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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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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欠錢不還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債務人要按時償還債務的,而債務人如果不償還債務的,債權人是可以起訴債務人的,下面看看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1

一、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

1、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爲一方個人債務的,比如在借條中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這樣的情況比較少,因爲一般情況下夫妻間財產、債務約定是祕密的,第三人無法得知,而在該類型糾紛中,夫或妻必須對”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進行舉證。

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如在婚前或離婚後產生的債務一般應認定爲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夠證明債務未用於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將債務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但從未用於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證明其爲個人債務。因爲貨幣是種類物,不是特定物,所以無法證明這張錢用於什麼地方,那張錢用於什麼地反,所以舉證也是有難度的。實踐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後生活的關聯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所產生的債務,因其性質和法律特徵的特殊性、專屬性,故不需夫妻約定又侵權人個人履行,也應推定爲其個人債務。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後因遺囑或贍養遺贈協議而單獨繼承遺產和債務的,該債務應推定爲個人債務,及時集成後在夫妻關係存續期內就履行該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進行重新協議而變成新的債務,該債務亦應推定爲個人債務。

7、夫妻一方因違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規或違背社會公德二依法承擔或資源承擔的金錢支付義務,或由該義務延續、變更、更新而形成的債務,應推定爲個人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

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自保要從多方面入手,只要能證明約定過債務自行償還,或者是能證明所欠債務與自身無關,沒有用於夫妻的共同生活等,夫妻關係存續內的債務很能分清,要想自保一定要證據充足,否則債務還是要共同償還的。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2

一、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爲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生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是相對於夫妻共同債務而言的。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第一步要做的事,搞明白你丈夫把欠的錢用在何處:

1、假如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話,那就算是共同債務,有償還的義務;

2、假如你能提供證明丈夫所負的債務是他一人所負的債,那就不具備償還的義務,可以拒絕償還;

3、假如丈夫負債是因爲把錢用在一些不受法律保護的地方,也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 第2張

二、夫妻債務可以約定承擔嗎

如協議離婚及法院調解離婚中對債務的承擔作了分擔,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予以歸還,但原配偶一方對此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審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爲共同被告,也可列約定償還人爲被告,其原配偶爲第三人,判令約定償還人償還債務,由其原配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按上述方法處理僅限於下列二種情況:一是離婚形式必須是協議離婚或法院調解離婚,法院判決離婚除外;二是對某一共同債務由誰償還作了明確約定。這是因爲:

1、共同債務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經債權人同意或法律規定,不能將共同債務改變爲個人債務。雖然原夫妻二人離婚時經協商對債務承擔作了約定,體現了雙方的真實意志,但不能因此改變該債務的性質;

2、應體現對債權人利益的一種充分保護。目前有些離婚案件當事人有意或無意地規避法律、逃避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在離婚時,將共同財產全部歸一方,而將絕大部分甚至全部債務由另一方承擔,造成債權人的合法債權無法按時、全部收回。這種情況不利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

3、經自行協商約定共同債務的承擔方式對債權人而言是一種內部約定,除非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發生債權債務的轉移。

三、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 17條: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3

我國法律規定明確了以下不屬夫妻共同債務,因此屬於下面所列情況的,丈夫欠款,妻子可以自保。首先是對於賭博的債款,法律不予保護,因此即使是欠債,起訴到法院也不會要求履行債務。

其次是丈夫和債權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妻子不用履行還款義務。最後是夫妻之間約定財產分別所有,債權人明知此事的,無法向妻子主張債權。

丈夫欠債妻子如何自保的 第3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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