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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服務合同範文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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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律服務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法律服務合同範文彙編5篇

法律服務合同 篇1

第一條本協議在下述兩方當事人之間簽訂,即:1.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2.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公司,現準備發行a股與上市;乙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發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資格證書。

第三條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甲方將此次a股發行與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委託乙方辦理。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範圍根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司法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及律師事務所資格確認的暫行規定)來確定。

第五條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嚴格執行工作計劃,完成工作範圍內的下列事項:1.協助甲方草擬資產重組方案,並提供諮詢和論證意見;2.協助甲方草擬各種申報文件,協助協理有關申報手續;3.草擬、修訂或審覈公司章程;4.協助審覈或修訂招股說明書;5.確認甲方主體資格的合法性;6.協助解決甲方在股份制改組中的稅務、物業、資產結構、股權結構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礙;7.協助起草、制訂或審覈少數股東權益保障條款和生事對公司及股東的法律責任的條款;8.協調甲方與有關各方的關係;9.對甲方在股份制改組、a股發行與上市過程中的重要活動提供法律見證;10.依法出具各項法律意見書;11.在本次a股發行與上市後履行持續法律責任;12.完成甲方委託的本次a股發行、承銷、與上市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六條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主要權利1.甲方可以就第五條所列的律師工作範圍的事項向乙方律師諮詢;2.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計劃的變化與改變,而建議乙方作出相應地改動;3.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所製作的法律文書的公正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對此法律文書的製作情況作出完整、準確的表達;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接觸到的意欲保密的資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給第三人;5.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主要義務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其爲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之件資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與完整性;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作誤導性或虛假性的陳述;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4.其他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一)乙方的主要權利:1.爲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實的文件資料;2.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3.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主要義務1.乙方有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爲甲方勤勉、盡責地工作。

2.乙方律師對其在工作中所接觸的甲方所不欲公開的資料和信息有保密的義務;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獨立性、客觀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甲方的總體安排。

4.應當履行的其它義務。

第八條費用(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兩次支付代理費用:1.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總費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結束後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的費用。

(三)乙方律師承辦委託事項所產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通訊費及其他實際費用,由甲方根據有關憑證予以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一)以下行爲爲違約行爲: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所需要的文件資料,或者是遲延提供、或者是虛假提供上述文件資料,足以妨礙乙方的工作過程,爲甲方違約;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及相關費用,爲甲方違約;3.乙方的工作質量不合格,以致影響甲方本次a股發行與上市工作進行的,爲乙方違約;4.乙方未能完成或遲延完成第五條所列事項的,爲乙方違約;5.甲方或乙方違約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爲甲方或乙方違約。

(二)違約處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違約行爲的,應向對方賠償代理費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還應依法給予其它賠償。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1.雙方合意;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修改;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1.有關委託代理工作已完成;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終止;4.其他情況。

本合同的終止必須是書面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2

(一)創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資金募集階段

該階段的律師業務主要涉及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資金方面 的法律事務。

1、提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設立的法律環境評價。

通過對國家關於私募 投權投資的法律、法規、規章的研究和說明,藉以幫助發起人明確國家 在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戰略、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

2、參與基金設立模式策劃設計。

設立新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途 徑可以選擇公司制、信託制和有限合夥制,律師從法律角度進行比較提 出建議。如果採用有限合夥制模式,律師審查是否符合當地的`法規、規 章設置的投資門檻,以及對投資管理人的資格限制。

3、基金設立的法律框架的設計、論證。

設計私募股權投資法律框架是 通過規範資本供給者(投資者)、資本動作者(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 和私募股權資本接受者(目標企業)三方的權利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 權益,將市場交易中的不確定性降到最低,增加各方對交易後果的可預 測性,保障交易各方的

交易安全。

4、參與基金路演和投資談判。

律師可以協助私募基金髮起人進行基金 路演,製作、修改路演材料以及基金初步組建方式和投資意向書等,參與 投資人與基金髮起人的協商談判,同時可以幫助基金篩選和推薦專門的代銷機構進行基金推廣,草擬並修改代銷協議。

5、起草基金的核心法律文本。根據基金確定的不同設立組織形式,律師 幫助基金起草並確定私募股權基金最終的法律文本,比如基金章程、內 部治理規章制度、有限合夥協議等。律師從設立、運行、表決機制、責 任分配、利益分享、經營期限、投資退出、終止等進行完善的法律設計。

6、參與辦理私募股權基金的審批和註冊登記等,規避基金設立的法律 風險。

7、參與主體的資格審查。審查投資主體的法律資格、授權範圍,董事、 高管及合夥人的資格審查。

8、協助基金份額的變更、轉讓。律師對基金引入新的投資人或將原有 投資人的份額轉讓,協助簽署相關協議及辦理變更手續。

9、受聘爲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外聘法律專家委員,參加投資決策委 員會會議,就重大投資決策項目提出專業意見。

10、資金安全性的審查。協助建立基金管理人風險控制本系,律師協助 審查基管理人的權限職責,評估基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規性、全面 性、審慎性和適時性,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和方案。

11、監管的設計。協助基金建立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建立嚴格的投資 禁止和投資限制制度,保證基金投資的合法合規性。

12、及時評估法規政策、市場環境等重大變化對基金運營產生的影響, 及時提出應對方案。

13、協助基金制定突發性重大風險事件和違規事件的解決方案。

(二)投資項目篩選審查階段

本階段律師的主要任務是幫助投資人尋找合適的投資項目,並從法 律上進行論證。其內容主要包括:

1、協助投資者提供有價值的項目和投資機會。

2、協助進行項目初審。律師對企業提交的商業計劃書或融資計劃書及 相關材料進行書面審查,並參與目標企業初步實地考察評估,對項目可 行性進行法律論證。

3、參與談判協商,確定和保障投資商的投資權益。

4、協助簽署《投資意向書》及《備忘錄》,及時鞏固談判成果。

5、協助制定《保密協議》,對洽談過程中各方的商業祕密如財務數據、 企業戰略與規劃、重要合同、客戶名單等採用相關措施加以保護。

6、對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範圍包括被投資方主體合法 性,財務與稅務,公司治理結構及團隊,勞動用工,資產資金,知識產 權及專有技術,合同與協議,對外投資,關聯交易,訴訟與潛在訴訟, 行業法律環境等方面進行調查,並根據行業不同、企業

發展期不同等因 素確定不同的調查側重點,避免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率。

7、設計投資模式,起草與洽談《投資協議》。協議包含投資金額、充 分稀釋後的股權價格與股權形式、股份的優先權、投資的前提條件、反 稀釋條款、回購條款、保護性條款等,並設計公司的財務結構與治理結 構,投資人的股權比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的各自權責與 制衡機制,管理層的股權與期權安排,對賭條款等。

8、根據投資模式,起草並簽訂《增資擴股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

9、協助《投資協議》的簽署及執行。律師協助完成投資協議的簽署後, 協助向各審批機構進行審批並協助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同時完善協助辦 理包括被投資企業與投資人的交接手續、人員派駐、材料交接、資產清 點等相關手續。

(三)管理投資項目階段 在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企業後,律師根據被投資企業的實際情況協助私募股權基金對目標企業進行投資管理。此階段律師的工作主要有:

1、提供投資調查分析,爲企業產品市場前景進行市場調查和分析的服 務,幫助目標企業確定市場定位。

2、幫助目標企業選擇戰略合作伙伴,並且作爲代理人協助客戶與潛在 的合作者進行接觸,參與談判,促成雙方的合作。

3、協助投資方進一步完善被投資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 包括調整董事 會的組成及投票權,高管人員的推薦,財務人員的派駐,以及未能

達到預 定業績時治理結構的變更。此外,律師可以協助設計一定的激勵和約束 機制, 增加管理層持股計劃,來實現投資人對被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的有效控制。

4、幫助投資方審覈目標企業新修訂的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 議事規則等重要的規範運作的文件,以督促目標企業建立合理的管理制 度和法律框架。

5、提供商標註冊及保護、專利申請及保護服務,協助目標企業進行商 標註冊和專利申請,協助企業主張相關權利。

6、代表投資方行使投資權益,參加董事會,對資產進行監督並協調投 資各方的利益關係,制定投資收益分配方案。

7、針對擬上市的目標企業,協助目標企業上市,設計上市方案。

8、受聘爲目標企業的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參與目標企業的整合及規 範工作。

(四)退出階段

風險資本的退出主要包括公開上市、收購兼併、回購、清算等幾種方式。在投資項目運作成功後,律師將爲資本的退出提供法律服務,參 與項目上市、收購兼併等整個過程,協助投資者最大程度地收回投資。 這裏相關的工作包括:

1、談判協商,起草審閱各種交易文件。

2、論證各種退出模式的利弊、協助選擇具體退出模式。

3、擬定整個退出程序方案,製作所涉及的法律文書,對退出程序。

法律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託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爲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1、爲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並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准、許可和確認;

9、代爲辦理股權轉讓引發的各類(工商、稅務、海關、房地產等)變更登記;

9、辦理甲方委託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服務範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後果;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認真、勤勉地爲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範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諮詢及法律意見和文本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盡乙方之最大可能維護甲方之合法權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資料與信息存在隱瞞、不真實或有誤導;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託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爲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於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於 時支付,餘額於所委託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託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失。

2、如果由於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協商確定。

第七條 有效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託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姓名(或名稱)

住所地址: 電話:

受託方(乙方):

住所地址: 電話:

甲方因 ,委託乙方 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 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託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託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並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後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並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交納服務費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5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准,並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爲使自己的企業行爲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願聘請 的律師爲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爲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爲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 個月。

2 委託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 工作內容

3.1 就該項目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3.2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就該項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3.3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3.4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該項目有關的談判。

4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4.5 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並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4.8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9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爲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別約定

5.1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5.2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併、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3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 相關責任

6.1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2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3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爲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4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爲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5 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爲,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爲,不視爲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概由甲方承擔。

6.6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並通知對方。 7 律師費

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爲:人民幣 元正(¥ ),於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 附 則

第2 / 3頁

8.1 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爲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後第三日即視爲已送達。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8.3 本合同文本爲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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