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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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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同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同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合同協議書 篇1

受審覈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認證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此前已簽訂了□產品認證□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的認證合同,並且該合同已得到認真履行,根據甲方/乙方的要求,進行下列更改:

1.認證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認證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審定與註冊費:______元。

(2)擴大審覈費:______元。

(3)以上費用合計爲:______元。請□單獨支付,□與____________年度監督審覈費一併支付。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審覈方(甲方):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員: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認證方(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員: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籤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及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遊涉外飯店爲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爲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遊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遊顧問公司,爲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爲乙方的會員客戶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作方式

乙方作爲投保人爲其優質客戶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優質客戶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戶。

第二條承保方案

1.保額:rmb___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爲準)

2.保費:rmb___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1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戶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___分,乙方爲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戶資源,收集客戶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戶人名清單(附件1)打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附件2)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製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於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1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後5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時熱線電話_________),申請理賠。具體參見《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件3)。

第四條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並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爲簽字)。

第五條在本協議書籤字並蓋章生效後,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

第六條如乙方提供的客戶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爲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責任範圍

第一條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經營信用卡業務因下列原因引起而無法向責任方追回的損失,按本條款規定負責賠償: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險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險信用卡遺失或被盜後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險人的職工單獨或與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險信用卡營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僞造的被保險信用卡。

除外責任

第二條無論其他各條如何規定,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任何依據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議應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或其他方面承擔並實際可以追回的損失;

(二)由於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三)由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欺詐行爲引起的損失;

(四)調查處理費用及法律費用;

(五)利息、手續費、因營業中斷或業務量減少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重新發行信用卡的費用等間接損失;

(六)戰爭、類似戰爭行爲、敵對行爲、武裝衝突、報動及騷亂等原因引起的損失;

(七)本條款第一條未列明的任何損失。

責任期限

第三條在其他各條限制下,本保險負責被保險人在保單附表中列明的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並發現的損失,同時擴展負責保單有效期限開始前三十天內遭受而於保單有效期限內發現以及在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而於保單有效期限終止後六十天內發現的損失。責任限額

第四條本公司在本保單項下的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累計不超過保單附表內列明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

保險費

第五條本公司以當年總交易額爲基礎計收保險費。當年總交費額是指使用由被保險人簽發的被保險信用卡於保單有效期限內提取現金、購買貨物和獲取服務的總髮生額。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在投保時預計的當年總交易額與保單附表列明的保險費率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被保險人須於收到本公司保費通知書後十日內繳付保險費。如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限內實際的總交易額高於或低於保單附表列明的預計當年總交易額的10%以上,本公司按實際高於或低於的數額及原保險費率補收或退還保險費。

賠償處理

第六條被保險人在發現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於三十天內提交書面損失通知。

第七條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提交損失清單和有關證明文件,本公司審覈確認後按條款規定及時賠付。本保險項下的索賠期限,從被保險人最初發現有關損失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本公司在覈定賠款數額時有權從中扣除被保險人已向責任方收回的款項,但此項扣除不包括被保險人依據信用卡章程應收的三十天以內的透支利息。

第九條如造成被保險人損失的責任人有擔保人,本公司只在該擔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擔其擔保責任的情況下負責賠償。

第十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後,被保險人從責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項或財物,應及時移交給本公司,被保險人爲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從追回款項或財物的價值中扣除。

第十一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後,被保險人應將向有關方面追償的權利轉讓或移交給本公司,並在本公司向有關方面追償時,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在信用卡業務經營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盡的義務,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有關損失。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應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發生,對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以自己的費用付諸實行。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在發現損失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應當:

(一)儘快通知各取現點和特約單位按規定程序採取行動,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二)積極配合司法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追查有關責任人;

(三)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運用法律手段,凍結或封存責任人的財產,並責令其退賠。被保險人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單方面減免責任者的退賠數額。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的信用卡章程、業務方式、經營方式、管理制度等影響風險狀況的情況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在本保單項下的`一切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

保險漁船範圍

第一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應當具有國家漁業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適航證明和捕撈許可證明,並專門從事漁業生產或爲漁業生產服務(以下簡稱保險漁船)。油船、漁港工程船、拖輪、駁船、不足一噸的小型漁船,不在本保險範圍內。

第二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包括

船體、輪機、儀器、設備。

漁網、子船、艇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漁船範圍內。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屬本保險承保範圍:

保險漁船上所載貨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備用機件、漁獲物、給養品、漁需物資及船上所有人員的私人財產。

保險責任範圍

第四條保險漁船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擱淺、傾覆、沉沒、碰撞、觸礁;

二、火災、爆炸;

三、雷擊、八級以上大風、龍捲風、海嘯、洪水、崖崩、破壞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蹤六個月以上。

第五條保險漁船因發生保險事故所產生的救助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六條保險漁船上的錨、櫓、螺旋槳、纜、鏈、繩索、消防設備、救生設備與船體遭受同一保險事故而同時受損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經特別約定承保的漁網、子船、艇只有與船體同時滅失,本公司才負責賠償。

第七條保險漁船在航行或作業中發生碰撞,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按本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第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爲搶救保險漁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九條由於下列原因所致的損失、費用或碰撞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適航或不具備作業條件;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力行爲或政府徵用、扣押、

三、被保險人、船舶所有人、船長的故意行爲或違法犯罪行爲。

第十條下列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正常維修、保養、油漆費用以及蝕損、自然磨損、潛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費用;

三、任何人員傷亡或疾病引起的費用;

四、因遭受保險事故導致停航、停業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五、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保險金額和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價值。

第十二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險漁船完全滅失或嚴重損毀不能恢復原有效用,爲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二、保險漁船在航行中失蹤超過六個月,視爲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三、保險漁船實際全損已不能避免,或恢復、修理、救助的費用總和達到保險價值時,在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發出委付通知後,爲推定全損,本公司不論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險金額賠償;

四、保險漁船發生部分損失,本公司賠付恢復、修理費用;

五、對施救費用和救助費用,本公司根據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船、貨總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三條保險漁船發生碰撞責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載貨物,或者被碰撞船塢、碼頭、港口設備及其他固定建築物遭受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本公司依照本條款以及出險當地漁港水域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賠償。

第十四條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價值時,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碰撞責任以及救助費用、施救費用均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含恢復、修理、救助費用)、碰撞責任以及施救費用的賠款分別計算,每次賠款各以不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爲限。當漁船損失的一次賠款達到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時,本公司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保險漁船遭受損失以後的殘餘部分,應當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也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七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後,本公司有權放棄對保險漁船殘餘部分的權利和向第三者追償損失的權利,而按保險金額賠償,同時解除保險合同中的一切責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權利,必須從收到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通知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費用,本公司仍負責賠償。

第十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需要修理時,被保險人必須徵得本公司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理,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覈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規定扣除免賠額。

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漁船的情況必須如實申報,並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應嚴格依照主管部門關於航行、作業、停泊的規定或慣例,按期對保險漁船進行維修、保養和檢驗,確保保險漁船的適航性。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一經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盡力採取必要措施進行救護,並須在到達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時內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險當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間內,保險漁船如果發生轉借、出租、變更航行區域等情況,被保險人應事先通知本公司並申請辦理批改。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索賠事項

第二十五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本公司提供出險通知書、保險單(證)、海損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裁定書、損失清單、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有關證書及各種涉及索賠的原始單證。本公司應迅速審查覈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在十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六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時,被保險人應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賠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並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從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一年內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賠,或不提供本條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各種單證,或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爲自願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安全作業無賠款,被保險人在續保時可按照保險單中的規定享受無賠款安全優待,不續保者不給。

第二十九條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保險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重慶市巴南區

XXX

供貨合同

甲方:重慶宗申xxx 公司 乙方:

一、標的物

二、質量要求、驗收條件

1. 乙方保證提供的產品爲全新產品,並能滿足國家相關標準所規定的技術參數和指標。如甲方對產品有專門要求的,由甲方提供其簽字確認的有效圖紙,雙方應簽訂立技術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具備合格證、儀器儀表有檢驗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一併交付甲方。

3.產品質保期12個月,從雙方驗收合格會籤驗收記錄之日起算。

三、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內乙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送達甲方工廠的指定地點並通過甲方組織的最終驗收。最終驗收前,包裝、運輸、保險、搬運、運輸等過程中產生的全部費用及風險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包裝或防護要求

乙方應採取適當的包裝方式及防護措施,如由於採取不適當的包裝方式或防護措施而引起的貨物變質、損壞、滅失,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隨機備件、配件、工具的數量及供應辦法 按技術協議要求。

六、價款及支付方式

設備投入正常運行並滿足最終驗收條件後,乙方提請甲方組織最終驗收,甲方根據雙方會籤的最終驗收滿足合同及技術協議相關要求的憑證,20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95%的款項,即¥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餘留合同總價5%作爲質保金,在產品質保期屆滿且無遺留問題後結算支付(不計利息)。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遲延付款,逾期付款部分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或通過最終驗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逾期時間累加,甲方可在辦理付款時一併扣除)。逾期20天仍不能交貨或通過驗收,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貨款,同時應按合同總價的30%向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②如乙方所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技術協議條款的規定或甲方的實際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向乙方提出退貨,則乙方須同意甲方單方面提出的退貨,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全部貨款外,還應按合同價的30%向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但甲方根據實際生產需要提出退貨除外),並承擔因退貨而發生的全部損失和費用;若甲方未提出退貨,乙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並對甲方生產經營造成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售後服務

爲保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正常使用,乙方應對存在的故障及時解決。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整改通知後,應在1小時內回覆甲方,同時乙方應在4小時(省外廠家在36小時)內派人到生產現場解決問題。如時間延遲,甲方有權按30元/小時提出索賠,甲方有權直接從質保金中扣除。。通知後乙方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響應、到現場或來人無法解決故障的,甲方有權自行組織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的索賠通知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索賠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也可直接從質保金中扣除。

九、糾紛解決

因履行、解釋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各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合同共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合同附件 1.XXX技術協議

合同協議書 篇4

姓名:

部門:

職務: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桂林市金剛石工業有限公司

地址: 桂林市臨桂縣金水路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桂林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年,自日至年月 日止。

二、聘用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二條 聘用職務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部,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和職務。

三、乙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以主動和積極的態度,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及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執行活動工時制,除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外,正常情況下不存在停工,由於氣候影響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經公司領導安排予以調休。

第四條 工作條件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實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及有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工作制度。、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工種、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根據桂林市勞動局發佈的工資標準,同行業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本企業實行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二、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工資指數及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及技能發生變化時,

對乙方之工資標準及相關福利待遇作出調整。

三、甲方進行調整不得低於桂林市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發放工資的日期爲每月的15日(節假日可順延或提前),支付時間不能超過約定的 時間的10天,甲方不得剋扣或者拖欠員工工資。

五、 乙方須在自己負擔個人應繳所得稅,當乙方收入已達國家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收入中代扣繳其應納稅款,統一上繳稅務部門。

第六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照國家和桂林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員工轉正後可爲乙方辦理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由甲、乙雙方按法規規定的比例上繳,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應繳的社會保險費。

二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享有婚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三、乙方享有辦理1-2年停薪留職的權利。

第七條 培訓規定

一、甲方將爲乙方安排入職培訓及自身素質培訓,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乙方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二、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訓或高級職業培訓,乙方須另行簽訂協議。培訓協議的條款與合同中的相關條款想牴觸時,以培訓協議爲準。

三、從學校畢業直接加入到本公司或原行業與現職不同的,沒有相應工作經驗的 ,須接受甲方的上崗培訓,在該培訓期內乙方工作將可能以其崗位技能和熟悉程度,由雙方另行商議確定。

第八條 商業祕密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和聘用期結束後,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傳播(包括對該工作無關的本公司的人員)。

二、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財務文件、數據及營業項目的內部報價;

2)供應商信息、顧客信息;

3)經營策略和方針;

4)公司認爲需要保密的其他資料和信息。

三、如果聘用合同期滿或終止聘用關係,乙方必須將其所涉上述內容物品歸還甲方。歸還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內部傳閱的文件、筆記本、招投標資料、電腦軟件、存儲本以及其它文件。

第九條 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一、甲方依法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二、甲方對於模範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予以獎勵,對於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予以懲處。

第十條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並無須給予任何補償,乙方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

3)乙方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有不誠實行爲,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泄露商業機密的;

6)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承諾,並在甲方書面通知其違約行爲後三十天內未予糾正的。

7)乙方提供虛假、僞造、冒用的入職資料、證件等的;

8)乙方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或連續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計超過14天者,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佈破產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除上述情況外,乙方在聘用期內辭職的,需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對於正當理由的辭職要求,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不獲發補償金。如果甲方曾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且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規定服務期限的,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培訓費用。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於當日退出工作崗位,辦理有關物品、檔案等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工作場所並凍結財務結算。

第十一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在合同期滿前七天雙方都需主動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對合同續簽或終止之意見。

二、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由此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應向對方做出賠償。有關賠償數額應根據違約責任大小及令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確定。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而發生爭執,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前期良好的合作關係,並於以後更好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場和承擔品質風險,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惠互利、風險共擔. 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乙方提供甲、乙雙方20xx年1-3月份所發生貨款總數平均值的30%作爲質量保證金由甲方保管,且質量保證金最低不少於RMB10000.00元,具體標準如下:

甲方根據乙方的供貨品質狀況,按照以下標準設立質量保證金:

A. 年度業績評定A級,且在月度評定均在B級以上,質量保證金比例15%;

B. 年度業績評定B級,且在月度評定均在C級以上,質量保證金比例20%;

C. 年度業績評定C級或以下,質量保證金比例30%;

2. 以上質量保證金由甲方在20xx年5月份應付乙方款項中扣除。

3. 質量保證金是用於督促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處理品質問題,並承擔因乙 方產品責任造成的甲方或甲方客戶方面的實際損失。

4. 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間,如發生乙方拒絕承擔已明確是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情形,甲方可視甲方實際損失扣除部份或全部質量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因此終止所有雙方的合作協議,直至追回甲方的損失。

5. 乙方質保金的交納不能豁免乙方交貨後的品質責任,當由於乙方品質問題導致的損失超過質保金金額時,乙方需承擔超過的損失。

6. 當乙方採用質保金彌補甲方的損失時,需在事情處理完畢一月內重新補足質保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雙方合作至乙方補足質保金。

7. 當乙方向甲方連續供貨達1年,且供貨品質標準達到第1項降低要求的,乙方可申請降低質量保證金比例。

8. 當甲、乙雙方終止業務往來半年以上,乙方可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質量保證金。

9. 當甲方與乙方交易額在一年後發生較大的變動時,乙方可在第二年4月份提出申請,按照第二年前三個月的具體數額重新確定,具體實施流程按照第8項執行。

10. 以上保證金的返還和修訂,需由供應商書面通知採購部,採購部提出申請,經採購部經理.品質部經理認可後,交廠長批准後,採購部通知財務部實施。

11. 乙方提出返還質量保證金要求後,經甲方確認符合本協議第5、6.條要求,甲方在確認後的二個月內安排返還質量保證金。

12.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直至雙方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有效。

13. 當出現雙方爭議而未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甲方當地法院申請仲裁確定。

14. 本協議解釋權屬甲方品質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合同協議書 篇6

由註冊地址設於 號的中(下文簡稱“甲方”),及註冊地址設於 的 (下文簡稱“乙方”)爲另一方簽訂,簽訂時間爲: 年 月 日。

鑑於,爲使 別墅有一個整潔、優美的生活環境,並達到國家示範小區考評標準,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管理的(地址:佛)部分的園區公共區域清潔提供專業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委託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總價:

人民幣(大寫) (¥ 元),合同總價是包乾總價。

計算方式: 人(人員編制)×¥元/月·人(人均包乾單價)=¥元/月

備註:

合同包乾總價:

除非另有說明,本工程採用總價包乾形式,總價爲包乾性質,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工具費、管理費、公司經營管理費、保險、發票、利潤、國家及地方政府各種稅收及收費、預期的市場價格的漲跌、匯率的變動、國家與地方政府政策發生改變等。

二. 承包服務範圍:

洋房區域:包括但不限於:

(1)外圍(包括水池)、梯間、梯間走廊、天面、大堂、車庫和機電等設備房等(包括文化公園灝景峯外人行道等)清潔保潔服務;

(2)外圍(包括水池)、梯間、天面、梯間走廊、1、2號車庫和機電等設備房等(包括奧園大道商業街A座主入口崗亭路段至翡翠灣2號路段)清潔保潔服務;

(3)外圍(包括水池)、梯間、天面、梯間大堂和A、B座單元前路面等清潔保潔服務;

三. 承包服務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備註:

1、前三個月爲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的,甲方有權和乙方立即解除合同。

2、乙方應提前在合同規定的合同期限起之日計算,提前十天安排現場管理及操作人員進場實行操作培訓,以便於上述服務人員儘快熟悉現場操作及管理標準。此段時間乙方不另行計收服務費用。

四. 付款條件:

1、按月結付款方式:每月由甲方確認乙方交來之清潔月結單,乙方須附發票和有甲方負責人簽名確認的考覈扣分標準表,作爲甲方審查乙方工作及向乙方支付清潔費之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清潔月結單後,在二十個日曆天內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清潔費給乙方。

2、合同保證金(立投標保證金)在本合同到期後雙方不再續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齊全的相關單據後,甲方在二十個日曆天內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保證金給乙方。

五.清潔服務要求

1、服務內容和標準

乙方受甲方委託,負責按國家建設部頌發的《全國物業管理示範住宅小區考評標準及細則》的清潔標準及本合同所約定的清潔服務驗收標準,爲甲方及佛山奧園業主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範圍內的清潔、保潔、垃圾分類、垃圾清運至指定地點、示範單位、辦公場所日常清潔提供專項服務。具體包括如下:

(1)針對各區域範圍的保潔要求;(見附件一)

(2)針對各類材質的保潔標準;(見附件二)

(3)針對各區域範圍的考覈扣分標準;(見附件三)

(4)機械、物料配置;(見附件四)

(5)清潔服務人員行爲規範和質素要求。(見附件五)

2、人員配備和機械配備

(1) 乙方日常保潔人數(晚班保潔人數、清洗水池人數、高壓水槍沖洗馬路人數)和服務人員架構必須滿足清潔服務的有關要求和不少於甲方物業公司要求的人數及遵守其服務人員架構要求,甲方物業公司要求的人數,共需配備不少於43 名工作人員, 且每個人工作時間不少於8小時;。

(2) 清潔工具、材料配備如下:

玻璃刮、排水泵、100米水管、塗水器、塵推套、單擦機、告示牌、吸水機、地拖、掃帚、伸縮杆、高壓水槍,園區內垃圾清運車、拋光機、地毯清潔機、高空梯、不鏽鋼清潔劑、浴室清潔劑、全能水、玻璃水、消毒液、空氣清新劑、靜電吸塵水、常用地板蠟水、金屬保養劑、銅銀光亮劑、省銀膏、自備傢俱蠟、必備清潔保潔物料等。

3、服務時間要求

(1) 室內部分爲7:00至17:30;室外部分爲7:00至21:00,(特殊情況有關人員安排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乙方自行決定,並及時報與甲方確認。)

(2) 乙方清潔服務人員每天早上8:30時前完成日常清潔項目,搞好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六. 清潔保潔質量要求

1、各區域和各部位的清潔保潔要求和標準: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2、甲方將按照考覈扣分標準(詳見附件三表格)每月對乙方進行不少於2次的書面記分考評,在每個月底進行統計乙方的分數,得分在95(含95分)分以上爲達標;得分在95分以下爲不合格;

3、乙方應確保各項清潔綜合服務質量能滿足甲方及客戶的服務需求。因乙方服務質量原因,造成客戶投訴不應大於5%的客戶數量(經甲方確認爲有效投訴)。

七、雙方權利和義務:

A、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向乙方提供用以存放工作範圍內的清潔機械、工具及物料用房一間(約10平方米)。

2、 向乙方提供清潔所需水、電並承擔負責屬乙方清潔工作所發生的水電費,但乙方必須節約用水和正確使用水、電設備,浪費水、電經警告達三次的,每次扣¥100.00元作爲甲方補償金。

3、 指導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質量、服務態度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須立即整改。

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爲不適宜在本區域工作之乙方管理人員及員工。一般情況下,甲方應提前二天向乙方出具人員更換之書面通知書。特殊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相關人員立即離場,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人員離場之相關工作。

5、 乙方人員出現違法、違規行爲,或令甲方之公共設備、設施、財產,以及客戶之財產受損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對當事人進行暫留調查,直至分清責任並完成善後處理工作爲止。期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乙方人員過失,乙方應承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此對甲方所造成的聲譽受損及甲方因此而需增加的保險費用)。

6、 甲方有權按實際情況及監管標準(具體見附件二),對乙方之實際工作成效進行評覈。如乙方不能依合約條款及監管標準,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甲方有權從乙方之保證金或清潔費中扣除相關費用作爲乙方之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影響或後果,由乙方承擔。

7、 甲方在乙方提供進場人員及車輛之有效資料後,應爲進場人員及車輛辦理有效的工作及放行證件。

8、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要求乙方調整清潔服務人員之工作時間,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調整相關安排。

9、 甲方如有重大活動,有權要求乙方給予協助完成各類突擊任務。乙方應給予配合。 每年二十四次(含二十四次)不作費用增加。超過二十四次,甲方按乙方實際發生的人員加班工資費用,給予費用補償。

B、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服從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

2、 負責承包區域對外開放示範單位鞋套的清洗工作,確保每天各示範單位鞋套能正常供應,保障示範單位正常開放。

3、 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突發性、臨時性工作。

4、 無條件的服從甲方管理的有關制度,如扣分制度。

5、 清潔人員必須按甲方規定穿統一整齊工作服,佩帶工作牌。

6、 清潔人員必須小心愛護甲方及客人的物品。乙方承擔其清潔人員因不慎或意外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包括造成客人經濟損失)

7、 乙方負責清潔人員的一切費用。

8、 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範圍和人員配備內,如因工作的安排等原因導致人手不足,乙方必須自行增派人員,甲方無須另計費用。

9、 清潔人員不得擅自向住戶提供有償服務,應經甲方統一,方可進行,並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0、 未經同意不得將合同全部或部分項目轉包給屬下子公司(部門)、其他公司 或個人完成。

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學習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 合作內容

一、甲方爲乙方代辦理 的學習工作,學員所報層次爲 、專業 。

二、第二條 、 費用收取及相關政策

1、乙方在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後,配合甲方前期的考試工作,總學費: 。大寫 。若因甲方服務原因使乙方未取得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註冊的學歷),則退還乙方全部學費

第三條、 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有義務嚴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協議本身、技術資料、學費標準、招生信息等一切機密信息,且不得向第三方泄密。在未經對方同意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拒絕和制止對方涉嫌泄露機密的要求和行爲。一經發現,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期間不論發生何種情況與分歧,在雙方未能達到一致意見期間,雙方均應從維護雙方利益出發,首先按本協議規定繼續履行各自職責。已入學學員依然按原協議執行,直到完成學業。除非另一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這些職責,否則將負責賠償有關損失和承擔相關的連帶責任。

二、甲方在執行本項目過程中未按照本協議以及教育部、試點高校的有關要求進行宣傳,出現不當承諾和違規行爲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視爲嚴重違約,甲方除承擔相關責任外,乙方有權索賠並提出解除合作關係的要求。

三、乙方在學習等重要環節出現重大違紀、違規、失職和失誤行爲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限期不予整改或造成損失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四、乙方在學習過程中無故停止學習,如拒絕繳納學費的餘款、中途換專業等等。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或終止學習的一切事宜。

五、若乙方持不符合條件的學歷證書或者假畢業證書報名者,在學習期間,一旦查出,則取消學籍,由此造成的費用損失等,均由乙方本人自負!

第五條、 協議附件

對於本協議的未盡事項,或在合作中需要補充的事項,可以作爲本協議的附件進行約定,且該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糾紛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途徑解決,若協商不成,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並且其裁決是終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協議附件:

1.合作收據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蓋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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