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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書範文彙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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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協議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協議書範文彙編十篇

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學校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合作、共同發展、積極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作爲乙方的培訓基地,在乙方需要的時候,爲乙方優先輸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供乙方選拔和錄用。

二、 乙方可作爲甲方的就業(實習)基地,在有用工需求時,如甲方學生符合招聘條件,乙方可優先錄用甲方學生。

三、 乙方應確保本單位招聘及用工和法性

四、 甲方學生應嚴格遵守乙方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管理,如乙方因故辭退學生應及時通知甲方。

五、 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

乙方:北京財貿職業學院信息物流系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校企合作、培養人才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爲乙方學生提供頂崗實習崗位,甲方指派專人作爲乙方學生的指導人員,負責對乙方學生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勞動安全、工作流程及工作規範、專業技能、儀表儀態禮貌用語等方面的培養和指導,加強對學生的遵紀守法的教育。

2、乙方學生實習期間,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因其它理由不合適實習崗位,甲方人事部門有權通知乙方,將有關學生退回。對乙方學生在甲方崗位實習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爲乙方學生提供頂崗實習崗位的工作時間在三個月以上,實習工作量由乙方按照《勞動法》覈定安排,實習生因個人原因終止學習,甲方不予出具實習鑑定。

4、實習期間,甲方爲乙方學生提供以下待遇:

(1)工作餐:甲方按正式員工標準免費提供班中餐;如無,提供每日 元工作餐費補貼。

(2)實習津貼: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覈定乙方學生實習津貼,實習津貼統一由甲方實習管理部門根據出勤情況對實習生進行綜合考評後按期交給乙方由乙方實習管理部門統一發放。

(3)加班費:入甲方需要乙方實習學生加班,應按標準發放加班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頂崗實習工作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工作實習實訓基地;並結合甲方工作實際,組織教師積極進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課程開發。

2、乙方爲甲方提供定期的員工培訓,並負責把員工培訓課程開發成企業培訓教材,提供給企業員工培訓專用。

3、根據甲方要求,派遣品行良好、身體健康的學生(以班、組爲單位) 人到甲方實習,並按照甲方用人需求組織學生進行“訂單班”培養。(名單附後)

4、學生實習期間,乙方指派專人協助甲方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及時處理實習中的有關問題。

5、乙方負責統一提供實習課程要求。

6、所有崗位的學生實習期內發生責任事故,當事人拒不承擔責任時,由乙方協助甲方追究其責任並給予嚴肅處理。

7、實習期間,爲保證甲方對實習生培養工作的正常秩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實習生。

8、實習期間,乙方要求學生返校須提前通知甲方人事部門,經甲方人事部門同意後統一安排實習生返校。

9、實習生因各種原因離開實習崗位時,應在崗位後的三日內辦理完畢離崗手續,乙方應協助甲方督促其辦理。

二、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北京財貿職業學院信息物流系

(蓋章)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協議書 篇2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已經訂立的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的法律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變更也不例外。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平等自願協商,是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變更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反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變更爲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筆者認爲,針對目前一些用人單位惡意與勞動者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情況,如勞動者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勞動者僅與用人單位簽定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合同期限內請求變更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以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但要注意一點,勞動者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提出變更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的,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結束時,才提出變更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這就不是變更而是重新簽定新的勞動合同了。

除了上述合同期限變更以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還可以就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等方面協商,進行變更。

當然,在變更合同條款時,應當按照自願、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採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後的內容不違法,否則,這種變更是無效的。 通過變更合同合理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首先確定該員工是否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1.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既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論是工作不滿十年,還是第一次訂立合同,均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新《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關於訂立無固定勞動合同的三項條件。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因以上第2項的原因,可以通過變更合同終止日期的方法進行合理規避

(1).在第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30日之前與勞動者協商進行勞動合同的變更。

(2).變更內容主要爲將合同期滿日期變更爲新的日期,如果原合同規定了競業禁止或保密、培訓方面的內容也應進行相應變更。

(3).變更後的勞動合同仍然處於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狀態,但需依照當地勞動部門的規定進行鑑證。

(4).注意不要在臨近合同續簽日期與員工談合同變更,會引起員工的不良情緒。

變更合同終止日期,理論上可以,但是沒有實際意義,根據《勞動合同法》,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如果勞動者就是不同意的話,企業是無權單方面變更的。勞動者也不傻,知道企業變更合同期限的真正意圖,一般是不會答應的。如果企業真的可以做到令勞動者心甘情願地接受變更合同期限,還不如雙方第三次續訂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申明是其自願即可。

說的有道理,與員工協商簽訂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比變更合同期限更容易讓人接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摸清全國各個企業所謂應對《勞動合同法》的規避方法,這些方法將在之後的司法解釋中明確列爲非法行爲,例如華爲的買斷,08年開始肯定是違法的,它也算第一個撞槍口了。

很多HR都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個人認爲沒有必要。只是公司的人事流程、制度都很完善的話,公司完全可以根據績效來淘汰員工啊。反正解除固定期的勞動合同也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如果有很好的方法能夠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責任的話,那法律的制定存在漏洞,但是以後出臺的實施細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也會彌補這個漏洞的,否則這個條文不就成了擺設。

況且,現在制定這條的目的就是要求國家爲了減輕負擔,要求企業承擔全部的社會責任啊!要從立法本意上來考慮問題。可能短時間內可以規避,但是不會永遠規避的。

有企業提到:第一次訂立勞動合同沒到期,又延長合同用工期限(如將原來的1年延長爲3年等),而合同文本及其他主要內容均沒有改動。這是否屬於“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東莞企業勞資法律事務保護專案組律師袁琦表示,這屬於勞動合同的變更,儘管企業這樣做不好認定爲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企業內部頻繁出現諸如這樣的情況,可以視爲企業是在規避法律,而規避法律的行爲是被認定無效的。“當然,還要看員工是否願意,如果員工不願意,60天內到勞動局狀告,企業也難逃其咎”。有律師表示,目前,確實有不少企業企圖以變更勞動合同來取代“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協議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甲、乙雙方共同訂立了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於 (以下稱出租屋)出租給乙方(租賃範圍見附圖),出租屋建築面積爲 。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屋的期限爲 。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承租甲方出租屋作 用途,並保證在其經營及用途範圍內合法經營。

第三條: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定金人民幣 元及交納一個月租金,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包括提前終止)及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並在乙方返還甲方租賃物時,出租屋主體結構設施完好(屬正常損耗外),同時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後,甲方將無息退還房屋租賃定金;如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沒收租賃定金;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並在收到乙方的租賃定金及一個月租金後交付出租屋。甲方僅按出租屋現有的場地、設施、設備狀況提供予乙方使用,任何增加設施、設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關費用;

3、如乙方有轉租、分租或承包等經營情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徵得書面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由轉承租人、分租人、承包人等聲明與乙方承擔他所營業部分的連帶

責任。如本協議提前解除、終止或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己撤場外,還應擔保上述他營方及時撤場,否則甲方有權按本協議最後一年租金的雙倍向乙方收取合同外佔用期間的使用費。如乙方或他營方不及時撤場,其留放於出租屋內的所有財產均視爲放棄處理,且同意甲方強行拆除和搬遷。

第四條:租金及管理費的支付

1、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前兩年租金以 元/月/㎡計算,第三年起租金按7%逐年遞增,但不包括乙方的日常水電費、物業本體維修基金( 元/月/㎡)和物業管理費( 元/月/㎡)。乙方的水電費按實際計量計費。乙方安裝獨立空調系統,該空調系統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租金標準:

(1)免租期爲兩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內乙方需正常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及水電費等。

(2)租金標準:

從第三年開始,在原來租金的基礎上按7%的標準逐年遞增。即: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⑤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人民幣 元;

3、乙方應按上述約定於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超過兩個月(含兩個月)或乙方所拖欠的水電費等其它費用累計等於或超過甲方應收的兩個月租金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收欠款及所欠款項按每月千份之五計收滯納金,並有權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及本協議的履行。

4、在租賃期間,乙方如須開具正式租賃發票,則由此所產生的所有稅金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裝修

1、乙方有權在出租場地內獨立經營,自行負責裝修,但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裝修,裝修方案(包括施工圖紙)須經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裝修管理規定。在裝修過程中的一切風險和責

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租賃物的地面、主體結構及相關的電路線等。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因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後,甲方不補償乙方任何裝修費用。

2、乙方裝修過程中,裝修圖紙須自行向消防部門報批,並根據消防部門批准的圖紙進行施工,竣工使用前須經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報批材料、竣工證明及各竣工圖紙須同時送物業管理公司備案。乙方裝修施工對原消防設施改動、移位必須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改動或移位後,應保證 整個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要求。經營期間,乙方經營範圍內如發生警報、消防故障等現象,乙方應在當天內給予及時維修處理,並提供經消防專業公司維修處理好的故障分析報告複印件,交物業管理公司存檔。每月提供該樓層系統月檢記錄,每年提供年終檢查報告,並符合地方消防部門對美容保健等經營場所的消防年檢規定。

3、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所安裝的排水、排氣通道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設置,並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費用(包括隔油池施工),同時保證各項設施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和保證不對 產生滲漏水影響。否則,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

4、根據乙方經營需要,甲方在大廈配電系統允許負荷範圍內提供乙方用電需求,如乙方需增加用電量,在報請甲方同意後自行負責施工並承擔其風險。所有新增系統的用水用電,由乙方安裝計量裝置,費用由乙方自理,物業管理公司指定安裝位置及安裝地點。

第六條:物業管理

1、出租屋所在 負責管理;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有關的管理協議。

2、乙方應於每月五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日常的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及物業管理費等。

3、大廈電梯系統、供電配電系統、消防等共用設備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日常運作及維護工作,乙方應配合管理。

4、物業管理公司只負責整棟大廈的外部保安、清潔工作,出租屋範圍內的保安、清潔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5、在乙方租賃範圍內,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購買保險,所涉及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除上述各條款相應的違約責任外,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

合同及本協議的履行,且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1)由於乙方的行爲致甲方被國家有關部門查處;

(2)乙方在有效的租賃期間擅自改變經營範圍;

(3)由於乙方其它違法行爲的原因,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的。

2、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業期間,保證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經營管理,不做違反法律、法規等的經營。乙方保證租賃物消防方面的安全,並獨立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有效租賃期間內,如因本出租屋產權轉讓,甲方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同意提供相應位置給乙方製作店面招牌,各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政府各主管部門申請報批,施工圖紙須經甲方批准。

3、甲方按現有場地移交,其他所有改造或新增加的設備、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合同生效之後,甲方可向乙方提供現有的相關證件,以便乙方向政府部門申領相關證件。

第九條: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須對本協議合作條款保密,泄密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2、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乙方自己或乙方與第三人引起的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糾紛是由乙方所引起、乙方是主要責任人或是法律承擔者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並承擔對方的全部損失。

3、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意續租,續租條件另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五天內清退出場,並把租賃物完好返還給甲方,須經甲方驗收後沒任何異議,否則,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未按時退場,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出租房屋內的貨物,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向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4、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原因等(如禁止本合同經營方式)致使該出租屋不能正常經營或暫停營業連續八天以上,免除雙方在該時期內相關責任,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合同雙方應立即恢復對合同的履行;如上述因素導致出租屋無法繼續營業,本協議即告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附圖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作爲租賃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與租賃合同發生衝突,即以本協議爲準。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租賃機關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獨立條款: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願的反映,雙方均放棄因合同效力問題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權利,雙方均以合同條款作爲處理爭議的唯一依據。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月 日

合同協議書 篇4

合同中止協議 業務,並就暫停履行原合同的相關事宜乙方同意以下協議:

1、二期暫停監理服務期在2個月之內,******公司委派本項目總監不做任何調整,其他相關人員按原招標文件要求和標準配備。

2、二期暫停監理服務期超過2個月,*******公司不能保證本項目總監和相關監理人員和原招標文件一致,但承諾在恢復二期監理服務期按原招標文件要求和標準配備總監及相關人員。

3、乙方收到甲方委託的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工作通知後15個工作日內按原招標文件和原合同相關要求配備監理人員組織進場。

4、具體恢復執行監理服務業務的時間按甲方的書面通知爲準,在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費用。恢復監理服務後在原合同價自動恢復生效。

5、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協議書一式四份,由雙方各收執貳份。

代表人:(蓋章)代表人:(蓋章)

合同協議書 篇5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路燈亮化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設備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築、燈光照明調試。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燈具安裝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約定工程爲一年的非人爲損壞保修期。

五、合同價款

工程單價以預算書爲準,工程量以實施施工決算量爲準。金額(大寫):材料、管線敷設、安裝及調試費用:RMB肆萬伍仟元整,¥:45000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準備材料、敷設各種路燈管線、燈具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性結清工程款。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路燈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監管,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國家和市有關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九、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合同生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法定代表人: 電話: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法定代表人:電話:

合同協議書 篇6

本雙方協議書(“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

承包方: ( 下稱“甲方” )

租用方: ( 下稱“乙方” )

本協議中甲方、乙方合稱“雙方”,單稱“各方”

鑑於:

(a)甲方於 年月 日與村委會承包的位於 的魚塘(南起 ,北止 。東起 ,西止 。四周以鋼絲網水泥柱爲界。)簽訂了承包合同,約定承包面積爲土地 畝,水塘面積 平方米,房屋 間 平米,共計約 畝。租賃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b)各方現已達成共識,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及條件處理承包魚塘租用事宜。

爲此,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各方友好、自願、平等協商,就甲方承包期內乙方租用甲方魚塘及其周邊附屬土地設施及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雙方一致確認,自甲方將承包於村委會的魚塘及其周邊附屬土地設施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即年 月日起,雙方聲明及確認,其已仔細閱讀及詳細瞭解租用合同項下的所有內容,並同意承繼甲方在承包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承包合同下的承包方不變)。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爲新的租用方,之前所有甲方涉及的債務和未清償及繳納的款項均由甲方負責。

(2)各方均同意,租用魚塘的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即與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期限同時屆滿,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租金爲每年 元,租期爲年,租金付。租用期間,乙方只需支付給甲方租金,期間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租用期屆滿前由甲、乙雙方依照承包合同之約定

協商續租事宜,後續租用乙方對此享有優先租用權。

(3)租用期間,乙方向甲方繳交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本合同。

(4)租用期間,乙方添置的棚舍,拉接的電線及電器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合同結束後乙方有權在不損壞甲方設施情況下進行移除和拆解。

(5)乙方承諾在租用期內完全適當地遵守及履行承包合同及本協議項下的各項條款、條件、協議、條文,包括但不限於按時足額地向甲方繳交租金,遵守承包的管理公約,履行承包合同項下其他義務及責任。

(6)因本協議簽署而引致的登記備案手續或其他行政登記手續的變更(如需),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分擔。

(7)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簽署、修改、終止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因本協議履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協議與承包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內來約定的內容仍適用承包合同中的有關約定。

(9)本協議以中文書寫,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2)份,雙方各持壹(1)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另:甲方房屋內及周邊設施明確如下:

甲方:

身份證號:

日期:

乙方: 身份證號 日期:

合同協議書 篇7

茲有施工單位 ,在我公司承接 工程,餘質保金計人民幣(大寫) (¥ )未付(詳見雙方認可之財務確認書),現根據工程質量情況及雙方合同約定,同意支付其保質金計人民幣(大寫) (¥ )。

特此申請

物業部主任: 項目工程師: 工程部經理: 主管副總經理:

年 月 日

質保金支付申請書

茲有施工單位 ,在我公司承接 (詳見雙方認可之財務確認書),現根據工程質量情況及雙方合同約定,同意支付其保質金計人民幣(大寫) (¥ )。

特此申請

物業部主任: 項目工程師: 工程部經理: 主管副總經理:

年 月 日

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遊涉外飯店爲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爲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遊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遊顧問公司,爲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爲乙方的會員客戶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作方式

乙方作爲投保人爲其優質客戶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優質客戶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戶。

第二條承保方案

1.保額:rmb___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爲準)

2.保費:rmb___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1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戶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___分,乙方爲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戶資源,收集客戶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戶人名清單(附件1)打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附件2)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製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於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1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後5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時熱線電話_________),申請理賠。具體參見《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件3)。

第四條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並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爲簽字)。

第五條在本協議書籤字並蓋章生效後,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

第六條如乙方提供的客戶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爲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責任範圍

第一條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經營信用卡業務因下列原因引起而無法向責任方追回的損失,按本條款規定負責賠償: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險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險信用卡遺失或被盜後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險人的職工單獨或與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險信用卡營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僞造的被保險信用卡。

除外責任

第二條無論其他各條如何規定,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任何依據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議應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或其他方面承擔並實際可以追回的損失;

(二)由於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三)由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欺詐行爲引起的損失;

(四)調查處理費用及法律費用;

(五)利息、手續費、因營業中斷或業務量減少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重新發行信用卡的費用等間接損失;

(六)戰爭、類似戰爭行爲、敵對行爲、武裝衝突、報動及騷亂等原因引起的損失;

(七)本條款第一條未列明的任何損失。

責任期限

第三條在其他各條限制下,本保險負責被保險人在保單附表中列明的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並發現的損失,同時擴展負責保單有效期限開始前三十天內遭受而於保單有效期限內發現以及在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而於保單有效期限終止後六十天內發現的損失。責任限額

第四條本公司在本保單項下的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累計不超過保單附表內列明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

保險費

第五條本公司以當年總交易額爲基礎計收保險費。當年總交費額是指使用由被保險人簽發的被保險信用卡於保單有效期限內提取現金、購買貨物和獲取服務的總髮生額。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在投保時預計的當年總交易額與保單附表列明的保險費率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被保險人須於收到本公司保費通知書後十日內繳付保險費。如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限內實際的總交易額高於或低於保單附表列明的預計當年總交易額的10%以上,本公司按實際高於或低於的數額及原保險費率補收或退還保險費。

賠償處理

第六條被保險人在發現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於三十天內提交書面損失通知。

第七條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提交損失清單和有關證明文件,本公司審覈確認後按條款規定及時賠付。本保險項下的索賠期限,從被保險人最初發現有關損失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本公司在覈定賠款數額時有權從中扣除被保險人已向責任方收回的款項,但此項扣除不包括被保險人依據信用卡章程應收的三十天以內的透支利息。

第九條如造成被保險人損失的責任人有擔保人,本公司只在該擔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擔其擔保責任的情況下負責賠償。

第十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後,被保險人從責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項或財物,應及時移交給本公司,被保險人爲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從追回款項或財物的價值中扣除。

第十一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後,被保險人應將向有關方面追償的權利轉讓或移交給本公司,並在本公司向有關方面追償時,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在信用卡業務經營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盡的`義務,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有關損失。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應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發生,對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以自己的費用付諸實行。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在發現損失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應當:

(一)儘快通知各取現點和特約單位按規定程序採取行動,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二)積極配合司法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追查有關責任人;

(三)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運用法律手段,凍結或封存責任人的財產,並責令其退賠。被保險人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單方面減免責任者的退賠數額。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的信用卡章程、業務方式、經營方式、管理制度等影響風險狀況的情況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在本保單項下的一切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

保險漁船範圍

第一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應當具有國家漁業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適航證明和捕撈許可證明,並專門從事漁業生產或爲漁業生產服務(以下簡稱保險漁船)。油船、漁港工程船、拖輪、駁船、不足一噸的小型漁船,不在本保險範圍內。

第二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包括

船體、輪機、儀器、設備。

漁網、子船、艇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漁船範圍內。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屬本保險承保範圍:

保險漁船上所載貨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備用機件、漁獲物、給養品、漁需物資及船上所有人員的私人財產。

保險責任範圍

第四條保險漁船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擱淺、傾覆、沉沒、碰撞、觸礁;

二、火災、爆炸;

三、雷擊、八級以上大風、龍捲風、海嘯、洪水、崖崩、破壞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蹤六個月以上。

第五條保險漁船因發生保險事故所產生的救助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六條保險漁船上的錨、櫓、螺旋槳、纜、鏈、繩索、消防設備、救生設備與船體遭受同一保險事故而同時受損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經特別約定承保的漁網、子船、艇只有與船體同時滅失,本公司才負責賠償。

第七條保險漁船在航行或作業中發生碰撞,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按本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第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爲搶救保險漁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九條由於下列原因所致的損失、費用或碰撞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適航或不具備作業條件;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力行爲或政府徵用、扣押、

三、被保險人、船舶所有人、船長的故意行爲或違法犯罪行爲。

第十條下列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正常維修、保養、油漆費用以及蝕損、自然磨損、潛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費用;

三、任何人員傷亡或疾病引起的費用;

四、因遭受保險事故導致停航、停業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五、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保險金額和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價值。

第十二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險漁船完全滅失或嚴重損毀不能恢復原有效用,爲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二、保險漁船在航行中失蹤超過六個月,視爲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三、保險漁船實際全損已不能避免,或恢復、修理、救助的費用總和達到保險價值時,在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發出委付通知後,爲推定全損,本公司不論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險金額賠償;

四、保險漁船發生部分損失,本公司賠付恢復、修理費用;

五、對施救費用和救助費用,本公司根據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船、貨總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三條保險漁船發生碰撞責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載貨物,或者被碰撞船塢、碼頭、港口設備及其他固定建築物遭受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本公司依照本條款以及出險當地漁港水域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賠償。

第十四條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價值時,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碰撞責任以及救助費用、施救費用均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含恢復、修理、救助費用)、碰撞責任以及施救費用的賠款分別計算,每次賠款各以不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爲限。當漁船損失的一次賠款達到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時,本公司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保險漁船遭受損失以後的殘餘部分,應當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也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七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後,本公司有權放棄對保險漁船殘餘部分的權利和向第三者追償損失的權利,而按保險金額賠償,同時解除保險合同中的一切責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權利,必須從收到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通知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費用,本公司仍負責賠償。

第十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需要修理時,被保險人必須徵得本公司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理,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覈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規定扣除免賠額。

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漁船的情況必須如實申報,並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應嚴格依照主管部門關於航行、作業、停泊的規定或慣例,按期對保險漁船進行維修、保養和檢驗,確保保險漁船的適航性。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一經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盡力採取必要措施進行救護,並須在到達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時內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險當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間內,保險漁船如果發生轉借、出租、變更航行區域等情況,被保險人應事先通知本公司並申請辦理批改。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索賠事項

第二十五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本公司提供出險通知書、保險單(證)、海損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裁定書、損失清單、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有關證書及各種涉及索賠的原始單證。本公司應迅速審查覈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在十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六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時,被保險人應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賠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並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從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一年內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賠,或不提供本條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各種單證,或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爲自願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安全作業無賠款,被保險人在續保時可按照保險單中的規定享受無賠款安全優待,不續保者不給。

第二十九條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保險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協議書 篇9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粘貼) 底盤 號碼:__________ (拓印粘貼)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15000.00元,剩餘車款於20xx年8月16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五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__________

住址: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減免利息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承認,截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對乙方享有下述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債權,並承擔償還責任。

二、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甲方開立的帳戶上備足還款資金並自行轉帳,分_____次還清甲方貸款本金餘額 _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本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本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還本_________元及剩餘利息。)

三、乙方全部履行上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後,甲方同意減免上述乙方所欠利息,並向乙方發送《減免利息通知單》(略)。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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