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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協議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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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民事糾紛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事糾紛協議書15篇

民事糾紛協議書1

甲方(單位): XXXXX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XX,男,XX歲,住XXXXXXXX,身份證號:

乙方於 年 月 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爲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與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與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人民幣 元(大寫: )於 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爲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與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爲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爲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見證人:

民事糾紛協議書2

甲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權限爲特別授權(祥見授權委託書)

鑑於:

1、甲乙雙方均不服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_民初字第____號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並均作爲上訴人提出上訴;

2、甲乙雙方在上訴過程中爲妥善處理雙方之間的所有債權債務關係,有意和解。

爲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給甲方,甲方自願放棄一審判決書所認定的賠償金額;至此,雙方所有債權債務結清,且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事由向乙方要求或者主張其他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稅款、管理費、補償、返還、訴訟費以及因該工程項目所產生的其他債務)。

二、雙方一致同意,一審時所產生的訴訟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上訴費的減退自行辦理和承擔。

三、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乙方承諾當天將上述款項匯入甲方以下帳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承諾在上述款項支付後2日內內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撤銷上訴的書面申請。

五、雙方確認關於因承包合同所產生的糾紛遵照本和解協議書執行。本和解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所確認的款項支付完畢時生效,效力均等。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 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二、民事糾紛協議書中間正文

(一)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周雷律師在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案件中擔任甲方在第二審訴訟活動中的代理人。

(二)委託代理權限: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及時、詳盡地陳述真實案情,並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當積格、主動地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工作。如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涉嫌違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師有權予以拒絕。

4、甲方超過本協議提出其他委託事項,可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雙方就此不能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予以拒絕。

5、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或者解除本協議。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執業,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出庭,依法向審判機關提交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乙方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知悉的甲方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與其他律師事務所合辦協議項下的代理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民事糾紛協議書4

——醫療糾紛

醫療機構名稱:__________ 醫療機構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調解機構:__________

患者的.姓名 _______ 年齡______ 性別 ______ 籍貫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職業 __________

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___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在醫方處住院(門診)_____科治療,其間,醫患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醫療行爲爭議。經醫患雙方行爲主體同意,醫患雙方均願通過協商解決該醫療行爲爭議;本着當事雙方自願、平等、公平、合法、真實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由醫患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醫患雙方對自主協商解決該醫療爭議不持異議。

第二條:

醫院同意向患方實行一次性經濟補償:__________ (¥_____元 )

第三條:醫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_____日內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在醫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醫患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醫方主張權利,否則患方應無條件返還醫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爲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醫患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醫方交主管部門備案,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後,醫方蓋上公章、患方蓋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調解機構(代表人署名):__________

醫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醫方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患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註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兒子: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兒媳: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大腿受傷,導致右側股骨下段骨折。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爲工傷。爲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陸萬貳仟(¥62000.00)元,於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打入乙方________銀行,賬戶____________。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時退回8666.71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爲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 (籤 名)

乙方:________ (籤 名)

________鄉調解委員會:

________ (蓋 章) (籤 名)

__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

________ (蓋 章) (籤 名)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6

甲方: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__,戶籍地及現住址: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___,戶籍地及現住址: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張X,女,漢族,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系王X的母親。

趙X系乙方的公司領導,年月日時左右,甲方與趙X因工作原因產生矛盾,遂趙X帶領乙方與甲方諸多人等發生聚衆鬥毆,鬥毆雙方多人被XX市局XX分局刑事拘留,後甲方經傷情鑑定爲重傷及輕傷。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一、乙方於本協議簽訂後一次性賠償甲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交通費、整形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損失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該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最高人民《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xx】20號之賠償項目等所有一切與雙方傷害有關的諸如今後的後遺症、併發症等全部損害賠償費用。即此賠償數額爲此刻或將來、直接或間接與該次傷害糾紛有關的索賠的最終和全部賠償數額。

二、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向甲方切實履行本協議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賠償費用,乙方支付賠償費用以後,雙方因本案糾紛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關係全部終止,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職責和民事職責,也不再以其他任何途徑和方法索償。並向受理本案的司法機關遞交諒解書。

三、雙方確認本協議資料是雙方在公平、自願原則下共同商議決定,是各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或脅迫情形。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受理本案的司法機關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代理人簽字後生效,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7

甲方:(註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方:(註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雙方因××××引起爭議,乙方××於×年×月×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現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爲: 年 月 日;

二、乙方於簽署本協議三日後(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撤回仲裁請求。

三、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覈准乙方撤回仲裁請求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爲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鄒××,男,19xx年4月13日出生,漢族,蘭州××有限責任公司職工,現住蘭州市××路××號

乙方:蘭州××大酒樓,地址蘭州市××路××號。

負責人:張××,該酒樓經理。

丙方:蘭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蘭州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該公司董事長。

二0XX年×月××日凌晨,蘭州××酒樓僱員肖××、曾××、王××、曹××與人鬥毆誤將在酒樓就餐的鄒××打傷,造成鄒××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發生後,肖××等四人潛逃至今下落不明。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甲乙丙三方就鄒××傷害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就甲方被誤傷致殘一事,乙方認爲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責任,並願就甲方受傷致殘一事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賠償金額總數爲人民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整,主要爲醫療費、傷殘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考慮到乙方的具體情況,甲方願放棄其它賠償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爲:全部現金付款。本協議生效後,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現金×萬元,其中五天內先付×萬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餘下×萬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日前付×萬元,八月×日前付×萬元,九月×日前付完最後×萬元。逾期未付,乙方應承擔未付部分的違約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爲乙方的物業管理單位自願擔保本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賠償後,甲方將不再就此事提起訴訟。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六、乙方及擔保人有權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責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響本協議執行。

七、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乙、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調解員(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蓋章)

20xx年X月X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雙方因發生糾紛造成甲方損傷,現雙方同意協商處理,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在事件過程中,承擔主要責任,造成甲方__________部位損傷,發生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錢。

2、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一次賠付_____________錢,不在通過訴訟或第三方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3、乙方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甲方應在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款一次性打入該賬戶。

4、乙方逾期未將款打入賬戶,每逾期一日支付款項額10%的違約金。超過五日未打入款,或未足額打入。視爲乙方違約,本協議失效。甲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本協議內容不作爲主張權利的證據。

5、雙方對協議條款內容理解,清楚。本協議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9

賠償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賠償申請義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區公安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局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賠償申請事項

1、請求法院依法責判令被賠償申請人對申請人排除妨礙、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2、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賠償申請人限制人身自由______________天的損失費______________元。

3、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賠償申請人賠償一次性精神撫慰金_________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一、賠償申請人於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及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遞交了賠償申請。至今4個多月未作出賠償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試行)第十五條;“上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對下級人民法院、下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的賠償案件立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的規定。因此,賠償申請人再次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起申請。

賠償申請人於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重慶市公安局渝公確復字[20_______________]第8號確認複查決定書,申請人不服,因被申請人在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實施刑事拘留申請人時沒有傳喚證、拘傳證、拘留證以及現場勘驗筆錄,甚至今日還沒有釋放證明書,經申請人多次索要以上文書,被申請人仍拒絕送達(附證據20_______________。12.30申請書),永川公安局以涉嫌僞造公文羈押申請人____________天純屬故意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亂抓亂捕玩忽職守的違法行爲。

二、(20_______________)渝五中法刑終字第125號刑事裁定書【20_______________,4.7日】案件中認定袁影等8名人都是證明犯罪分子薛從來僞造公文詐騙錢財的證人。首先,“證人具有不同於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當事人參與訴訟總是和一定的訴訟請求或訴訟抗辯聯繫在一起的,當事人參加訴訟的根本目的在於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證人在訴訟中則沒有自身的訴訟請求或者抗辯,其參加訴訟的根本目的不在於證明自己的訴訟主張,而是客觀地陳述一件事實”。

再次,“證人也具有不同於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訴訟地位。證人蔘加刑事訴訟不是爲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而是客觀地陳述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實,而不管其陳述是有利於還是不利於一方的當事人。強調證人作證是向國家盡義務,而不是向當事人盡義務,具有重大的意義,它可以爲我們提供理解很多證人制度的鑰匙”:________________

第一,證人作證既然是向國家盡義務,那麼證人就應當如實提供證言,如果故意作僞證,就意味着他在故意違反法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責任。爲此,各國法律不僅在實體上規定了僞證罪,而且在程序上規定了作證的宣誓或者具結程序。

第二,證人作證既然是向國家盡義務,那麼經司法機關合法傳喚,證人就應當出庭作證,證人拒不出庭作證就不應僅被視爲對當事人的不負責任,而應視爲對國家法律的公然對抗。正是從這個角度來理解,強制作證便具有了理論根基。

第三,證人作證既然是向國家盡義務,那麼證人作證的費用就應由國家承擔。

第四,證人作證既然是向國家盡義務,那麼國家就有責任保障證人的人身安全。

根據以上規定被賠償申請人非法刑事拘留申請人的違法行爲理應承擔侵權賠償的責任。賠償請求人根據新頒佈的《國家賠償法》第二十四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1)(4)項、第十八條(1)項,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故請求人依法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決賠償。

現將計算方式列羅如下

1、非法拘留37天_____125.43元_____5倍=4640.00_____5倍=23204.55元

2、20_______________年6月9日至20_______________年4月2日共計270天,減去羈押時間37天,其餘233天_____125.42元=29225.00元(以20_______________年社會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爲標準)。

3、20_______________年6月9日確認申請人進京辦事的火車費238元,汽車費27元,住宿費2個月_____210元/月=420元。生活費每月按500元_____2個月=1000元。

4、三星牌手機一塊270.00元(以票據爲證、新手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確定民事精神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第9條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2)之規定,因此,賠償申請人要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判令永川區公安局賠償申請人一次性精神撫慰金______________元。總計:______________元。

根據以上事實和法律規定,故賠償申請人依法再次向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請人給予賠償。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10

甲方:__,性別__,民族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__,性別__,民族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於20__年11月18日因工作時被機器損傷右手臂,甲方於當日送乙方住馬龍縣人民醫院,後轉至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治療,乙方於20__年12月12日出院,共計住院24天。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主持調解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民事和解協議:

一、在乙方住院期間,甲方已支付費用如下:馬龍縣人民醫院醫療費1500元,曲靖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費22000元,護理費2400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1000元,交通費300元,共計27200元。

二、事後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再給付乙方務工費、醫療補助費、後期治療費、殘疾賠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小寫:__)。

三、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收到甲方給付的款項之日起,此事便一次性解決,今後,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並且乙方不得再就此事提起任何方面的訴訟。

三、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該協議一共兩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留一份,存檔保留一份。

甲方:__

乙方:__

調解委員會:__

____年__月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11

甲方(單位): XXXXX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XX,男,XX歲,住XXXXXXXX,身份證號:

乙方於 年 月 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爲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餘款人民幣 元(大寫: )於 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爲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爲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爲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時間:

見證人:

民事糾紛協議書12

申請人名稱:__市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____

託代理人:李

被申請人名稱:__市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

託代理人:黃

爭議的主要事實:

申請方與被請方於__年 月 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__年__月,申請方發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後,以其中價值1千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爲,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爲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____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爲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餘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 年 月 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於__年 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方代理人:

被申請方代理人:

調解員署名:

年 月 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13

一.當事人:

李振江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二.調解人(與當事雙方無利益關係):

三.調解地點:

四.調解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五.事由:

20xx-3-2乙方應甲方要求到甲方住處修蓋房屋,跌落導致頭部嚴重受傷;在西安市唐都醫院救治後與20xx-3-21出院回家繼續療養;20xx-6-21到醫院複查,發現腦部仍有少量積水,主治醫生要求再作一次引流手術。因手術費用較高,雙方就此產生爭議。(具體細節在此不作詳述,可參見病歷檔案及醫囑)

六.結論:

20xx-7-30乙方再次複查,確診需要手術且病情隨時有可能惡化。但甲方不願承擔相關醫療費用,而乙方又無經濟能力,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圍坐一起友好協商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即日起承擔所有相關醫療費用爲乙方治療直至頭部損傷康復,康復標準依主治醫生判斷及相關醫學報告單爲準!!並自己負責二次報銷及費用領取事宜,乙方配合;

2》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次手術費用:伍萬元整(含本屬於乙方的貳萬貳仟元),術後康復療養費用:貳萬元整;考慮甲方輕濟並不寬鬆,乙方的誤工費用就不算在其中了;共計人民幣:柒萬元。考慮甲方經濟並不寬鬆,但乙方病情確實有惡化風險,在生命大於一切的情況下:

1.甲方先一次性支付乙方手術費用:伍萬元;

2.康復療養費用:貳萬元可以一到二個月內付清,最晚自協議生效後60天;

3.至此之後,乙方病情如果再有變化或其它費用需要均與甲方再無任何關係;

4.第二次手術成功與否,費用是否結餘或有不足,均與甲方再無任何關係;

5.乙方不能再以此爲由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

6.此項後續費用報銷及領取事宜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再參與也不得干涉!

3》其它方案:

七.以上決議望當事雙方全力執行!如有違約者;消積執行者等其它有礙協議執行的情況發生,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依法仲裁!!

八.此協議如有與國家相關法律相沖突的地方依國家法律爲準!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當事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十.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永久有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手印: 手印:

民事糾紛協議書14

——勞動糾紛

甲方: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兒子: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兒媳: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大腿受傷,導致“右側股骨下段骨折”。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爲工傷。爲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陸萬貳仟(¥62000.00)元,於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打入乙方________銀行,賬戶____________。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時退回8666.71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爲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 (籤 名) 乙方:________ (籤 名)

________鄉調解委員會:________ (蓋 章) (籤 名)

________村村民調解委員會:________ (蓋 章) (籤 名)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糾紛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雙方就解除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加班、社保等所產生的勞動爭議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加班費等與勞動關係有關的所有款項共計人民幣__元,其餘款項和權利乙方自願放棄,前述款項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承諾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項。

三、乙方確認:收到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款項後,雙方勞動爭議一次性了結,各類款項全部結清,無其它任何未了的勞動爭議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瞭解本協議所有條款的含義,無異議和不明確之處,願意按協議約定嚴格執行。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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