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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安全責任協議書彙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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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責任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安全責任協議書彙編6篇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強安全生產的有效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有序進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須持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屬經濟獨立覈算單位,自負盈虧。

二、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由安全設備部負責監督檢查。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資料,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分部、分項工程等重點部位或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由乙方負責進行。

五、乙方進場前必須提供作業人員的體檢證明(縣級以上醫院),電焊工、長時間接觸粉塵作業及其它易導致職業病的崗位操作人員,須提供專項檢查證明;從事登高作業人員須提供恐高症、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症狀的體檢證明;班前、班中嚴禁飲酒。

六、乙方進入現場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規章制度,按要求做好抑塵、降噪措施,產生的廢物、廢料及生活垃圾嚴格按照指定地點分類存放。

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管部門的日常檢查工作,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對乙方的“三違”現象,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或處罰,罰款不能當場兌現的,可從工程款中扣除,上繳公司財務部門。

八、包工、包料工程:乙方自備防護設施及工具,如確有困難,甲方以租賃方式提供給乙方,但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九、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及其他必要的勞保用品,施工用電及其它特種作業時,必須持證上崗,經安全設備科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乙方在用電時,應有配電箱,並安裝符合要求的漏電保護器;易燃、易爆品要有專人看管,禁火區內嚴禁煙火。

十、外牆粉刷、窗戶安裝等作業時,應選擇標準的吊藍、吊具,並保證單人單繩(安全繩)必須佩戴安全帶及其它必要的勞保用品,嚴禁用沙袋或其它不安全物品壓挑杆。

十一、甲方安全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違章現象進行處罰,如不聽勸告有權停止乙方的承包,並及時辦理停工手續;在施工全過程中,乙方發生任何大、小工傷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並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罰款。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三、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工程竣工後自行作廢。

甲方:安全設備部

甲方負責人:

乙方:

乙方負責人:

年月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 方 :

乙 方: (項 目 承 包 人)

爲了加強建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有

關作業人員、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現場設備、設施的安全,同時也爲了保障不發生對外部人員造成意外傷害,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明確雙方責、權、利關係,現與項目承包人(乙方)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宜春·和園一期

2、工程地點: 江西省宜春市蘆洲北路以北

3、承包棟號:

4、工程結構: 框架

5、建築面積: 55000㎡

6、施工範圍: 土建,水電

7、開竣工日期及總日曆天: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總日曆天數 420 天。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措施,配合工地組織編寫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各職能部門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3、有償爲乙方提供有關實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護用品。

4、參加對各施工人員的資格鑑定,行使安全否決權。

5、依照規定上報傷亡事故和組織本公司有關人員參加調查處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是工程項目第一安全責任人。在工程項目中必須無條件執行建築安全法令、法規,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組織機構及所有安全制度,並設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組織機構及安全制度必須上報)。

2.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乙方在施工現場着重將安全防護工擺在第一位,要求施工人員必須做到如下:

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安全防護措施,選用優質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材料要有合格證。制定一套安全可靠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基坑工程、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鋼筋工程、安全用電工程、機具設備、攪拌機、塔吊起重設備工程交叉作業等都在製造專項切實可行的專項施工方案。

三寶利用、四口防護一定要人人遵守。

架設電線要規範,一機一閘、一漏一保,設備重複接地,使用設備的安全防護都要做好。班前要交底,班中要檢查,班後要總結佈置。

預防違規指揮,違規操作,預防自身也要預防傷害他人,總之人人都要提高警惕,班後要總結佈置。

3、負責組織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又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現場有關安全生產的宣傳品的張掛和佈置。

4、按照安全生產的規定組織施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崗前培訓,合格後持有效證件上崗,並簽定有勞動協議(試卷及勞務協議保存備查)。

5、配合好甲方搞好現場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在兩個小時之內向甲方報告,並向上級政府安全部門上報,保護好現場,按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應急方案,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在搶救傷員時如需移動現場物證明時,應進行拍照以保證物證。並協助有關部門組織事故分析會。

6、乙方負責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並做好各級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對項目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承擔所發生的人身、設備事故的一切後果責任。

7、工程地點不論在市區或郊區,乙方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圍護、圍欄及警示標誌,並設有專人看護,防止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以免造成外部人員傷害。如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全體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帽,並繫好帽帶。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和加防護網。所有的安全防護品必須有出產廠家合格證和質檢部門的檢測報告,保留備查。

9、乙方在施工中用電,必須使用統一標準的配電箱,實行三項五線制,保證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設備需重複接地,否則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按JG59-99標準編制和實施各種施工安全措施,強化對在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防止發生人身、設備、意外事故。

11、乙方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保證施工工地整潔有序,如由於文明施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2、如發生由於施工設備、設施故障或操作失誤、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有權在不違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規的條件下,對在施工人員採取一切合法的強制安全管理措施。

14、乙方錄用的全部施工人員,必須由乙方按規定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三條、乙方安全生產責任達標如下:

(1)大機具設備,人身安全事故率爲零。

(2)輕傷事故不超 0.1 %。

(3)扎手紮腳人員不超 0.5 %。

(4)外部人員意外傷害爲零。

第四條 獎罰辦法

1、乙方全部完成協議約定的責任內容,達到安全生產責任目標不獎不罰。

2、乙方未完成第三條生產達標其中任一項目標,每項處5000元至20000元罰款,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上級部門檢查,由於乙方施工管理及現場各項達標不合格而發生的處罰,由乙方全部承擔。

4、日常安全單項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做以下處罰:

(1)凡施工項目沒有專職或兼職有證的安全管理人員,罰500元至1000元罰金,作爲工程項目進行有證人員培訓和辦理資質證的費用。

(2)對工人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必須留記錄卡,無培訓記錄卡罰項目承包人300元,有卡但受訓人不全、無本人簽字,缺一人罰安全員10元。

(3)施工現場設有的安全標誌牌,警示牌,各不少於五組,安全證件、制度必須上牆張貼公佈。凡不按規定執行,除200元罰款外,還需補辦合格。

(4)施工項目安全內業必須及時準確填寫,無安全會議記錄罰安全負責人200元,安全員100元,作業與時間不同步,分別罰50元、30元。作業班組無安全會議記錄、交底記錄罰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各50元,罰班組長30元。無臨時用電安全方案、吊車安拆方案罰每項200元,罰安全負責人、安全員每項各100元。

(5)幹部不得違章指揮,工人不得違章作業,發生一起處項目負責人、當事人各100元罰金。在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違者罰當事人10元/次。

第五條 約束和違約

1、約束: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項目實施中有影響甲方形象的行爲,甲方將採取果斷措施維護自身形象,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約束: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同時上繳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工程竣工結束完成本協議的要求,返給乙方。

3、違約:(1)協商解決。

(2)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項目交工驗收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甲 方:

工程(安全)負責人:

乙 方:

工 程 項 目 責任人: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爲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2.學生的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爲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準。

學校(蓋章):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 □

其他專業承包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甲方:**工作室

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保障活動期間的飲食安全和飲食衛生,保證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飲水符合衛生標準。

2.保障活動期間的醫療救護工作,對突發傷病及時採取治療措施或提供治療條件。

3.保障活動期間的組織實施安全,活動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確提醒隊員注意安全。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在甲方指定地點和區域活動,不掉隊,認真聽取各項操作指導,並按規定進行。無論何時、何地、何事,嚴禁單獨行動,如果離開指定範圍,自願承擔責任。兒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離隊時候請示營長同意。歸隊時立即銷假。

2.活動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爲。不在危險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隱瞞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變化。如身體有任何不適或其它特殊情況,須及時向工作人員報告。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三、其它責任

甲方爲乙方購買了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符合保險理賠標準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甲方不另承擔責任。非甲方組織不當、或乙方自發、或不可抗力導致的乙方生病、受傷以及經濟損失等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有效期同乙方所參加的活動時間,從乙方報到時生效,活動結束時自動失效。提前到達或延後離開期間,責任由乙方自負。

五、本協議隨報名通知一起發佈,乙方報名即視爲自動認可,報到時正式簽署。乙方未滿18週歲,應由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代簽。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後有效,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甲方:深圳市能源環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業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爲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業時間: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範圍:爆破點周邊200米(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

四、爆破作業保護範圍: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設備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爲。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文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範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築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並依據其結構特徵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設備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並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後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置警戒,爆破警戒範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後,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後,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准和甲方、監理同意後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並儘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