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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餐飲業合同集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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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業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餐飲業合同集合七篇

餐飲業合同 篇1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爲了有效利用資源,達到雙方共贏的局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經營方式:

1、乙方掛靠在甲方的企業下獨立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甲方可有權須知廠方每月的就餐情況及菜品質量;

2、乙方每月的經營款項全部劃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於到賬之日支付乙方。

3、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_____元管理費,並在當月餐費中扣除;

4、乙方在經營中需要開發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其他手寫收據,不超出甲方經營許可範圍可正常開具)。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招標技術支持,並授權乙方與託管單位簽訂食堂託管合同。_

(2)甲方根據乙方要求提供人員技術支援,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向乙方提供託管單位所需要的資質文件。

(4)甲方提供全套企業文化宣傳資料、人員服裝標識、工作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向乙方提供製度建設和制度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衛生和菜品質量事項進行整改。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廠方食堂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完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根據託管單位要求,向其繳納風險保證金向託管單位交納保證金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及廠方相關的規章制度。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設備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解決。

(5)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要經營的需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證件。

(7)乙方在食堂經營期間認真進行食品衛生管理,如造成廠方工人就餐食物中毒的情況下(注:需根據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任何費用。

第五條 終止合作協議:

1、乙方破壞性經營導致甲方利益或聲譽受到損失且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不做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______

2、甲方不能按本協議項下的約定配合支持乙方經營而給乙方造成利益或聲譽受損,且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不做改正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第六條 合同期限

合同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訂權;

第七條 附則:

1、在經營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牴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甲方與廠方簽訂合同之日起同時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業合同 篇2

甲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鐘點工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信、自願的原則,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經營餐廳使用,乙方對甲方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擔。

二、租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履約保證金。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到期後乙方無違約現象,甲方無息無條件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四、房屋租金: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前一、二年度,年租金爲_____________元,第三年度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租金交納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議定一、二年度爲6個月交1次。第三年度租金一次性交清,續交租金須在到達日期前15日至30日爲限。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未經甲方同意隨意改造房屋結構,破壞房屋基礎設施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的。

4、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的。

七、乙方若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動等,應徵得來自租房合同書甲方和市場管理部門的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工程的產權屬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使用權。

八、甲乙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如有無力經營或經營不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正在經營的餐廳物品及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但前提是須經過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完成,租金及交納方式須按合同所列條款執行。

九、乙方在經營期限內,所有稅、費自行承擔。

十、乙方在經營期限內引起糾紛所受的各種處罰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甲方的義務:

甲方協助乙方協調市場關係。在乙方承租期間,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

十二、甲方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乙方享有續租本房屋的絕對優先權,甲方對續租租金根據市場行情做適當調整。

十三、以上合同條款甲乙雙方不得單面隨意違反,否則,都要給雙方予以經濟賠償。甲方違約,退還乙方雙倍保證金。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雙倍保證金。

十四、如遇國家政策、政府行不和其它不可抗據的因素,導到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十五、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請求仲裁機構仲裁。

十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簽約日期:___年__月__日

餐飲業合同 篇4

出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租賃房屋的一致意向。現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標的(以下簡稱物業)

1、 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第 層共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權證書所列面積爲準)出租予乙方,作爲乙方營業用房。(甲方應提供出租物業之平面圖,標明物業位置、樓層、承租範圍等詳細情況作爲合同附件1)

2、 甲方承諾租賃標的不存在任何依法不能出租的情形,並保證已依照《 (省/市、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管理規定》取得房屋租賃證,若因第三方對物業主張權利而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物業,則甲方應在取得相應的賠償或補償後按乙方所租賃面積的佔比將相應的賠償金額支付乙方作爲補償。

二、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爲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以實際試營業日爲始計算租金

3.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用該物業,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乙方繼續租用;在同等條件下,乙方較其他客戶享有優先續租權。

4. 租期屆滿,雙方未能簽署新的租賃合同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至少16天的期限騰清物業,乙方需負責場地的清潔工作但不負責將物業恢復原狀。

三、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物業及其使用權轉移或租賃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

2. 如因甲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該物業所有人或使用權人發生變化時,甲方應保障乙方依本合同繼續享有物業的使用權,因物業所有權或使用權變更使乙方依合同使用物業出現妨礙時,乙方得限甲方一定期限內排除,如果甲方在限期內無法排除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四、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本款所述租金已包含物業管理費):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RMB 元/月;

(4) 租金支付方式爲每個月15日—20日內,以支票方式支付甲方上月租金。

(5) 甲方應在乙方每次交付租金及其他款項的同時向乙方開具收據,在金額到達甲方帳戶後,甲方應立即向乙方開據相應科目的正式發票作爲入帳憑證。

(6) 若遇乙方付款日最後一天爲法定假日,則可延至假後第一天支付。

2. 押金:

(1)押金數額:按照本條第1款第(1)項的約定計算的兩個月的租金數額,即押金爲RMB 元;

(2)繳納時間: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本款第(1)項所述押金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押金應衝抵乙方最後一期租金,甲方應於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一週內將押金的餘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

(一) 出租物業的合法性

1. 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物業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對該物業所佔土地擁有合法使用權,已與物業所有權人簽署租賃合同並已簽署許可其再行轉租的合同。

2. 甲方須將該物業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人許可甲方再行轉租的合同(該合同應經公證機關公證)、甲方與房屋所有權人的租賃合同、房屋租賃證、營業執照於簽署本合同前出示乙方查看,並將上述證照及合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3。

3. 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如遇甲方所提供上述證件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 2 個月內依法完善相關手續。如甲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該物業的合法資格,即甲方已獲得所有爲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而必須的經政府等主管部門的同意和批准。

(二)用途

乙方需於租期內將物業使用於開設潮火鍋餐廳交付物業

1. 甲方應該按合同約定期限將物業交付乙方,如有逾期,應自逾期日起按照每日RMB1000元累積計算滯納金直至將物業交付乙方之日爲止。逾期超過45日,視爲甲方單方面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退還已預收的全部款項外,還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逾期交付物業的,租期及免租期限均相應後延。

2. 甲乙雙方應在物業交接時簽署物業交接單,註明交接時物業及附屬設施狀況,並經雙方加蓋公章確認。如物業現存之設施或裝修乙方不需要時或對乙方裝修施工造成不便時,甲方應負責拆除,直到符合乙方之要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登記、註冊、房屋裝修、裝飾、廣告設置及負責其他與租賃裝修物業有關的工商、稅務、城建、規劃、環保、衛生、公交、消防等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致乙方不能開業或不能依計劃試開業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收取之租金、押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確定的乙方試開業日後 180 日內仍未能開業的視爲不能開業。

4. 若甲方故意與過失,作爲或不作爲的任何可歸責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而不能準時開業的,每遲開業一日,甲方應按每日RMB1000元的賠償金支付乙方,並且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因前述原因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三) 物業修繕

1. 甲方應負責對出租物業主體結構及設施的維修,每兩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

2. 如物業任何部分非因乙方之原因使用而遭到損壞(包括人爲損壞、自然損壞或天災造成的損壞),甲方須立刻進行把物業完整地恢復原狀的工作。

3. 因本款第2項所發生物業修繕的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對物業及附屬設施的任何維修,均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乙方不承擔物業修繕期間的租金。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物業損害的,應承擔修繕費用,並應照常支付修繕期間租金。

4. 如甲方在物業或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60日內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可自行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須賠付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

5. 如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壞之後90天內尚未能完成,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 進入物業

因物業的維護、衛生、警衛、防火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甲方必須進入乙方租賃之物業時,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入,並應採取適當措施,招牌、改建及改良。

1.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招牌及標識安裝或張掛於物業所在建築物中雙方約定的位置(如外牆、頂樓、門口等),而不須繳付額外費用。(店外招牌及標識位置圖作爲合同附件4)

2. 甲方須保證擁有給予乙方上述第 五(六)1 款所述事項之合法資格和權利,如乙方因其招牌或標識的安裝或張掛位置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應由甲方出面協調。

3.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期內根據經營需要且在不損害建築物安全結構的前提下改建或改良物業,如增設入口、樓梯、拆改部分門窗、內部隔牆、上下水道溝槽、電源線路等。

4. 甲方同意乙方在物業內增置任何傢俱、設備及商業固定裝置等。乙方亦有權於合同期滿或提前解除合同後的16日內搬離上述所有物件。

(五) 公用場地、設施的提供及維護

1. 甲方應保證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之約定時常出入並使用物業所在建築物內之公共場地及市政資源。

2. 甲方須時常保持物業所有外牆及與其毗鄰的公共地方(含人行道、停車場等)、物業所在建築物的外部及結構(包括物業的結構牆及組成)等的維修良好及清潔。如甲方不履行此承諾,須於收到乙方發出之通知後2日內進行有關之維修清理,直到乙方滿意爲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繳付此間的租金。

3. 在租期及任何延長租期內,乙方將擁有物業的專用獨佔使用權,甲方承諾並保證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物業的合理使用。甲方將不在鄰接物業的行人道或公共地方給予他人阻塞物業的進口或遮擋乙方招牌的權利,如有此情況,甲方應立即採取所有必須行動清除此等阻礙,包括任何小販或兜售者。(政府原因除外)。若甲方在7日內未能排除前述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4. 乙方負責安裝水錶、電錶;水費、電費、取暖費、氣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如甲方代收,應於3天前附明細書面通知乙方。

5. 乙方自行負責消防設備、供水排水管道、排煙管道,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中央空調系統供乙方使用(冷氣風管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隨時保持中央空調系統能夠符合乙方之經營需求;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修改其開業前自行負責的上述設施,但乙方需事前三天書面告知甲方,如甲方認爲改建有損於甲方利益或甲方物業內其他客戶利益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改建工作,修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應保證現有自來水水管直徑不小於Ф50MM、水壓不小於3KG/CM2,電力爲3相Ф 380V 400A,並保證冷暖氣的正常供應,並於合同簽定後 20 日內辦理完畢乙方增加電容及水壓的手續,否則每逾期一日,按每日RMB1000元繳納乙方違約金。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設施,包括自始不能及租賃期內發生變故而不能的,乙方可以限甲方於一定期限內恢復,甲方未在期限內恢復的或甲方未能辦理相關手續,在乙方給予的寬限期內仍未辦結,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物業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7. 在乙方餐廳正式開業後因乙方營運需要增容、增壓時,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任何公用事業中斷(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等),甲方須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將其恢復,否則直到該公用事業恢復前,乙方有權將此間應付的租金減除,減除租金的計算:當月應繳租金/當月天數X公用事業中斷時間。並且乙方有權進行任何恢復公用事業必須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公用事業不能在中斷後7日內恢復或一個月內累計終斷 3 次,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第五(十)7款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9. 若甲方提供的物業及公共場所的使用設施及設備,因甲方及其僱員或其授權管理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爲而出現故障或損壞,致乙方及其僱員及顧客等人身或財產重大損害者,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0. 甲方應提供相應的位置(頂樓、陽臺、空地均可),供乙方安裝空調的室外機及相關管道。

11. 乙方需自費安裝直線電話,甲方可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12. 甲方免費提供接收報刊、信件。

13. 甲方無償提供垃圾堆放的地方,垃圾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競業禁止

在租期內,甲方若將其有權使用的物業任何其他部分,再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任何與乙方產品、服務類似的中式或西式快餐業者使用,則再租賃或許可經營的中式或西式快餐者不得超過一家。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已預付的費用,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七) 費用延付

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繳付租金和其他約定費用,否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所欠費用的 5 %0的違約金,甲方違約在先的情況不受本項限制。

2. 除非在本合同(或附件或補充協議)中另有約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繳納其他任何費用。

(八) 提前終止

1. 出租物業的不適用性:

若乙方在裝修、使用物業時發現其內在結構不能適合用作經營快餐店,則乙方需在進駐場地後6個月內向甲方發出擬不履約的書面通知,本合同即告終止。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如果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須退還乙方已繳款項。

若不能在物業內裝置任何所需容量的公用事業線路或供應,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營業的,如增容、增壓等,或乙方認爲其花費過巨,則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 餐廳的許可證: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須於合理時間內申請在租賃物業內經營快餐店所需的各類許可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取得上述許可證或認爲花費過巨,乙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3. 經營困擾:

乙方因經營困擾(如虧損、總部政策、鄰里關係、地方政策變化等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得在 三 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有充裕的時間另覓合作伙伴,如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可向乙方索賠實際損失,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權拒付。

4. 建築物或物業被破壞:

如物業的任何部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或其所在的建築物的其餘大部分被破壞,且修復有困難或修復後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合同並向甲方依第五(十)7款所述索賠。

5. 被政府徵收:

1) 在租賃期內如因政府拆遷、徵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按照政府規定付給乙方拆遷、徵用補償費的相應部分作爲補償;如政府沒有相關規定,則甲方應按乙方承租面積佔比給付乙方相應賠償;

2) 如果拆遷後甲方在原址或異地重建房屋,若乙方決定在新建築內租用與本合同標的物業條件相當的店面的。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3) 如果甲方事先了解物業將被拆遷、徵用,甲方應將該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註明該信息來源,未通知乙方致其在不知情時簽訂本合同的,在物業被拆遷、徵用時應按照第五(十)七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6. 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籌備開店所引起的所有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消防申請、營業執照的申辦等所有費用)及實際損失。

(九)稅費及登記費用

1. 甲乙雙方應依照法令規定各自按時交納稅費。

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印花稅、登記費及一切附帶手續費用(如有)將由甲方與乙方各擔負一半。

3. 甲方與乙方各自承擔其在洽談準備簽訂及完成本合同進程中產生的法律費用,支出及所有相關費用。

六、 聲明及保證

1. 甲方保證其爲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資格,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的正本複印件,包括但不限於物業使用權憑證及營業執照等,並能獨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2. 乙方保證其有權力和能力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等。

3.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合法授權的代表人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

七、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動亂、騷亂、罷工、遊行等不可抗力因素(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一、 爭議解決如因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二、 合同的終止

1.除本合同第五(十)7款及其他約定外,本合同將因下述任一事件發生而終止:

1) 合同履行完畢,雙方不再續約,合同自行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3) 因一方之違約行爲出現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並由雙方書面確認;

4) 因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現而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合同終止後,乙方於營業場所內外設置的乙方擁有合法權利的圖文標識,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有權收回其所屬的一切營業設施及潮火鍋標識和帶標識的一切物品,並需保持現場清潔。

八、合同登記及生效

1. 本合同經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及雙方簽約代表簽字並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房產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乙方雙方當事人應在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事宜。

2. 因甲方未能及時依法令規定辦理登記手續,致使合同未生效力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

3.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爲合同的全部,而於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的一切意向書、備忘錄、磋商和協議均已被本合同替代。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授權簽約代表:

乙 方:

授權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餐飲業合同 篇5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合夥經營企業:

合夥人的股份:

第一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日起,至年4月22日止。

第二條:合夥人的權利

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遇重大事情個人不得私自做主,需三人舉手表決。

第三條:

4人共同管理、共同承擔責任,共同承擔法律責任,店內出現問題,必須共同答成意見一致。

在店內出現安全問題,打架鬥毆等事件,所有合夥人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出事現場,處理問題,及時答成處理共識,任何一方不能推卸責任。

所有合夥人輪流值班,其職責爲帶領前廳後廚所有人員,做好全天的一切準備工作,保障餐廳正常運轉。

第四條

長期不履行合夥人應盡的職責,第一次作警告處理,如不改進,第二次作退股處理(注:盈利時店面作19萬的25%清退,虧損時按店面作19萬的12.5%清退)。經三方答成共識,作出退股處理。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店裏任何事件不得向外界宣揚。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餐飲業合同 篇6

甲方: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壹_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餐飲店住所)的“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經營者,本店作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貴州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

(3)欲做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或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產品種類和價格。加盟店經營的產品及設計用到的主輔料,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但非總部規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採購。

2、加盟店在經營第1條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總部(支部)與加盟店均採取貨到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商品結算。

第六條:商品運輸費用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商品的運輸費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擔。

第七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八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九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具備加盟條件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礙連鎖活動的行爲。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1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合同糾紛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 月 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an分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an分店。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幣壹萬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術指導費_兩千_元。

5、指定銀行

雙方依據實際情況,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an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據,由加盟者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兩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餐飲業合同 篇7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力求雙贏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餐飲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營與服務範圍

按照甲方餐飲服務需求,乙方爲甲方提供職工餐(午餐、晚餐)、自由餐、接待餐等社會化經營和服務項目,本協議就服務相關事項進行明確。

二、餐費標準

職工餐菜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價格按照雙方協定元/份的標準合理計價。如市場環境變化較大,套餐定價標準可由雙方再行協商。自由餐、接待餐等按乙方日常經營價合理計價。

三、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務期爲壹年。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和要求下,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

四、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飯菜供應辦法:乙方根據雙方協商每日工作餐數量送至甲方工作場所;

2、菜式品種每餐應經常輪換一週內儘量做到隔日不重複。

3、膳食供應時間:午餐10:30 —13:30晚餐17:30 —19:30

甲方可根據經營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送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4、乙方提供的膳食,應做到價廉物美,安全衛生。

5、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發生食物中毒現象,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每月日乙方憑藉甲方上月的經甲方審覈認可的消費單據和甲方結算上月費用,每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個月所產生的費用(不含稅)。

六、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協議要求供應膳食,(如需甲方提前通知數量而未提前通知)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3、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壹萬元人民幣。

4、雙方達成協議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包其他私人或集體,一旦查出,視爲違約,將立即解除協議,並追究相關責任。

六、仲裁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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