後,暫行包裹簽章封存,並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個月內領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所繳保證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償逾期租金、破封開箱費用及其他損害賠償時,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賣徑行處分抵償,有剩餘時,另行存儲候領,不足時,應由承租人負責補足。
3、承租人不於上述期限內領回,而置放物顯無變賣價值時,承租人同意拋棄置放物所有權,任由出租人處置。
前款第二項及第三項情形,出租人應將其處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條 分租與轉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將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轉租第三人或將保管箱租賃權作爲質權標的。
第二十條 第三人的強制執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請對承租人的置放物實施強制執行時,出租人應依法院之命令開啓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於法院;置放物經移交予法院後,出租人應立即將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條 文書的送達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爲相關文書的送達處所,若承租人或其聯絡人的住所變更,承租人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並同意改依變更後的住所爲送達處所;如承租人未以書面或依約定方式通知變更住所時,出租人仍以本租約所載的住所或最後通知出租人的住所,爲送達處所,於通知發出後,經通常的郵遞期間即推定爲已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特約事項
承租人與出租人特別約定事項如下: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租約如有未盡事宜,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另行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租約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執______份,以資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保管箱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於的型組第號保管個。
第二條對價繳付方式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擇一打“√”,租用保管箱:
1.租金及保證金。
2.押金(免再繳付租金及保證金)。
3.
第三條租用期限
1.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簡稱租期)自年月日起算,以爲一期。
2.承租人於期滿時依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五條方式繳足租金及保證金或押金,本租約展延一期。
3.原繳付對價方式如有變更者,均自變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條租金
1.租金應在起租日及續約日,保證金或押金應於起租日,由承租人依當時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費率標準或者當事人特別約定的租金費率繳付。保證金於續約時如有調整,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2.以押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於租期屆滿願意續租,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後的費率及應補繳或退還押金的差額及補繳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在書面通知補繳押金差額期間尚未屆滿前,或出租人未爲書面通知時,視爲依本租約條件續約。
3.前項情形於下一租期屆至前,費率有調降的,仍應適用新費率。
第五條轉賬授權條款
1.本租約每期應繳的租金以及應補繳或退還的保證金及押金差額,承租人委託出租人於到期時:
(1)不通知承租人;
(2)通知承租人後;
(3)通知承租人後,承租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出租人有關差額的退補方式。
2.同意就承租人開立於出租人銀行、分行存款第號賬戶存款,自動轉賬代繳或將退款徑行存入,並以本租約爲授權證明。
3.本租約存續期間,有第三條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額應由承租人補足或由出租人退還。
第六條保證金或押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違反本租約約定,對出租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於損害賠償金額確定時,同意出租人直接就所繳保證金或押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負責補繳。
第七條承租人開箱手續
1.承租人開啓保管箱應憑鑰匙、原留簽名或其他約定的方法,填寫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覈驗後會同開箱,至開箱後除另有特別約定外,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庫人數衆多時,出租人有權合理限定同時進庫開箱的人數。
2.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鑰匙及承租人原約定之辨識方法,申請開啓保管箱,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視同承租人本人申請開箱,出租人不得拒絕。
第八條置放物的範圍與限制
1.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價證券、權利證書、貴重物品、紀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險物品、違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礙公共安全或衛生物品及潮溼有異味,容易腐壞變質的物品。
2.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致使保管箱或庫房其他設備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損害時,均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3.若有事實足令出租人懷疑承租人違反第一款約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於指定期限內處理,但爲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直接行會同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應將該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條保管箱鑰匙的持用、留存與保管
1.保管箱鑰匙備有兩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滿退租時,承租人領用的鑰匙應歸還出租人。
2.出租人於租約終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鑰匙。但有第八條第三款但書、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情形的',不在此限。
3.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樣配製鑰匙,一經發現即由出租人無條件沒收銷燬複製鑰匙;因此發生糾紛與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4.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賠償金元(大寫:元整),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損害的,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租人的注意義務
1.出租人對於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場所的安全、防護及修繕、開箱手續,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放置保管箱的場所,若未達到主管機關所訂定的基本安全標準,或出租人對於進出開啓保管箱的作業手續未完全依照其所訂作業規章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上述基本安全標準,附錄於本合同之後,而爲本合同的一部分,於該標準提高時,依新標準適用。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責任
1.因保管箱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發生被竊、滅失、毀損或變質損害的,除另有特別約定外,雙方同意依下列方式辦理:
(1)承租人於損害發生後申報其置放物品內容及損失金額,在未超過人民幣元之範圍內,由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報損失的金額徑予賠償。
(2)承租人主張其損害逾前款金額者,在承租人舉證證明其置放物品的內容及價值後,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實際損害負金錢賠償責任,但最高賠償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前款第二項的情形,承租人能證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不受最高賠償金額的限制。
第十二條承租人或其繼承人的通知義務
1.承租人或其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以書面或出租人語音服務系統或專線電話通知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遺失鑰匙或變更密碼。
(2)更換或遺失印鑑。
(3)變更姓名。
(4)承租人爲法人團體,變更組織或代表人姓名。
(5)因繼承開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暫停保管箱的使用。
保管人: 簽訂地點:
寄存人: 簽訂時間:
保管物 (包括:保管物名稱 性質 數量 價值 瑕疵 )
保管費: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保管場所: 。
保管方法: 。
保管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
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 。
保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並給付保管憑證。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 。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保管人違約責任: 。
寄存人違約責任: 。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
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時成立。
其他約定事項:
保 管 人: 寄 存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
│保管物名稱 │ 性質 │ 數量 │ 價值 │ 瑕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二、保管場所
_________。
三、保管方法
_________。
四、保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爲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六、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七、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八、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九、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十、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保管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寄存人:
1.寄存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寄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寄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寄存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寄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
《倉儲保管合同》出自:
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出自: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
|鑑(公)證意見:|
||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將自建冷庫用於冷藏經營,乙方因生產需求租用甲方冷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儲物品種及倉儲條件
1、乙方貯藏商品類型爲
2、甲方向乙方提供冷庫貯藏商品的位置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冷庫溫度不得高於-18℃。
二、收費標準與結算方式
1、按實際存放貨物重量計算:
單價元/噸/月,元/噸/15天
2、如乙方需甲方負責裝卸,則甲方依照元/噸收取裝卸費;
3、甲方在每月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對賬單,經乙方審覈無誤後,甲方依據對賬單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付清款項。
三、儲物出入庫規定
1、貨物入庫時,甲乙雙方,共同檢查貨物,清點貨物品種、數量、規格、件重等,甲方以書面形式蓋章確認每次入庫貨物的準確情況。貨物入庫後,甲方負責製作入庫單,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入庫單內容;
2、出庫時,應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庫單據爲憑證;
3、乙方有用料需求時,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把貨物在4小時內送達至乙方指定地點;
4、雙方商品交接地點爲甲方冷庫,雙方如對商品數量產生爭議,以貨物進出庫單據爲準。
四、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如果乙方貨物所有權轉移、在沒有簽訂新的合同的情況下,甲方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2、如乙方所存商品已過保質期,甲方在發現後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如發現乙方要求存放的貨物已經變質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貨物入庫。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冷庫承諾各種手續齊全並提供副本給乙方作爲本合同附件,保證乙方貨物可以正常進行出入庫工作。
2、冷凍貨物儲存期間,甲方應將乙方儲存的貨物動態、信息資料等有關單據妥善保管,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交由他人閱覽。如因甲方保管不善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甲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條例,保證冷庫消防安全;及時做好冷庫的清潔、消毒工作,保證冷庫內外清潔無異味。
4、甲方正常保管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導致的貨物發生包括但不限於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串味,甲方應按乙方貨物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保管過程中發生的火災、坍塌等事故,產生的任何貨損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所保管的乙方物品應在單獨空間存放,與甲方儲存的第三方物品分別保存或採取隔離措施保存;並禁止與化工類等易串味物品在同一空間內存放。
7、甲方承諾冷庫的低溫環境不因任何原因(包括斷電等第三方原因)中斷或溫度升高,如果甲方發生超過3次/月以上的溫度高於-18℃等情形,或高於合同約定溫度累計時間達到30分鐘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予支付當月保管費。
8、甲方承諾,任何情況下,放棄對乙方貨物的留置權,如有糾紛,另行主張。
五、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規定的要求對貨物進行儲存保管,冷凍貨物儲存溫度必須低於-18℃,冷庫內衛生條件必須符合行業標準,甲方應確保冷庫內貨物的安全,如乙方貨物受損、缺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有權對儲存在甲方的冷凍貨物進行調配,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出庫計劃安排合理的貨物出庫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拒絕乙方貨物出庫調配。
3、乙方如在冷庫中添附相關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
2、入庫及儲存的貨物質量正常、外包裝完整、規格重量標識清晰。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貨損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貯藏溫度導致乙方貨物變質損失的,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2、發現存貨數量不符時,雙方應進行調查覈實,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則甲方負責全額賠償價款及因此發生的損失。
七、通知條款
甲乙雙方確認下述爲各自聯繫方式爲本合同內容通知的有效途徑,任何一方向下述地址發出的信函、通知,在發出後三日內均視爲送達,任何一方如聯繫方式發生變動,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爲未變化,向該地址發出的文件、信函仍有送達效力。
甲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郵件(必須填):
乙方: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郵件(必須填):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各執份,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XXXX年XX月XX日
合同編號: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第一條 保管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中(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具體如下: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並給付保管憑證。
第八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九條 寄存人(是/否)允許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許保管人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
第十一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條 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保管物及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十三條 保管人違約責任:________。
寄存人違約責任:________ 。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
保管人 寄存人
保管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寄存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