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4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夫妻雙方是因爲有感情才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出軌或者經常打罵配偶,等配偶忍不了提出離婚時,過錯方卻慫了,死活不同意離婚。以下了解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1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雙方已經就一切事宜達成共識,而選擇離婚的情況,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一方不同離婚怎麼辦?答案就很明瞭了,一方不同意能離婚,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法院調解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與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男方經過法院調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男方毆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傷殘,而男方遺棄女方等情況;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要有證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調動分居,這樣法院纔會准予離婚;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於以上列舉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訴訟一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婚外情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以證明確有其事,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要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纔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強了。但是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訴訟離婚的情況,如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而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2

夫妻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解除婚姻關係

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持雙方離婚,不會因爲一方“死活不肯離婚”,就可以影響法院的判決的。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第一步,提出之前要讓對方知道自己已經有了離婚的想法。夫妻之間的不和諧,應該使彼此早就有感覺甚至能預感到離婚的來臨,這樣您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對方進行溝通,讓對方能感覺到婚姻已經無法再繼續維繫,真可謂是愛已盡,緣已絕。這種情況下,讓對方從自身的角度審視這段婚姻是否還有持續的必要,千萬不要和對方採取過激或暴力行爲,給對方一定的時間及空間。任何一個人經過一段時問的思索後,總會有一個想法,不管這個想法是否得到您的認可。那麼這種沉思之後的結論可能有兩種:一種是可以考慮離婚,但有一定的條件;另一種就是堅決不同意離婚。面對這兩種結論我們就要考慮下一步怎麼辦。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第2張

第二步,對於附加一定條件的離婚,一般情形下附加的條件是物質經濟上的'或者是孩子,這一點如果條件是在您能承受的範圍之內,您就可以考慮做出讓步或補償。畢竟夫妻曾有過一段緣分,大家在友好而不過激的情況下,好離好散,是離婚方式的首選。對於另一種不同意離婚的。則找出對方不願離婚的根源。現實中的根源有很多,比如,關愛孩子的。留戀家庭的,婚後沒有生活來源的,等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說理讓步措施。仁至義盡仍不能做通思想工作的,最後可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選擇這種方式,需要當事人提前準備離婚所需的證據,主要就是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子女撫養權問題

如果有兩個孩子,一般一人一個。孩子不足兩週歲,一般會交由母親撫養,十週歲以上要考慮子女個人意願。

撫養費按照支付方每月收入20%到30%支付,撫養兩個孩子的撫養費不低於非撫養方工資的50%,不得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撫養費一般按月給,較少一次性給;撫養費一般給至18歲,之後讀大學費用也可以主張,一般能得到支持。

非撫養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探望方式和時間可以約定,不得對子女生活學習造成不便。給子女換姓需要雙方同意。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3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對雙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達成離婚協議的,是否應當製作調解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法定代理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製作判決書”。該條的理解爲該類離婚案件,可以一調解的形式結案,也可以發給調解書,只有在當事人要求發給判決書的情形下製作判決書。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離婚問題應由人民法院判決,以判決的形式結案,不應當以調解書的形式結案。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第3張

二、怎麼打官司: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準時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