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7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很多人對於民事管轄權這個事情還是不太瞭解的,最近關於管轄權異議制度成爲了法律人口中的熱門話題,下面看看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及相關資料。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1

是的。

經常聽到或接觸到某某案件當事人提起“管轄權異議”這個詞,大部分對此也表示無奈甚至氣憤,到底什麼是管轄權異議呢?能引起如此大的爭議?

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覺得認爲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的,從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並要求將案件移交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請求。通俗來說有約定管轄法院而不在約定管轄法院受理的。

無約定法院管轄而對實際管轄權有爭議的情況下,來提起管轄權異議,要求變更審理法院。提出分爲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當事人就地域管轄權提出異議,另外一種是當事人就級別管轄權提出異議。

至於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提出人,本文不在此詳述;就針對管轄權異議的流程及相關核心點進行探討研究。先看看管轄權異議提交後的流程:

1、法院收到當事人在提起管轄異議期限內的申請書;

2、法院對管轄權異議進行審查;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

3、裁定異議成立或裁定駁回;

就管轄權異議審理上,法院應在收到異議申請後15日內審理完畢。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 第5條:“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當認真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當事人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

管轄權異議,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

裁定駁回。對該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依法上訴。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未經審查或審查後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進入該案的實體審理。

當事人認爲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而向受訴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或主張。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2

原告在提起了訴訟之後,被告會覺得審理案件的法院並沒有相應的資格,在這時候就會對於法院管轄提出了自己的異議。管轄異議提交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你收到傳票後,對管轄有異議,可以依法在開庭前向法庭書面送達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要求確定是否有管轄權。如果沒有管轄權,法院可以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 第2張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爲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異議,又針對起訴狀的內容進行答辯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管轄異議進行審查。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就案件實體內容進行答辯、陳述或者反訴的,可以認定爲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應訴答辯。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3

什麼是管轄權異議

管轄權異議,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應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對該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依法上訴。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未經審查或審查後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進入該案的實體審理。 當事人認爲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而向受訴法院或受移送案件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轄的意見或主張。

打官司時靠管轄權異議拖延時間的方法不可取

最近關於管轄權異議制度成爲了法律人口中的熱門話題,有人歸納訴訟三大傻累死法官拖死當事人,其中管轄權異議制度就列爲三大傻之一,更有人提出應當廢除管轄權異議制度。想當年管轄權異議制度也是我們一大幫學者及專家閱讀無數典籍參考各國經驗經過無數次討論才確立下來,目的也是爲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自然不能說廢除就廢除的了。

那麼管轄權異議制度爲什最近頻道進入人們熱議的話題呢?小編講一下自己的親身感受吧。以往審理民事案件很少遇到有人會提管轄權異議,除非被告確實認爲原法院審理確實不符合管轄權的法律規定且有可能嚴重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

可是進入到2018年情況就突然之間變了,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鋪天蓋地的向法院飛來,尤其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爲原告起訴的金融借款糾紛案件,其次就是汽車貸款公司作爲原告的汽車貸款追償糾紛案件,然後就是一部分的民間借貸案件及其他合同糾紛案件。

民事管轄權異議很少成功 第3張

縱觀被告提來的管轄權異議申請基本上95%都不成立,一般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及汽車貸款糾紛合同中都會明確約定管轄法院,但是被告人一般都會無視該條款我行我素提出管轄權異議。

而民間借貸糾紛原告作爲貨幣接受一方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原告所在地法院依然是有管轄權的。可是很無奈被告即使知道這些法律規定可是提起了管轄權異議,曾經有一個被告直接當着法官的面說我確實欠原告錢但是原告算的利息不對。

給我算多了,既然原告都這麼地道我就提管轄權異議一直拖,拖死他。還有被告明知道答辯期過了,還要再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可以說現在法院處理的管轄權異議絕大部分被駁回,而絕大部分被告的心態就是我能拖幾天是幾天。

管轄權異議是法院賦予當事人的一張權利,法律規定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就要受理,而且如果不服一審法院的管轄權異議裁定,被告還可以提出上訴,而且上訴還不收上訴費。聽了這麼優惠條件是不是你也想提個管轄權異議?

近期全國多地法院就濫用管轄權異議妨礙民事訴訟正常進行的決定作出了處罰決定,估計這些腸子都悔青了,不就是想拖延時間嘛,法院還真較真了。還有些人覺得我提的管轄權異議都是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法院也拿沒門,我就是要用這個制度拖延時間。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靠管轄權異議拖延時間真真不是什麼明知之舉。現在法院都實行團隊化管理,團隊中有專門負責處理管轄權異議的同志,面對你提的這些異議基本上都是輕車熟路,20分鐘就能作出一個管轄權異議裁定書。即使你上訴。

二審法院也是專門團隊負責審理,速度也是相當的快。所以你想拖延時間估計也是不太現實的。與其靠管轄權異議制度拖延時間還不如找原告坐下來好好商量,拿出一個誠懇的態度面對解決問題而不是拖着放着。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