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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轉讓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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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轉讓合同範文, 大家在籤協議書的時候應該注意協議的規範性,畢竟不是所有的協議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唯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協議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一起看看 股份轉讓合同範文.

股份轉讓合同1

轉讓方(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受讓方(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股份轉讓合同範文

姓名:

甲方系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股東,出資額爲叄拾萬元整(30萬元),佔公司總股份的100%(以下簡稱合同股份),甲方自願將其經營的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3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股份100%股份,股份收購總價款爲叄萬元整(30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30%的股權以拾萬元整9萬元)轉讓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於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甲、乙雙確定,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日內爲交割期。在交割期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有關合營盈虧(含債券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合營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六、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股東會出具股權出資證明通過。

七、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時,提交xxx企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月日

股份轉讓合同2

甲方:

乙方:

股份轉讓合同範文 第2張

鑑於xxxx公司系由甲方作爲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爲xxxxxx萬美元並於x年x月x日經xxxxxx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xxxxxx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鑑於乙方爲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xxxxxx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xxxxxx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xxxxxx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轉讓方:

受讓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受讓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本協議簽訂地爲: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xxxxxxxx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xxxxxxxx有限公司截至x年x月x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爲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xxxxxxxx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後x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xxxxxxxx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xxxxxxxx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爲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股份轉讓合同3

本協議由簽約各方於____ 年__ 月__ 日於中國____市簽署。

鑑於條款:

股份轉讓合同範文 第3張

1、丙方有限公司(被轉讓的公司,以下稱丙方)是一傢俱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中國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持有企合冀唐總字第130200100242 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住所爲中國河北省唐山市, 註冊資本美元2900 萬元,實繳資本美元2840.96 萬元。

2、甲方有限公司(轉讓方,以下稱甲方)是一傢俱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中國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持有企作冀唐總字第130200100241 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甲方爲丙方的股東,持有丙方75%的股權。

3、乙方股份有限公司(受讓方,以下稱乙方)爲一傢俱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中國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並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702001805260 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甲方擬將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轉讓予乙方。

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

基於上述鑑於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約各方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簽約各方

甲方(轉讓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住所:******

乙方(受讓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住所:***

第二條轉讓之股權

1、本協議所稱轉讓之股權是指甲方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

2、在符合本協議之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

3、甲方承諾,對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享有完整的處置權;在符合本協議之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將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及基於該股權附帶的所有權利和權益, 於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之日,不附帶任何質押權、留置權和其他擔保權益的轉移予乙方, 同時,甲方按照《公司章程》而享有和承擔的所有其他權力、權利和義務亦於該日轉移予乙方。

4、甲方承諾,上述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爲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

第三條本協議成立的前提要件:

一、法律要件

1、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事宜,業經丙方其他股東書面承諾同意、並放棄相應的優先購買權;以及,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事宜,業經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

2、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事宜,業經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

3、本協議業經雙方簽署。

二、實質要件

1、丙方原相關所有檔案文件業已轉移至丙方的獨立辦公場所;

2、本協議雙方與適格擔保方簽署的本協議第五條所述的《保證擔保協議書》業已生效;以及,本協議雙方與適格擔保方簽署的本協議第五條所述的《股權質押協議書》業已生效, 並辦理完畢相應的股權質押手續。(上述擔保協議,詳見本協議附件三、附件四)

第四條本協議生效的前提要件:

一、法律要件

1、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事宜,業經乙方股東大會決議通過;

2、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事宜,以及相應的丙方合同、章程的修改,業經相關有權機構批准。

二、實質要件

1、甲方擬租賃予丙方使用的土地(即位於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鎮穆家莊村南、面積爲336917 平方米的土地一處,詳見本協議附件一),甲方將提供其合法徵地、並業已支付全部土地有償使用費用的證明文件,並由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相關文件確認;並且,該等租賃用地業已由甲方與丙方簽署了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經相應有權機構備案並出具《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證書》;

2、丙方目前所使用的全部房產,均已擁有相關有權機構頒發之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並丙方爲上述房產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的、應當具有該等房產合法建設的全部許可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其目前所租賃之全部房產,業已簽署了合法有效的租賃協議,並經相關有權機構登記;

3、目前,甲方與相關當事方簽署的、尚在存續期內的、關於本協議項下丙方經營之焦化項目的原材料供應、產品銷售、代理及分銷合同,及其他尚在存續期內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合同,其合同當事人業已由甲方變更爲丙方,或者業已由丙方與相關當事方另行簽署協議予以繼續履行;

4、本協議甲方及其關聯方與丙方業已就土地、房產租賃,原材料供應、產品銷售、生產經營權取得(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供應等)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署了相應的合同;

5、丙方公司業已與相關職工(包括高級管理人員、關鍵技術人員)簽署了勞動合同、並就相關社會保險、福利等問題與職工達成一致;

6、本協議項下丙方經營之焦化項目,業已獲得國家環保總局對該項目的批准,或者國家環保總局授權唐山市環保局批准該項目的文件、或者其他唐山市環保局有權批准該項目的證明文件。並且,業已獲得完備的建設項目環境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環境影響監測報告、試生產許可文件、試生產合格證明、國家有權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證明,以及相應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明; 並且,本協議甲方承諾,爲取得上述焦化項目之必備的環境批准文件而進行之相關配套工程的資金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7、根據甲方在此之前對丙方的投資行爲而應當轉入丙方的全部應收票據,業已按照《票據法》之相關規定,將相關所有票據權利轉移至丙方。

第五條轉讓價格及支付

一、股權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價格,參考截止到2004 年11 月18 日,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之丙方淨資產價值確定。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04 年11 月20 日出具之(***)***字第5-077 號《審計報告》確認,截止到2004 年11 月18 日,丙方的總資產價值爲人民幣貳億捌仟柒佰玖拾陸萬陸仟伍佰陸拾肆元玖角柒分(小寫:¥287,966,564.97 元),淨資產價值爲人民幣貳億叄仟伍佰捌拾萬元整(小寫:¥235,800,000 元)。

基於以上審計結果,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一致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貳億貳仟玖佰玖拾萬元整(小寫:¥229,900,000 元)。

二、轉讓價款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7 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股權轉讓價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 元),作爲本次股權轉讓的預付款,由乙方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2、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並本協議項下丙方75%的股權業已合法過戶至乙方名下之日起7 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股權轉讓價款之剩餘部分、即人民幣壹億壹仟肆佰玖拾萬元整(小寫:¥114,900,000 元),由乙方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匯入雙方共同認可的賬戶,相關具體事宜屆時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三、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若截至2005 年03 月31 日,本協議第四條所述之協議生效的全部要件仍舊未能滿足,則乙方有權要求本協議剩餘條款終止履行,並要求甲方在2005 年04 月15 日之前,將業已支付予甲方的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 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按照乙方的指示償還乙方;或者,乙方亦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協議, 但上述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 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自2005 年04 月01 日起,應當由甲方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資金佔用費。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上述人民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小寫:¥115,000,000 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償還保證,由甲乙雙方確認適格的擔保方、及質押物進行擔保。

上述具體擔保事宜,由本協議雙方與擔保方另行簽署《保證擔保協議書》、及《股權質押協議書》約定。上述《保證擔保協議書》、及《股權質押協議書》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六條利潤保證

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三個完整會計年度(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丙方每年必須達到如下指標:

1、經乙方聘請或由乙方認可之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確認,上述三個會計年度每年實現的淨利潤不得低於人民幣貳億元整(小寫:¥200,000,000 元),如果不能實現,甲方保證按照差額部分的75%直接以現金方式對乙方進行補償,而不受丙方是否實施分配影響;

2、在上述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按照丙方每年實現淨利潤人民幣貳億元整(小寫: ¥200,000,000 元)計算,按照丙方章程規定提取三項基金後,甲方保證,丙方具備按照可供股東分配利潤60%的比例實施現金分紅的能力;

3、如果丙方董事會決定實施現金分配紅利,而丙方的現金分紅能力達不到上述第2 項規定之比例的,由甲方以現金的形式代替丙方支付乙方現金分紅,丙方再向甲方償付。

第七條債權債務處置

1、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作爲丙方的股東,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對於:(1)上述(2004)***字第5-077 號《審計報告》中未列明的丙方應承擔的相關債務;(2)基於本次股權轉讓前存在的事實使丙方因訴訟、仲裁而導致賠償責任;(3)基於本次股權轉讓前存在的事實使丙方因行政處罰而導致處罰責任;(4)本次股權轉讓前因丙方簽署的擔保合同導致保證義務而承擔保證責任;(5)其它一切基於本次股權轉讓前存在的事實而導致丙方應承擔的相關債務。則因上述債務而導致的相關責任及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股權轉讓的實施

1、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轉讓予乙方,並完成相關登記批准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等。

上述相關登記批准備案手續完成後,即視爲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完成。

2、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完成上述本次股權轉讓相關批准備案手續,並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供辦理轉讓批准備案手續之目的使用。

第九條保證及承諾

1、甲方保證對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擁有完整的所有權與處置權,並且保證所轉讓的股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如果有第三方對乙方就該股權提出權屬爭議,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甲方保證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爲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並且保證所轉讓的股權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3、甲方承諾,其基於本次股權轉讓而向乙方提供的丙方的人事、經營、效益、財務及資產狀況等相關所有文件資料均是真實、準確、完整的,沒有遺漏任何事實,也沒有任何虛假陳述。

4、甲方承諾,丙方業已獲得經營目前業務所需批准、許可證和註冊證書;所有上述許可、批准和註冊均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且將不會因本協議的生效而被終止或者撤銷;對上述許可、批准和註冊沒有任何違法的記錄。

5、甲方承諾,除已披露並向乙方聲明的債務之外,丙方不存在任何其他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因知識產權、環境保護、勞動安全、人身權、產品質量等方面的侵權之債,亦不存在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等問題。

6、甲方承諾,自上述(2004)***字第5-077 號《審計報告》出具之日(即2004 年11 月20 日)起、至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甲方基於其控股股東權力的行使,保證丙方的運作經營遵從如下條款:

(1)丙方將正常的從事其業務經營,不得從事、承擔或進行任何其正常業務之外的交易、義務或付款,不得中斷、停止或變更其業務性質、範圍和方式。

(2)合理的提前通知乙方將召開的任何董事會會議、和議程,並允許乙方的授權代表列席丙方的董事會、股東大會和參與討論。

(3)丙方將以能夠取得合理盈利並且不損害丙方長遠利益的方式經營。

(4)丙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向或變相向任何公司、組織、機構、個人提供借款,特別是向其股東、董事和員工提供借款,但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經存在並已向乙方披露的除外。

(5)丙方向銀行貸款,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除此之外,丙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向或變相向任何其他公司、組織、機構、個人貸款,但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經存在並已向乙方披露的除外。

(6)丙方不得在其資產或業務上設立或允許存在任何債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權益,但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經存在並已向乙方披露的除外。

(7)丙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向或變相向任何公司、組織、機構、個人提供任何財務的或其他形式的擔保、保證或保賠。

(8)丙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放棄或變相放棄對任何公司、組織、機構、個人的債權。丙方不會就其涉及的任何索賠、爭議或類似事件作出任何非法律途徑的處置。

丙方將不會逾期向任何債權人支付到期應付款項。

丙方將不得在到期前提前償還或承擔義務提前償還任何貸款或其他債務。

(9)丙方購買固定資產,一次支出超過人民幣壹佰萬元整(小寫:¥1,000,000 元) 的,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10)丙方出售公司產品,售價不得低於各產品年平均價格的97%;上述產品年平均價格的計算,以丙方正式簽署的產品的購銷合同約定的價格爲標準。

丙方購買原材料,進價不得高於各材料年平均價格的103%;上述材料年平均價格的計算,以丙方正式簽署的原材料購銷合同約定的價格爲標準。

(11)除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外,丙方將不得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任何業務或資產。

(12)甲方將及時向乙方通知可能會影響公司業務的任何事項,並與乙方就此進行協商。

(13)丙方與其任何董事和員工的服務和聘用條件不會發生任何變化。

(14)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轉讓其所擁有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丙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受讓任何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

(15)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16)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任何形式的對外投資事宜。

(17)丙方將採取一切合法合理的措施保護其資產。

7、甲方承諾,自上述(2004)***字第5-077 號《審計報告》出具之日(即2004 年11 月20 日)起、至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甲方基於其控股股東權力的行使,保證丙方的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忠實履行各項職責,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

8、甲方承諾,自上述(2004)***字第5-077 號《審計報告》出具之日(即2004 年11 月20 日)起、至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甲方基於其控股股東權力的行使,保證經事先通知,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會計師、法律顧問和其他授權人有權:

(1)進入丙方的場地和設施,會見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和員工,以及查閱公司的各種賬簿、記錄、檔案和權屬文件。

(2)從丙方、其董事、管理人員和員工得到丙方的業務、資產、債務、合同、財務、管理、總務和其他事務有關的所有資料和解釋。

9、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均不應使乙方對下列事項另外獨立承擔義務和責任:

(1)丙方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以前承擔或產生的任何債務和其他義務。

(2)因丙方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以前的任何行爲、過失或違約而產生的任何違約責任、過失責任、違法責任或其他第三方責任;並且,甲方保證賠償乙方因上述行爲、過失或違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失以及因此產生的所有合理開銷。

10、本協議甲方承諾,若丙方的機器設備在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三年內因任何質量問題而影響丙方的正常生產,則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11、本協議甲方承諾,原與甲方簽署《勞動合同》的相關焦化項目職工(包括高級管理人員、關鍵技術人員),其在與丙方重新簽署《勞動合同》之前的相關所有勞動保險、社會福利,均由甲方承擔。

12、本協議甲方承諾,因甲方在此之前對丙方的投資行爲而應進行的權屬變更事宜、以及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相關權屬變更事宜所承擔的所有稅負,均由甲方承擔。

13、本協議甲方保證,其在此之前對丙方的投資行爲爲真實併合法有效的,若因其上述投資行爲有任何虛假、隱瞞或違法、違規等相關事宜而導致乙方的任何損失,則相應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4、本協議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條件及時、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15、本協議甲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將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權轉讓予乙方,並完成相關批准備案手續。

16、本協議甲方保證,本協議簽字人均已獲得必要的全部授權,並且本協議簽字時已經獲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批文、董事會決議批准或授權);

17、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違反其作爲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協議的簽署未獲得必要的權利和違反其作爲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爲由,而主張本協議無效或對抗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

18、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充分賠償守約方因己方違反任何保證所遭受、招致或支付的任何開支、索賠、訴訟程序、費用和損失。

第十條不競爭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並將督促其關聯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無論是單獨或與任何其他公司、組織、機構、個人或其他實體共同地,或通過其他公司、組織、機構、個人或其他實體:

1、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內,設立、開發、經營、協助經營或從事於、得益於或使用與丙方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業務、企業或機會。

2、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內,從公司、乙方或在完成日前的十二個月期間裏是甲方之客戶或供應商的任何公司、組織、機構、個人中,徵求、遊說或誘勸客戶(或試圖徵求、遊說或勸說客戶),目的在於向該客戶發出與丙方業務相似或實質上相競爭的要約或從該供應商取得供貨。

3、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內,從乙方或其關聯公司徵求、遊說或誘勸僱員(或試圖徵求、遊說或誘勸僱員),目的在於在實質上與丙方相競爭之企業或機會中予以僱用,而無論該等人士是否會因離職而構成違反合同。

4、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後的任何時間,向任何人披露或爲任何目的使用丙方擁有或使用的任何技術和商業訣竅。

5、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後的任何時間,以相同於或類似於丙方所使用之名稱,或暗示與丙方或乙方有任何聯繫的名稱從事經營或交易。

6、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日後的任何時間,從事可能有損丙方之商譽的任何其他事項。

二、上述第十條一項條款各項約定,對於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前甲方及其關聯方業已設立之與丙方業務相競爭或相近似的任何企業除外,但是乙方對該等企業有相應優先收購的權利。

第十一條保密

1、本協議雙方均應對有關本協議的談判和本協議的內容保守祕密,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進行披露,但按需要知悉原則,向其控股公司、董事、員工和顧問以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員工和顧問進行的披露除外。

2、本協議雙方之間的所有通訊,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或從另一方收到的指明爲保密或按其性質應爲保密的所有資料和其他材料,以及有關雙方的業務、交易和財務安排的所有資料, 均應由接收一方予以保密,除非或直到該等資料或其任何部分已爲公衆所知。此後,在已爲公衆所知的程度內,本款項下的義務應終止。

3、本協議各方均應督促其員工和相關顧問人員遵守本協議第十一條第2 款之規定。

4、除本協議第十一條第2 款另有規定外,本協議第十一條規定的義務不受時間限制。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本協議任何一方對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本協議項下其任何義務的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應當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內中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就因上述事件產生的,或直接或間接歸因於上述事件的任何損害、賠償或損失,向另一方提出索賠,但是,如果上述任何事件持續超過九十日,各方應就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在誠信原則基礎上進行協商,以決定繼續履行、延遲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協議。

3、一旦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方應在十五日內書面通知未受影響方,並應盡其合理的努力在該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後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受影響方的履行期限應延長等於延遲履行所損失的一段時間,該段損失時間應當視情況而通過加快履行予以彌補。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該方不應被視爲違反本協議。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爲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交易額之10%的違約金。

2、上述損失的賠償及滯納金、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3、儘管本協議將於本協議約定的生效之日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 在本協議簽訂後,如果由於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 ()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中國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並經相關有權機構批准,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在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如果在股權轉讓完成前,乙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被發現未能按照乙方滿意的方式得到履行或遵守,或在任何方面是不真實或有誤導性的,則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必須無條件同意。

3、本協議的變更與解除,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必須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經簽約各方履行必要的簽字蓋章程序,並經相關有權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通知

一方給予另一方的通知應以書面做出,並以預付郵資郵寄、傳真或專人遞送方式發送至接收方的註冊住所。所發出的任何通知:

1、以專人遞送的,視爲於送交時送達。

2、以郵寄方式發出的,視爲在投郵後的3 天內送達。

3、以傳真發出的,視爲於發出日送達。

第十七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項下關聯方,依據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2 年修訂本)之第7.3.2 和7.3.3 條規定的情形解釋。

2、本協議已有規定的,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未作規定的,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執行。本協議各方在簽署本協議後另行簽署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協議、承諾、傳真等)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並本協議約定之協議成立條件滿足之日起成立;自各方簽署、並本協議約定之協議生效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項下之日包含行爲日當日,本協議項下約定期間應自行爲日當日開始計算。

7、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於本協議首頁端首及末頁末端所書地點、日期簽署本協議, 以昭信守。

8、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及丙方各執一份,餘報批准備案使用。

(此頁下無正文)

甲方有限公司與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簽字頁:

(此頁無正文)

甲方(轉讓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受讓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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