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租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出租人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
二、有權決定在租賃期滿後是否繼續出租。
三、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
四、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有權責成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出租人有提前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損失,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出租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關知識:承租人違反規定的行爲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的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或是與他人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租賃物結構或改變用途(拆改結構有可能造成租賃物損壞,改變用途則是違約行爲);
3、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
4、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的租賃物;
6、法律、法規規定要以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其他行爲。
相關法規: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承租人的權利主要有
使用權
按合同約定,承租人有權佔有、使用租賃物;
違約賠償
對出租人違約(沒按約定提供租賃物)行爲,或因違約所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的租賃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並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賃期內,可以將租賃物轉給第三人承租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支付租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物使用細則
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後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於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爲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妥善保管租賃物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租賃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瑕疵通知
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1)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該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於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租賃廠房
出租方將 租賃於承租方使用,範圍包括: ,租賃物面積約爲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爲_____________ 。如承租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 年。
租賃期限屆滿前兩個月提出,經出租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權。
三、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租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並可附照片。
四、租賃費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該租賃保證金, 租賃期限屆滿,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及本租賃行爲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出租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出租方將向承租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2、租金
出租廠房、倉庫及辦公樓每年的租金均按70元/平方米計取,每年共計 元(大寫: ),租期到XX年後,每年租金按照 遞增,租金每 年預交一次,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前 年的的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元),後依次類推,由承租方匯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爲: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3、租賃期間,使用該租賃物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間,土地使用稅由承租方繳納。
五、租賃物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出租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出租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承租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六、維修保養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承租方應負責租賃物及所屬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承租方對租賃物及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及附屬物損壞,承租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七、防火安全
1、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租賃物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4、承租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承租方書面通知。承租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八、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並負責購買租賃物內承租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承租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九、物業管理
1、承租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出租方。如承租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出租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2、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山東省法規以及出租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承租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十、裝修條款
1、在租賃期限內如承租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出租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出租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承租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如承租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出租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3、 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屬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無權對該主張權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補貼。
4、如承租方在租賃物內搞建設,合同到期、解除或終止後,承租方應恢復原狀,如承租方不恢復原狀的,出租方有權自行拆除,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十一、轉租
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後,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租。
十二、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過2個月,出租方在書面通知承租方交納欠款之日起15日內,承租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出租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出租方有權留置承租方租賃物內的財產,並有權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承租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賃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3] 應於本合同提前終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於當月租金2倍的款項作爲賠償;
4] 恢復原狀。
3、甲方發現乙方未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准,擅自改變該租賃物的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准,即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6、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租賃物、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租賃物承租權的。
十三、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爲導致出租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14.2款執行。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十四、合同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承租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恢復原狀並將其返還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 。
十六、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出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承租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發租方:
轉讓方:
受益方:
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協議,將 出租車公司北京現代出租車車牌號爲 ,承租經營權及後續所有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租權、車輛所有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一次性付清由甲方轉讓承租 出租車公司 車號轉讓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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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甲方承租 出租車公司 承租期內,公司需要承租辦理車輛所有證件及各項事項,甲方有義務和責任提供資料,能過戶的`情況下,甲方必須給乙方提供資料及協助乙方過戶。
四、乙方在受益甲方轉讓 出租車公司 車號承租經營權期滿後,在後續下一輪出租車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下一輪辦理過程中需甲方提供資料的,甲方必須提供資料及協助辦理。
五、如後續下一輪出租車公司政策變動,甲方要力所能及地幫助乙方辦理經營權的相瓶在手續。如超過甲方能辦外的,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承擔由甲方轉讓承租經營轉租後,自公曆 年 月 日之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車輛費用、糾紛及違章以及一切違反法行爲與乙方無任何關係。公曆 年 月 日之後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車輛損壞、違章、費用、糾紛以及一切違法行爲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七、甲方雙方若有一方違約,按法律法規程序執行。
八、從購車日起,以前燃油補貼歸甲方,以後所有補貼歸乙方。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租賃房屋位於房屋,建築(使用)面積 平方米,包括:
第2條 基本條件
2.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切實擁有合法出租權,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並保證出租房屋符合作爲乙方物流收貨及相關業務的使用需要。
2.2在未取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將甲方產權的其他部分用作工業用途,及出租或出售給任何其他經營業態與乙方衝突的行業。
2.3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承租房屋門頭及外牆面延續甲方合法的使用權部分由乙方承租範圍,供乙方裝設招牌、標記、商號和指引系統等使用,但相關的審批登記和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保證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間符合消防要求。
2.5保障乙方人員、車輛24小時通行,和物流車輛、辦公車輛的停放.
第3條 租期
3.1租期爲,從 年月 日開始,至 年月 日結束。
3.2續租: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條件由雙方另行通過友好協商決定。
3.3合同終止日,乙方應將房屋清理乾淨交還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內所有乙方投入的設備、設施及其他可移動物品。
第4條 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爲元/年,支付方式爲:,甲方應出具收款發票,因收款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5條 其他費用
5.1乙方租賃範圍內的水、電、暖等能源實際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應承擔租賃期內使用租賃標的物經營行爲而發生的由政府職能或其他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
5.2繳費方式爲:
第6條 房屋交付
6.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於年 月日之前將房屋交付乙方,同時對房內財產進行移交登記; 若因房屋交付前具有質量問題引起糾紛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2 甲方交付的房屋及水、電、暖等設施具備可使用狀態,且均已經安裝分表,能夠單獨計量。
第7條 房屋改造和附屬設施、設備的增添
7.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在不危及房屋的結構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商業形象和經營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屬設備、設施,但房屋的結構改造需要另行徵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房屋損壞,第三人傷害及相關部門因改造房屋所做的處罰等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相應損失。
7.2乙方增添的附屬設施、設備,其所有權歸乙方,並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
第8條:轉租和聯營
乙方有權將部分承租房屋轉租他人或與他人聯合經營,乙方轉租他人經營的項目必須合法,因此發生的糾紛、損失處罰由乙方承擔。
第9條: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
乙方保證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甲方應在交付房屋時保證房屋內相關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消防設施等的線路和管道設施及房屋主體結構等)能夠正常使用。租賃期間房屋的正常管理和維護由甲方負擔。
第10條:違約責任
10.1如因房屋產權及相關因素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所有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2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賠償年租金20%的違約金及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3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交納租金,每延期一日,按年租金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
10.4乙方在承租期內造成的房屋和甲方移交財產的非正常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11條:乙方經營期間給任何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及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12條:因政府規定需對房屋拆遷,房屋拆遷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可依法向拆遷人主張其應得權利,但乙方不得影響甲方及時獲得拆遷補償。自拆遷公告之日起本合同終止履行。
第13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法定事由,政策性原因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退還未履行合同期間的全部租金。
第14條:甲方應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權的排他權,如因此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15條: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在六個月的期間在甲方所在地適當的地點標記乙方經營場所變動的信息。
第16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單位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1.房產證複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 .乙方營業執照、代碼證複印件一份;
4.注意:需要保證產權證和甲方身份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有甲方有權出租的證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門牌號爲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 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邸∈啊≡ 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仟_sina_#8220_word__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1」 「 2」 「 3」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8)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_sina_#8221_word__兜鬧湍山稹<追交褂τ械r蠐餛誚桓陡曳皆斐傻乃鶚а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1][2][3]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承租最短3月,中途退租需按50%加收剩餘房租費,並有權3月後返還房租押金.
2、甲方將按新癡環遊戲規則返現100%---20%的 活動中,詳見 培養中國的比爾蓋茨(修改稿03).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本《設施清單》爲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二、暖氣管道
三、熱水管道
四、燃氣熱水器
五、空調
六、傢俱
七、電器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合同中國共產黨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標地及設施
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甲方提供設施清單及規定使用狀況見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共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應先考慮與乙方續租。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議續租事定。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大寫
2、租金支付方式爲 付,先付後用。此後,在每期付款期滿前10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1)、房租租金: (大寫: )2)物業管理費:
3)、有線電視費: 4)、生活垃圾運費:
5)、房屋押金: 合計: (大寫 )
3、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再調整。
第四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衛生、煤氣、水電、電話費用均由乙方繳付。乙方向甲方支付 作爲押金,租期滿後,乙方結清此費用,房屋內物品完整無損,則押金如數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期內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將房屋收回,甲方應退還剩餘房款,須另外補償因搬遷給乙方造成的費用並交納壹個月租金作爲向乙方的補償金。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詳見附件)如損壞,甲方有義務與相關維修部門聯繫,進行及時處理。
第六條: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和金額交納租金,逾期未繳付租金,按照所欠租金的0.5%計算滯納金。超過15日未付清,視爲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租賃期內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乙方應補償給甲方壹個月的租金作爲補償;
2、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物品;
3、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
4、乙方應愛護房屋及其設施(詳見附件1),室內一切設施屬人爲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屬自然損壞,乙方不予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合同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乙方向甲方提出合同約定外的補償,甲方有權拒付。
第八條:租賃期間房屋的維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對承租房進行維修,但應事先得到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已裝修部分,不得向甲方索取裝修費用。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不繳納租金並押金不足以抵扣租金、滯納金,且與乙方無法取得聯繫時,甲方有權請公證處公正撬開房門,室內一切物品由甲方代爲保管三個月,若三個月內仍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甲方有權對保管物品進行處理。
2、乙方使用此房屋進行違法行爲。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第十條,免責條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甲乙雙方受損,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因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遷或改造已租賃房屋,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均嚴格執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補充,補充條款均作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發租方 : (稱甲方) 身份證:
乘租方 : (稱乙方) 身份證:
爲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簽訂本合同細則如下:
一 承租項目:由甲方提供轄下公路邊原是金豐石公司廠房用地及現有的二層建築物給發租方使用。
二 承租面積: 約4.2畝。(附廠房用地圖)
三 承租期限: 。(由 至 止)
四 承租租全款: 分階段收款。第元。(共年,共);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第 年至第 年,每年 元。(共 年,共 元)。
五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需交給甲方押金 萬元正。
六 交付租全方式: 按先款後租使用的原則。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交付押金及當年承租款。以後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底前壹次交清下一年度的承租款。乙方如中途退租,終止合同則甲方沒收乙方的押金及有權追討一切已發生的費用。
七 1、乙方承租的廠房用地,只有使用權,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在承租時,不得開採資源(挖泥取沙等);廠房原有三邊的石牆不能拆除,廠房如中途轉讓他人,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理轉讓手續,否則甲方沒收押金並終止乙方使用權及收回廠房用地。
2、乙方要尊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在開辦長需經環保及上級有關部門報批,許可,才能辦理,如果沒有批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承租合同生效後所發生一切費用,水、電費等由乙方自負;如有乙方造成污染而損害他人或作物,則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對方損失。
3、乙方要按時交付租金。如有拖欠則甲方從欠款的第十六天起,每天計收滯納金7%;乙方在三十天內如未交清承租款,則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款及收回廠房用地並追收所欠款項。
4、在承租期間,如上設或國家部門需證用此地,則乙方要無償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補償,(注: 土地補償歸甲方,生產補償歸乙方)。
5、原有的二層建物、廠房用地上的三邊的石牆及乙方所安裝的水電線路及土建木建廠房設施(包括所有用磚、用鐵的圍牆、屋頂、地面),在合同期滿或乙方單方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不能拆徐或認爲損壞(如有損壞在押金中相應扣除),要無償歸甲方所有(注: 廠內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6、乙方要注意做好安全生產措施,一切因乙方造成工傷事故或發生的費用與甲方無關。
八 廠房用地上鐵棚、鐵架一次性轉讓補償費3000元。
九 租賃期限內乙方如將租賃物轉需經甲方同意。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成租期限,倘乙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已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爲產生的一切糾紛該由乙方處理。
十 租賃期限屆滿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從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提及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不單單方違反,否則要賠償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
居間人:
合同編號:
鶻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鶻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承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承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樓房爲室廳衛□;平房爲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樓層:□;朝向:□;建築面積:平方米□;月租金標準: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託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後,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元。乙方爲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爲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爲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覈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爲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
第八條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
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爲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居間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