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法律服務合同範文集合10篇

法律服務合同範文集合10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02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服務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服務合同範文集合10篇

法律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乙方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項需要法律服務,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爲甲方處理相關房屋交易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爲:

1、律師陪購服務:

(1)陪同看房、審閱售樓資料;

(2)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覈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3)查驗、覈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文件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4)對擬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5)審查房產的實際狀況與宣傳廣告是否相符,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6)審查、修改、補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協助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8)協助甲方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9)協助甲方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10)協助甲方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11)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文件,協助房屋交付驗收;

(12)協助甲方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13)協助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

(14)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等;

(15)協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16)爲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17)提供簽約後的法律諮詢服務。

2、律師代理服務

(1)代理出售房屋,並代爲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

(2)代理出租房屋,並代爲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請房屋面積測量鑑定;

(4)代理申請房屋質量安全鑑定;

(5)代辦購房登記、產權登記手續;

(6)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7)代辦購房款資金監管;

(8)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9)代辦個人所得稅抵扣手續;

(10)代理起草、審查、修改裝飾裝修合同;

(11)起草、審覈裝飾裝修項目清單及購買相關材料清單;

(12)代辦水、電、煤、有線、寬帶、電話過戶或開通、落戶等手續;

(13)代理申請證據保全公證、遺囑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

(14)代理對房屋權屬、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15)指定律師代理各類買賣、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6)其他房產事務及法律事務代理。

3、律師諮詢、調查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項政策法規;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專業房地產法律諮詢;

(3)對擬購物業進行綜合分析;

(4)對房產商資信進行調查、查看證件是否齊全;

(5)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6)爲房屋裝潢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7)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8)爲房屋租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9)爲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於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爲《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 篇2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籤) 乙方代表(籤)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服務合同 篇3

委託人有限公司因事項,於年月日起,委託受託人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託人決定接受委託。雙方就委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參與處理

二、服務律師:

受託人決定指派本所_×律師及其合夥律師,爲委託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託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1、法律服務費:

①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元)

②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2、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爲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託人全額負擔。先由委託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後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託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託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受託人:(簽章)

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⒆災吻、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爲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爲: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爲;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爲;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爲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爲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爲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爲提起訴訟;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爲提起上訴;代爲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爲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施⒆災吻、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核心成員所和各施⑹小⒆災吻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爲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

法律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爲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範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採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接受甲方委託,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繫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爲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____爲法律顧問組的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爲聯繫人。

四、甲方爲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爲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爲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履行職務,並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13888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爲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爲: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爲;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爲;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爲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爲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爲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爲提起訴訟;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爲提起上訴;代爲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爲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爲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僞特徵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製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後出版圖書或製作音像製品設計防僞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後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製品的包裝盒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於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上爲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7

甲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話: 傳 真:

鑑於: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的有關法律服務,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代理人,爲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1.1代理二審訴訟;

1.2處理由此案引起有關事宜的案件;

1..3負責處理本案賠償事宜。

二、法律服務費用

2.1.1和人脈致使本案和解並達到補償的目的,律師費減半收取(含前期預付費用)。

2.1.2支付方式爲:甲方於本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繳納首期律師費 萬元,二審改判(改判合同繼續履行)判決下達七日內支付律師費萬元,若二審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甲方支付律師費 萬元,二審判決(改判合同繼續履行)下達七日內甲方支付律師費萬元;剩餘部分待補償款到賬後三日內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行:

賬 號:

全 稱:

甲方應爲乙方完成法律事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經甲方確認後據實報銷。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爲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據服務需要增加或者更換律師,但王保華律師不能更換,並由律師承辦此案,親自出庭訴訟並協調相關事宜。

3.2乙方律師在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謹慎、勤勉,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因乙方律師失誤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外,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承諾勝訴。

3.3甲方應按法律規定及乙方要求,提供與擬完成的法律事務相關的文件資料,並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該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解除;

4.2非經雙方協議一致並有書面解除協議,單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4.3協議一方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另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通知對方。協議解除後,已繳納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沒有完成事項的律師費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爭議的解除

5.1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2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6.1原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

6.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等相關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甲方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範圍包括以下事項:

1.公司上市專項法律服務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爲甲方提供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參與股票、債券、基金髮行、上市的方案設計;

(4)協助擬上市公司製作必要的報批文件;

(5)協助擬上市公司製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6)審查招股(配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辦法等證券募集文件,出具驗證筆錄;

(7)爲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8)製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爲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開股東大會、重大事件及關聯交易製作相關文件,提供有關諮詢;

(10)製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11)爲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髮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12)審查證券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申請設立基金的法定條件,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13)協助境外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的發行、上市;

(14)代理期貨交易所、經紀商處理期貨法律事務;

(1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16)辦理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配股、增發新股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配股、增發新股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6)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7)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擬、審閱招股說

明書的相關章節並查驗招股說明書;

(10)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11)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12)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13)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3.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包括資產置換)及公司治理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文件;

(4)分析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辦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7)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協助制定股權轉讓及併購的具體實施方案;

(6)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辦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3.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後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資金進入甲方帳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後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2.根據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證據認爲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爲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8.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與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會議。

七、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爲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爲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3.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4.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5.服從甲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爲;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8.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9.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託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並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10.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12.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14.乙方及其律師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所形成的委託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15.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託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 篇9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及現場法律諮詢,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要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爲委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10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爲受託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