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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總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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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總六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診所;負責人:

乙方(患方):*****;身份證號:*****;住址:*****

患者基本情況:

患者****於**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通過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雙方就該爭議自願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過醫療事故鑑定明確爭議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補償乙方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元。該補償費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我國現有法律甲方可能應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費用,乙方已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

三、補償款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補償款後應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款憑證。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爲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系雙方在見證人在場見證下充分協商的結果。在此過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爲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條例),切實加強防火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確保施工現場、生活設施和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經甲方項目經理部和分包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防火安全。

二、乙方應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項目經理部明確)防火制度,經常對職工開展遵章守紀教育。

三、乙方動用明火應向甲方辦理許可證手續,經甲方批准方可動火。

四、動火時,乙方應指定防火監護人員,配備消防器材進行監護,對監護人要簽發工作交底書。

五、嚴禁使用電爐和電鎢燈取暖、烘烤衣服,嚴禁自砌土竈燒煮食物。

六、宿舍內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菸,吸菸應到甲方設立的吸菸區。電飯鍋、電炒鍋、液化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爲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對甲方設置的滅火機、消防箱、消防水帶、消火栓等器材設備,有共同管理之責,未經允許嚴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損害和偷盜。

八、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對肇事人員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罰款、清退的處分。情節惡劣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報請公安、消防部門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深圳市冠磊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爲加強公司車輛管理,嚴格控制車輛費用,明確車輛使用責任,確保行車安全,方便工作的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汽車壹輛,車牌號碼: 提供給乙方在工作期間使用。乙方擁有該車輛的使用權,此車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除甲方重大活動及甲方特殊安排外,原則上由乙方使用。另外,甲方有權根據需要隨時調換或收回乙方使用的車輛。

二、車輛具體信息如下:

交接時間:20xx年X月XX日,交接地點: ,交接公里數: ;

上次保養日期/公里數 。

車輛附件:備用胎□、工具包□、鑰匙 把、其他 ;

車輛證件:行駛證□、交強險標貼□、交強險原件□、商業保險卡□、商業險保險原件□、年審標貼□,橋統標貼□、環保標貼□、 其他 ;

車輛狀況:

四、乙方使用車輛期間,由甲方承擔該車的保險、年檢、保養等費用,以及因工作產生的加油、停車、過路等費用。

三、用車期間,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

1.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愛惜車輛,因車輛保管不善丟失的,按車輛評估公司評定價格和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車輛使用人承擔車輛的差額部分。

2.該車輛在使用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確認事故責任,若是乙方責任給所使用車輛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由乙方承擔該損失;若是乙方責任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也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所有交通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將該車輛私自借給、租用或轉讓給他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借的,必須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外借,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將收回車輛。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必須正確使用並及時保養車輛,如因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及時導致車輛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擔全部修理費用。

5.乙方必須檢查保險日期,年審日期,保養公里數/日期等相關用車信息,提前通知行政部進行處理相關工作 。

6.甲方收回或調換乙方使用的車輛時,乙方必須全部交還車輛及車輛相關的附件。

7.用車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使他人或自身人身、財產等受損害的,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8.用車期間,所有違章由乙方自行解決。在年審前或交回車輛前,乙方必須全部處理完畢違章記錄。否則從工資中加倍扣減因違章罰款的金額。

四、乙方必須妥善保護或保存好車輛及車輛相關的行駛證原件,保險卡原件,環保標誌,交強險標誌,年審標識,橋統標識等車輛所有車輛附件,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或補辦。

五、有如下情況甲方將收回此車的使用權,同時此協議自動失效。

1.乙方離職,不再擔任甲方的工作職務,乙方將主動放棄車輛的使用權。

2.乙方不愛惜車輛,或使用不當,造成車輛損壞。

3.除以上收回車輛的條件外,甲方可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隨時隨地收加車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備存。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自甲方收回本車後自動失效。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若產生糾紛交由甲方單方面作出仲裁。

乙方:

甲方(行政部代簽):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學生):

爲共同做好學生的實習工作,加強實習期間的管理,使學生的實習安全、有序地進行,達到提高技能,培養人才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協議:

一、實習時間及內容

1、實習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 ___年__月___日

2、 實習內容:具體實習崗位和內容經甲方同意後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

2、協助企業對實習生進行常規管理,教育實習生遵規守紀,適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法制教育。

3、負責實習生的考評與實習成績評定。

4、協調企業處理好實習與生產的關係。

三、乙方的責任

1、嚴格按照實習要求進行實習,服從實習單位安排和管理,遵守實習單位的作息時間和規章制度,刻苦學習專業技能。

2、遵紀守法,嚴格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

3、在實習期間,實習生不得擅自離崗、換崗、轉崗和中止實習,確保實習的順利完成。

4、乙方實習前必須簽訂實習安全協議書。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將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方面追究責任;乙方個人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實習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3、乙方到達實習單位後,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實習,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及學校指導教師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本人承擔。

五、其它約定

1、實習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以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學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乙方在甲方碼頭裝卸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認真磋商,達成共識,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靖江市港口安全、文明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

2、 告知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處理大輪靠離甲方碼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甲方區域內不遵守、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安全指令的工作人員。

4、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大輪生產作業,待整改合格後方能繼續作業。

5、 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生產規定的行爲,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6、甲方提供乙方大輪停靠泊位,機械和工人視情況而定。

7、雙方配合作業中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處理,按照事故責任(全責100%、主責70%、次責30%)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事宜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負責處理(發生的費用:醫療費、護理費、賠償費等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先墊付,最後雙方按責任一次性解決)。

8、安全責任人: 電話: 。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

2、乙方過駁車輛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3、乙方過駁車輛應按甲方指定線路行駛,司機必須遵守港內交通規則,嚴禁超載、超速(碼頭限速10公里/小時,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時),交叉路口減速慢行,如甲方發現乙方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按甲方《江蘇揚子江港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條例》處理。

4、乙方作業人員上下大輪必須在安全跳板上下,跳板上必須張掛好安全網,

嚴禁跨船幫,作業人員進入甲方碼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穿越甲方區域必須遵守港內道路交通規則,注意觀察、避讓車輛和機械。嚴禁在碼頭門機裝卸作業半徑和場地作業點內行走站立和蹲坐,嚴禁觸碰甲方機械和電器設備,嚴禁在碼頭區域內吸菸和隨地大小便,遵守門衛制度。乙方作業人員在甲方區域發生偷盜行爲,按甲方規定處罰(以一罰十),作業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清除灑落在碼頭、道路上的貨物,保證甲方區域乾淨整潔。

5、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由於未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發生事故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同時組織搶險搶救工作,並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僞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甲方區域內作業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責向本單位隸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靖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甲方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並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後事宜,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支付。

8、雙方配合作業中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共同處理,按照事故責任(全責100%、主責70%、次責30%)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事宜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負責處理(發生的費用:醫療費、護理費、賠償費等由事故傷亡人員所屬方先墊付,最後雙方按責任一次性解決)。

9、乙方作業前必須提供進港作業人員名單和過駁車輛車號。

10、乙方安全責任人: 電話: 。

三、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爲適應行包運輸管理新體制、新模式的需要,進一步強化行包運輸安全和裝卸管理工作,有效約束雙方行爲,及時解決結合部存在的問題,保證行包運輸安全穩定和裝卸作業質量的提高,依據《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鐵道部有關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二章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安全生產及路風管理的責任主體,對管轄範圍內的行車、勞動、設備、消防安全和路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鐵道部、公司安全生產及路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和落實安全和路風管理制度,強化管理責任。

3.認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預測工作。

4.遇有列車晚點、停靠站臺臨時變化等非正常情況時,甲乙雙方指派專人進行有關事宜的聯繫,互相提供便利,保證乙方正常裝卸工作。

5.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及路風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對設施設備情況提出整改建議。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站內作業的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凡損壞甲方和站場設備的一律照價賠償。

2.乙方作業人員應認真執行列隊接車制度,服從車站行車組織,聽到開車鈴響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嚴禁搶裝搶卸,嚴禁列車起動後扒車、跳車以及做有影響正常運輸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臺停放機動車、拖車時,應按指定位置、順站臺方向停放,嚴禁侵入站臺安全限界。碼放行包不超高、超寬,繩索、網繩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協調製度,協調解決雙方安全生產及服務質量中存在的問題,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月度安全產例會和服務質量例會。

5.認真執行甲方安全、路風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風工作監督,及時向甲方反饋在安全及路風工作監督檢查提出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

6.乙方對甲方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安全、路風整改通知書和考覈通知負有落實考覈責任,並認真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考覈。

7.按甲方需求配備崗位作業人員,確保行包運輸工作的正常開展。

8.嚴禁挪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機動車(非機動車)用於甲方正常作業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責任界定

第三條 對由乙方責任範圍內所引發的行車、設備、火災、爆炸、人身傷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對由於甲方運輸指揮組織不當,造成的行車、人身、設備等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對因乙方作業造成的旅客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按鐵道部《鐵路旅客人身傷害及自帶行李損失事故處理辦法》(鐵運[1995]52號)規定負責處理。

第四章 路風問題責任界定

第六條 由乙方負責的行包裝卸、搬運、而引發的收高價、收款短票等路風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條七條 因乙方工作人員勒卡旅客財物、打人等而引發的路風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承擔。

第八條 在行包裝卸、搬運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損壞等引發的路風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 協議期限及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九條 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協議內容,如遇相關政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協議內容。

第十二條 本協議到期終止。一方或者雙方在協議期滿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期限自行順延一年;以此類推,一方或者雙方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天內不

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延長本協議的,本協議到期即行終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七章 爭議的處理

第十四條 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對某些條款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八章 補充條款或特殊約定條款

如有要求,另行補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 四 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委託方(蓋章): 受委託方(蓋章):

營業部經理: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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