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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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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服務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律服務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法律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購房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爲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爲甲方審查購房合同,並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_________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 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爲乙方應得的委託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爲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爲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法律服務合同 篇3

委 託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電 話:

傳 真:

受 託 方:

地 址:

負 責 人:

職 務:

電 話:

傳 真:

甲方因經營、管理及其他業務 的需要,就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事宜與乙方進行了溝通、交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法律顧問關係

甲方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聘請並承諾以乙方團隊的力量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

二、 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 日常法律顧問服務

(1) 法律諮詢服務:即對甲方提出的與日常經營管理行爲有關的法律事務諮詢進行口頭、書面解答或當面溝通、交流。

(2) 法律文件審查、擬訂等服務:即對甲方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合同、協議、章程、聲明、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託書、備忘錄、紀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審查、修改、擬訂等法律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口頭或書面的審查意見、法律分析意見、律師函等。

(3) 法律培訓服務:即根據甲方要求,以法律講座、案例分析等形式爲甲方人員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4) 其他日常法律服務:即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務。對於日常法律顧問服務,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

2、 重大業務的專項法律服務

對甲方發生的併購重組、項目投資、合資合作、企業搬遷、羣體性人員的分流安臵、公司清算與破產、發行股票或債券或等重大業務活動提供項目綜合法律服務,包括參與盡職調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見、擬訂處理方案、參加談判、審查擬定相應法律文書等。

對該類單項事務工作量大、耗用時間較多的重大業務,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向乙方單獨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用,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 代理訴訟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務

根據甲方特別委託,乙方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參與甲方的各類訴訟、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複議、聽證以及訴訟外談判、調解等服務。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案件法律服務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案件標的額、案件複雜程度等情況另行協商案件代理費的支付等問題。

三、 法律顧問工作的對接

1、 在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期限內,甲方指定 作爲與乙方顧問律師進行日常聯繫的人員,具體負責甲方內部的組織、安排、協調,配合乙方顧問律師的工作,向乙方傳遞甲方的要求、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並負責接收乙方提供的相關法律意見、法律文件等。

2、 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主要律師。

3、對於甲方有關人員與乙方顧問律師聯繫安排的事務,如乙方顧問律師發現該事務對甲方利益的影響較大而甲方有關人員存在未向甲方相關負責人彙報等情形的,乙方有義務給予提醒,必要時顧問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如甲方有關人員聯繫安排的事務有可能是針對甲方並損害甲方利益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該有關人員的法律服務要求。

4、 因甲方的具體法律事務可能涉及多個法律專業領域,爲保證服務質量,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的其他專業律師參與法律顧問工作。

5、 甲乙雙方均提倡以書面方式傳遞相關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關文件、意見等。

四、 法律顧問費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的約定,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務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人民幣肆萬元(¥ )。

2、 在一個法律顧問工作年度內,乙方爲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原則不多於 小時。乙方有效工作時間超過前述約定的,甲方應按 元/小時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或由雙方在協商簽訂下一年度法律顧問合同時予以考慮。

3、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費。

4、甲方通過銀行匯款、網銀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可將相關款項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賬戶:

開 戶 行:

賬 號:

收 款 人:

5、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3款約定服務的,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約定律師代理費用等相關事宜。

五、 其他有關費用及支付

1、乙方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行政、鑑定、評估、公證等相關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生查詢費、複印費、翻譯費、調查費等實際開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實報實銷。

六、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業務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組織機構設臵、人員調整變化等情況,便於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務。

2、對於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詳實的背景情況和基礎資料,並給乙方留有合理的處理時間。

3、乙方應恪盡職責,爲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顧問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

5、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一般事務應當在24小時內完成,其他事務應在雙方商定或乙方確認的時間內完成。

七、 特別約定

1、 非經乙方同意並在本合同或另行書面授權委託書中明確約定,乙方及乙方顧問律師均無權也無義務爲甲方代收法律顧問事務涉及的相關款項。

2、 乙方顧問律師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等相關情況對法律顧問事務作出的法律分析、處理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僅作爲甲方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的參考,不構成乙方或乙方顧問律師對甲方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乙方顧問律師就法律顧問事務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均無效,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八、 有效期及延續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新合同或在甲方確認並支付基本法律顧問服務費後延續一年。

九、 簽字及份數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爲甲方提供 專項法律服務,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爲:

(1) ;

(2) ;

(3)甲方需要委託其它法律服務事項時,應當另行以書面形式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爲特別授權:

2、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爲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受託事項具體情況,及時提供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以及處理代理事項的各項工作;

3. 甲方應當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及時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對乙方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具體、合理;

4.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完成甲方委託事項;

2.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委託事項承辦行政機關的要求,及時、全面報送各種符合行政機關要求的材料,準時參加各項代理活動;

4. 乙方律師應當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繫,及時轉達和解決承辦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各項要求,及時通報代理事項進展情況;

5.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保守獲知的甲方資料的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7. 乙方律師應當爲甲方代理事項單獨建立文書檔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時應當及時歸還甲方,合同範本《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第五條 律師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標準結算律師費用(選擇項):

1. 計時收費 □

乙方律師每人每一標準工作小時計收人民幣 元。

乙方律師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填報完成工作內容、計費時數和付費金額,甲方確認後,應當在次月五日前將律師費匯寄乙方賬戶,甲方對《律師標準工作小時計費單》如有異議,應及時通知乙方調整。

2. 計件收費 □

律師費爲人民幣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

律師費爲人民幣 元, 分期支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前支付第一筆律師費計 元;於 時,支付第二筆律師費計 元;於 時,支付第三筆律師費計 元。

3. 風險代理 □

律師費分爲基本律師費和資勵律師費。

基本費爲人民幣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獎勵律師費爲 的 %(基本律師費計算其中或者不計算其中),應於 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4. 關於費用的其他約定

委託事項行政機關與其他中介組織收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墊付。

乙方律師經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由甲方憑票據實報實銷。本地交通、通訊費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師費中。

第六條 收款銀行

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用在乙方沒有其他書面指令的情況下,應當匯入乙方下述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單位:

帳號:

乙方收到後,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七條 工作聯繫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工作聯繫人分別爲:

甲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人負責轉達各方對對方的請示或者要求,轉交各種通知、文件和資料,辦理各項事務性工作,各方更換聯繫人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第八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補充、變更或者終止,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代理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

3. 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託事項或者指示、要求違反法律、違反律師執業規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案件事實等情形;

3. 甲方逾期 日,經催繳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或者保管規定,具有代理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經有權機關確認,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無故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師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辦理完成時終止。

第十三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法律服務合同 篇5

鑑於乙方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 、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 )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 )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 )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 )對於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 )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 )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 )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 、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 )爲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爲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 )爲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 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 )爲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範本;

(5 )爲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 )爲公司審覈、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 )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

(8 )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 )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爲公司提供並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

(17)爲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託事項。

3 、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 )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 )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 、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2 )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 )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 )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 、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 )爲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 )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製程序諮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 )參與公司兼併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 )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爲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 )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 )爲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併提供法律服務。

6 、爲公司提供對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 )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 、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 )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 )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 )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 )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 )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 )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 、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 )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註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 )爲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 )爲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註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 )協助辦理公司解散、註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 )協助處理公司解散、註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後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 、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 元人民幣。

2 、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託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 、如果委託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後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 、_________ (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 、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 、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 、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7 、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 、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 、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 、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 、甲方逾期_________ 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 、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爲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 參與甲方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對甲方起草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

2. 上級機關和有關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徵求甲方意見時,參與研究提出立法建議和立法協調意見。

3. 對甲方的重大決策事項和能源重大問題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依法提供建議或法律意見;

4. 對甲方的行政複議案件,獨立或組織專家進行法律論證,提供解決方案,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書;

5. 針對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訴訟案件,獨立或組織專家進行法律論證,參加甲方組織的案情分析會,協助收集證據,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書,起草訴訟所需法律文書;作爲訴訟代理人代理甲方出庭應訴,提交代理詞,參與可能發生的談判、協調、調解;

6. 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已發生的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案件進行總結,並提出法律建議;

7.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書;

8. 根據甲方要求參與或開展專題調研工作;

9. 配合甲方開展法律培訓和法制宣傳;

10. 協助甲方起草或者審查重大經濟合同以及機關管理的重要文件;

11. 對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訪工作提出法律意見,必要時參與解決工作;

12. 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服務方式

1.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團隊由___律師擔任負責人,___  ;、___律師爲顧問律師。必要時,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需要調集、組織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提供專業服務,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應保證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

2. 甲方以傳真、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乙方以參加工作會議、提出法律建議、起草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庭應訴等方式提供服務。在合同期內,乙方應至少指派一名顧問律師,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不少於每週四個工作日的現場辦公,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指示,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3. 乙方以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的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的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 對於甲方委託的重大事項與疑難案件,乙方進行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不能完成甲方委託事項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通報委託事項或研究工作進程,提供階段性工作報告;

3.甲方應當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全面、客觀的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併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經覈定的工作費用。

5. 需要乙方律師到場提供法律服務的,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遵守法律規定與本合同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2. 乙方律師應當按照甲方授權的範圍與權限進行工作,不得超越授權範圍,不得與案件利益相關方單獨會面,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職業思考與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師在擔任甲方法律顧問期間,不得同時接受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他方當事人的委託,爲其辦理法律事務。

5. 乙方在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獲知的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文件或甲方要求保密的他人信息、文件,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單獨或與任何第三方共同利用。涉及國家祕密的,乙方的保密義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限於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保密義務特別注意,並對律師進行經常性的政治和保密教育。

6. 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在爲甲方工作期間,應當遵守國家能源局的工作紀律和工作制度,簽署保密承諾書。承諾書內容包括:(1)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2)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自願接受保密審查;

(3)自覺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識;

(4)不違規記錄、存儲、複製國家祕密信息,不違規留存國家祕密載體;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祕密;

(6)未經單位審查批准,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

(7)工作期滿離崗時,清退全部不應由個人持有的國家祕密載體;

(8)工作期滿離崗時,自願接受脫密期管理,服從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管。投標人應當督促、教育顧問律師,保證顧問律師履行承諾書規定的有關保密義務。

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法律顧問身份從事與甲方無關的其他商業活動;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爲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保證其安全與完整。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爲每年_______萬元人民幣。此費用涵蓋第一條所列的全部法律服務內容。

2. 乙方律師爲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京外差旅費、食宿費等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標準遵照國家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北京市內的交通、通訊、文件製作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通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具體爲人民幣元;合同服務期滿後___日內,甲方通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剩餘的服務費用。

4.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聯繫人和承辦律師的;

2.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3 違反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任何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事先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續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__________ 地址:

簽約日期:20xx年5月 日 約日期:20xx年5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湖北開成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爲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爲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採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並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覈、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覈、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託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爲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2)條。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稅發票後,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爲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爲準。

九、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爲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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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 容 結 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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