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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籤認罪認罰書有壞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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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籤認罪認罰書有壞處嗎,認罪認罰具結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動承認自己錯誤或罪行,坦白自己犯罪行徑,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以下分享醉駕籤認罪認罰書有壞處嗎?

醉駕籤認罪認罰書有壞處嗎1

籤認罪認罰書有壞處嗎

認罪,是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爲的正確認識; 認罰,可以得到受害人在一定程度上的諒解; 認罪認罰,也是法院在刑法條款中以低限判決的依據

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並簽署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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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檢察機關建議判處的刑罰種類、幅度及刑罰執行方式均沒有異議。是否積極退贓、退賠,主動繳納罰金,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也是評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罰的重要標準。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的,不影響“認罰”的認定。

從寬是指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應當減輕處罰;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內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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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駕檢察院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會怎麼樣

人民檢察院在審理案件時,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然後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的,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適用速裁程序,在量刑時,還可以從寬處罰。

《刑法》第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醉駕籤認罪認罰書有壞處嗎 第2張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時,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應當對犯罪嫌疑人適用速裁程序,在提起公訴時,還可以提出量刑建議,然後在提出量刑建議時,還可以適用從寬制度,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從寬處罰。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應當採取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有不能採取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採納,可以按照案件情況判處刑罰。

二、不籤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

(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形。

行爲人有醉駕的行爲,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人民檢察院在對案件進行審查時,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適用速裁程序,並且在提起公訴時,還應當提出量刑建議,建議人民法院應當判處何種刑罰。司法機關在量刑時,還可以從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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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駕簽了認罪認罰書能判什麼刑

醉酒駕駛機動車簽了認罪認罰書的,可以認定爲有悔罪表現,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檢察院量刑意見判處,一般是判處緩刑。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

對於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採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爲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的;

(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

(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不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量刑建議後仍然明顯不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緩刑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醉駕籤認罪認罰書有壞處嗎 第3張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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