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5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欠錢不還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債務人要按時償還債務的,而債務人如果不償還債務的,債權人是可以起訴債務人的,下面看看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1

一、老公欠賬老婆有義務還錢嗎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老公拖欠的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老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老公個人財產償還。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二、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2

一、老公欠錢老婆有義務還嗎

老公欠錢老婆有沒有義務還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一方在外欠的債務,只要是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資經營的,應視爲夫妻共同債務,丈夫現在還不了,妻子有義務償還。

如果是男方單獨欠下的債務,用於個人投資或者消費的,則屬於個人債務,女方無償還的義務。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還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第2張

二、夫妻債務屬個人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爲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民法典》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夫妻關係的建立是從當事人按照規定領取到了結婚證的那一刻開始起算的,而在此之前一般情況下一方有欠債的,其實多數都是屬於個人債務,自然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擔。除非有證據證明該筆債務發生了轉化,從個人債務轉變爲了共同債務,那麼債權人才能要求另一方承擔償還責任。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3

老公欠錢老婆有義務還嗎(《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於2022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債怎麼辦,妻子有義務償還嗎這一問題,首先要弄清欠錢的用途:

1、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爲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

3、如果借錢用於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在法律上有義務還嗎 第3張

針對以上三種情況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是第一種,因爲是婚姻續存期間的債務,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婚前財產有無公正都沒區別,都要用於償還債務。如果沒有離婚,妻子的工資會被用來抵債,因爲妻子的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應該會保留一定的生活費用。至於房子,不管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一旦債務被認定爲共同債務,法院也可能會強制執行婚前個人財產。當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會強制拍賣。

具體怎麼執行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2)如果是第二種,要看是否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丈夫所借的債務沒有用於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種根本不用理會,法律不支持。

總之,如果不想替丈夫還債,最關鍵的不是離婚和財產分割,而是想辦法證明丈夫借的債務沒有用於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