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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3.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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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絕大多數人都會走上婚姻殿堂,成爲夫妻,在婚姻當中兩人要相濡以沫,但是有些夫妻也是會吵架的,下面分享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1

一、婚姻感情破裂怎麼辦

1、婚姻要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彼此心裏要有對方,如果沒有感情,這段婚姻很難維持下去。

2、婚姻感情破裂,要了解一下影響兩人之間感情的具體原因是什麼,找到原因然後解決掉就可以,如果只是因爲一些細小問題導致兩人現在出現感情破裂,那麼雙方互相包容就能恢復以前的狀態。

3、結婚之後也要給對方關心和關愛,不管在生活當中還是工作當中要關心對方,瞭解對方,有問題要一起解決,這樣能夠給對方安全感。

4、如果出現問題一定要冷靜,不能再爭吵,另外也不可以逃避,否則最終結局會以離婚收場,到時後悔就來不及了。

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二、離婚有一方死活不肯離怎麼辦

1、如果有一方死活不肯離婚,這時候要問一下對方不肯離婚的原因,如果對方說不出來原因,那這段婚姻沒有必要繼續下去。

2、如果兩人確實已經沒有感情了,那生活在一起也是很痛苦的,心情會比較壓抑,所以可以通過訴訟離婚。

3、如果通過訴訟離婚不一定一次就能成功,因爲到法院訴訟離婚必須要提供兩人感情完全破裂的有效證據,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法院會認爲兩人之間仍然有感情。

4、如果法院第一次沒有宣判,兩人離婚可以等6個月之後進行第二次申請,這時候法院工作人員就會比較重視,宣判離婚成功率會有所上升。

5、如果雙方能夠通過協議離婚是最好的,不過必須對孩子撫養權問題,還有財產分割問題意見達成一致。

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2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一、依照我國《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的撫養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出的適當的處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不須進行訴訟。登記離婚時,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戶口本、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

建議你首先儘量說服他,和他進行登記離婚,儘量以和平的方式解決離婚問題。如果他實在不想離婚,而你堅持一定要離,那麼,就只有進行離婚訴訟了。

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第2張

二、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於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係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3

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持雙方離婚,不會因爲一方“死活不肯離婚”,就可以影響法院的判決的。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第一步,提出之前要讓對方知道自己已經有了離婚的想法。夫妻之間的不和諧,應該使彼此早就有感覺甚至能預感到離婚的來臨,這樣您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對方進行溝通,讓對方能感覺到婚姻已經無法再繼續維繫,真可謂是愛已盡,緣已絕。這種情況下,讓對方從自身的角度審視這段婚姻是否還有持續的必要,千萬不要和對方採取過激或暴力行爲,給對方一定的時間及空間。任何一個人經過一段時問的思索後,總會有一個想法,不管這個想法是否得到您的認可。那麼這種沉思之後的結論可能有兩種:一種是可以考慮離婚,但有一定的'條件;另一種就是堅決不同意離婚。面對這兩種結論我們就要考慮下一步怎麼辦。

婚姻破裂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第3張

第二步,對於附加一定條件的離婚,一般情形下附加的條件是物質經濟上的或者是孩子,這一點如果條件是在您能承受的範圍之內,您就可以考慮做出讓步或補償。畢竟夫妻曾有過一段緣分,大家在友好而不過激的情況下,好離好散,是離婚方式的首選。對於另一種不同意離婚的。則找出對方不願離婚的根源。現實中的根源有很多,比如,關愛孩子的。留戀家庭的,婚後沒有生活來源的,等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說理讓步措施。仁至義盡仍不能做通思想工作的,最後可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選擇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提前準備離婚所需的證據,主要就是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子女撫養權問題

如果有兩個孩子,一般一人一個。孩子不足兩週歲,一般會交由母親撫養,十週歲以上要考慮子女個人意願。

撫養費按照支付方每月收入20%到30%支付,撫養兩個孩子的撫養費不低於非撫養方工資的50%,不得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撫養費一般按月給,較少一次性給;撫養費一般給至18歲,之後讀大學費用也可以主張,一般能得到支持。

非撫養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探望方式和時間可以約定,不得對子女生活學習造成不便。給子女換姓需要雙方同意。

對你提出的夫妻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解除婚姻關係問題,已經整理出來婚姻本就應該是雙方都自願而產生的,所以說當一方不能夠繼續走下去的時候我們也應該尊重他的決定,否則這場婚姻必然是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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