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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律師合同範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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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請律師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請律師合同範文8篇

聘請律師合同 篇1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四川博篤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 (以下簡稱“委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 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範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指定承辦律師,爲委託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爲:

[訴訟案件]

代理委託人就 案件的 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 事宜或項目向委託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並協助委託人處理與該事宜或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務。

1.2. 代理權限

委託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權限爲:

1.3. 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 律師、 律師作爲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 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爲 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爲: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爲 。

總額爲 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爲:合夥人/合作人每小時 元;其他律師每小時 元;律師助理每小時 元;祕書每小時 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爲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託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託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文件快遞費用:

(3)複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 費用支付

1.6.1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託人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 元。其餘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 .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託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 聯繫信息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的聯繫信息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委託人: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1.8. 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條款

2.1.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爲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託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託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祕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送達文件、調查、文件製作、文件複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託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託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託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託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託人或委託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 ____

2.3. 委託人的義務

委託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託人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 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於委託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託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於每月10日向委託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託人應當於收到清單後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託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託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託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後 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託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託人的付款後,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 滯納金

若委託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 委託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託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託人財物”)均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後,將委託人財物移交給委託人。

(2)如果委託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託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爲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託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爲保管委託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 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於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託人祕密”)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託人祕密。

(2)以下內容不屬於委託人祕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爲準。

2.8. 利益衝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託人有利益衝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委託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 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託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託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協議。

2.10.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託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發現委託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託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 不保證

律師向委託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爲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 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爲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 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 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 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 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託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託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 (訴訟/非訴訟/見證/諮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 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簽署:

聘請律師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具體承辦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乙方資產重組或發起設立的法律顧問及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審覈、製作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法律諮詢及其它相關證券法律服務。

三、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於股份公司申報上市材料之日起十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於股票發行並申購結束股款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 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3. 定期向甲方彙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五、甲方責任:

1. 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2. 爲項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並對乙方在甲方期間的食宿予以解決。

3. 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爲其設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在設立公司過程中能夠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2.1 參與設計公司成立方案;

2.2 就公司成立過程中的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3 起草與公司設立有關的法律文件,如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協議等;

2.4 根據需要提供書面的律師意見和法律意見書;

2.5 完成與公司登記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法律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公司設立登記完成之日止。

四、收費

4.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支付委託律師費。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爲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爲_________元/小時。

4.2 律師費的支付:甲方應於乙方每工作滿15小時結算並支付律師費。乙方帳戶________________。

4.3 因辦理設立公司而發生之差旅費、通訊費及政府的財政收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責任

5.1 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按本合同規定完成服務內容。

5.3 在服務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4 定期向甲方彙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六、甲方責任

6.1 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6.2 爲項目完成所需,對乙方提出的在資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6.3 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七、本合同之修改須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 篇4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願受聘,並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爲,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爲。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爲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係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並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後,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願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爲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權限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爲的法律後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爲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託人收取委託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爲或執業行爲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註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註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並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託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爲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爲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爲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範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範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爲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範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於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爲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爲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後的法律諮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爲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覈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2.作爲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並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 篇6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審覈、製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諮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餘款於招股說明書刊登後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以律師團隊方式爲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項目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託內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彙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覈准、監管部門溝通聯繫的義務。

7.本着與甲方長期合作的願望,致力於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2.爲項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並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設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江蘇達源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等作爲甲方與一案程序的代理人。

二、律師在委託權限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參與調解、仲裁、訴訟。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1.提起訴訟、應訴、反訴

2.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撤訴。

3.代收法律文書

四、費用協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蘇省律師收費辦法後,甲方按該收費辦法向乙方支付基礎辦案費,甲方與乙方協商支付律師代理費爲 元。

2.乙方律師辦案的差旅費,查檔費以及其他辦案支出費用由甲方承擔,按標準收費元。

3.向人民法院預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及執行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如實全面向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和證據材料,如故意隱匿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如果是風險代理,必須按訴訟標的交足代理費。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返還,有約定而未交的代理費必須支付。

七、凡當事人訴訟證據原件,開庭時由當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給代理律師,造成遺失或損失由當事人與律師個人承擔,本所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發生矛盾或律師有違章違紀行爲,當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師事務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江蘇達源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郵編: 傳真: 電話: 開戶行:

傳真: 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

聘請律師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_________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爲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爲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着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爲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衆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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