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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租賃協議書集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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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租賃協議書集合十篇

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概述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需要和委託,按照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並由承租人承租。

第二條租賃物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承租人擬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_________。出租人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購進租賃物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租賃物明細表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期爲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第四條總租金爲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爲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爲處罰。

簽約後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第五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承租人即向出租人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承租人或規定爲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出租人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支付給出租人的款項。

2.承租人委託_________爲本合同承租人的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租賃物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雙方商定採用_________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的合同,承租人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出租人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出租人保存。

b.租賃物甲承租人確定後,購貨合同由出租人簽訂。承租人作爲出租人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承租人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承租人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出租人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承租人自提證明單據。出租人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承租人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出租人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租賃物運達使用地點後,承租人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出租人。

3.如果承租人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出租人則視爲租賃物已在完整狀態下由承租人驗收完畢,並視同承租人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出租人。

4.如果承租人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承租人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出租人。如賣方延期交貨,由承租人直接催交。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天后,承租人要委託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第七條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承租人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承租人應立即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人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a.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b.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人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出租人。當承租人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出租人時,按雙方約定辦理。

第八條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出租人以購買合同_________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並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承租人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租賃物自運抵承租人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出租人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人應立即通知出租人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出租人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出租人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承租人負擔。應由承租人支付給出租人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4.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項時,由乙補足。

第九條對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承租人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爲。

2.租期內租賃物由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並對由於承租人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承租人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爲造成的對租賃物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4.爲了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和運轉,承租人負責對租賃物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租人自付。租期內,租賃物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承租人負責解決,承租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

5.出租人有權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承租人應爲出租人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承租人每半年應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的財務報表,並向出租人報告經營情況。

6.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承租人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承租人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出租人。

8.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的處理:

a.留購:出租人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售與承租人。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出租人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b.續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對合同的租賃物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十條出租人權利義務

1.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2.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3.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4.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5.租賃期間屆滿,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6.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以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申請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以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

7.出租人在參加承租人破產清償後,其債權未能全部受償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證人追償。

8.出租人決定不參加承租人破產程序的,應及時通知承租人的保證人,保證人可以就保證債務的數額申報債權參加破產分配。

9.因租賃物的質量、數量等問題對賣方索賠,如出租人無過錯,不影響出租人向承租人行使收取租金的權利。

第十一條承租人權利義務

1.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

2.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3.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4.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餘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5.承租人不得與賣方惡意串通,騙取出租人資金。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如出租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出租人購買租賃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出租人承擔。

2.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承租人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承租人賠償。雖然出租人採取前述措施,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承租人其他義務。

3.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的,租賃物可以不予返還,但承租人應賠償因其過錯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

4.因出租人的過錯造成合同無效,承租人要求退還租賃物的,可以退還租賃物,如有損失,出租人應賠償相應損失;

5.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過錯造成合同無效的,可以返還租賃物,並根據過錯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賠償責任。

6.在融資租賃合同有效期間內,出租人非法干預承租人對租賃物的正常使用或者擅自取回租賃物,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7.在租賃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進行抵押、轉讓、轉租或投資入股,其行爲無效,出租人有權收回租賃物,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因承租人的無效行爲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第三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第十三條出租人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出租人有權將本合同賦與出租人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爲抵押,但不得影響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承租人向出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並再向出租人支付租賃物的殘值_________元(人民幣)後,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據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承租人所有。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車牌承租人): 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車牌擁有人): 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於年月日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並中籤。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爲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爲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賃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爲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用爲元/月,共計元,大寫人民幣:。根據協商內容甲方付給乙方元押金。付費方式爲。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汽車牌照的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積極配合甲方購買車輛。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想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起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有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爲安全保障,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失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給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若甲方逾期未歸還,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額的10%支付乙方滯納金;作爲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歸還乙方車牌照爲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

聯繫方式: 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租賃協議書 篇3

出租方:×××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爲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租賃協議書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工作需要,現乙方通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審批需在 佔用場地進行宣傳活動,爲明確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租賃場地

乙方租賃甲方 場地,面積約 平方米,用於 。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賃費用

租賃費用共 (¥:),其中

四、保證金

收取場地使用保證金(¥:)。

1、活動結束後由乙方通知甲方,雙方人員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全額退還保證金。

2、如乙方在活動期間擅自調整規模的將全額扣除保證金,並補交超出規模的費用;如公共設施有破壞的將全額扣除保證金,同時活動單位無條件恢復損壞公共設施。

五、甲方權利義務

1、保障場地及現有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按本協議及附件確定的時間提供活動場地。

3、租賃期滿後,甲方須於接到乙方通知後次日前完成

對租賃場地的驗收,若超過次日仍未完成驗收的,視爲場地驗收合格。

4、甲方負責監督乙方按審批的內容進行宣傳活動,如

超出審批範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責令乙方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5、甲方積極主動協助乙方解決因場地使用所產生的有關問題。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租賃廣場活動場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縣行政執法局戶外宣傳活動審批單;

②宣傳活動主體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在場地租賃活動期間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如遇上級部門檢查或重大接待活動,乙方須服從甲方統一調度。

3、乙方在活動開始前簽訂協議並一次性支付租賃費用交甲方財務賬戶。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場地,開展經甲方批准的活動內容。

5.乙方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

7、活動期間,乙方自行負責活動區域所需的水、電和環境衛生保潔及安全管理工作。

七、附則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賃協議書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 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 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甲方根據乙方上級主管部門______的批准並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租進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即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戶頭。

租金用甲方同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戶。

美元帳號:_______________

日元帳號:_______________

西德馬克帳號:_______________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稅項、稅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驗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按fob或c&f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爲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託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擔保法》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有關經濟法庭判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

(3)租賃設備確認書;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 _______________(章)

經理: _______________

業務員: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章)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租賃協議書 篇6

甲方:海航思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託甲方代爲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 臺,爲 車型,委託甲方代爲租賃經營。

2、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託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託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臺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爲準)

2)、乙方收入:每臺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稅;

(以租賃結算單爲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新價格作爲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後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

三、車輛交接業務操作流程

1、乙方委託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調度部門進行預定調度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並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並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四、違章押金業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戶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戶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信息,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後將違章費用退客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信息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戶。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五、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爲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爲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並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爲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

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爲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爲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並隨時調用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託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並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並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託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運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爲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項目: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

(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後各年的委託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項目及時投保,並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託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並保持車輛整潔乾淨。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7、乙方須承擔委託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8、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

租賃協議書 篇7

出租方(甲方)設備科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雙方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爲了保護雙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鋼管、扣件、絲槓等租賃物品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在使用期間不得轉借、轉租或將租賃物品變賣、抵押,如有上述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和租金外,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違約物品價值的3倍的違約金。

第二條、 計費標準:租賃費自乙方提貨日開始計費,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計費。甲乙雙方進出庫物品,以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的單據爲準。

第三條、 租賃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運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物品損壞、清理不潔、有雜物,雙方一律不發或不收,扣件出現裂縫、缺柱、少帽、擰不動的,絲槓扣件螺絲未抹油的不發或不收,乙方正確使用,妥善保管,維修保養,送回與提貨原樣。

第五條、 租賃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按市場價格賠償,賠償款付清時停止收取租賃費,賠償款未付清繼續收取租賃費。

第六條、 租賃費: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絲槓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條、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 元,扣件每套 元,絲槓每支 元。

第八條、 租賃數量:甲乙雙方不簽訂租賃數量,甲方不承擔乙方因租賃工具的提貨時間和租賃數量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九條、 租賃費每月一結,次月一日爲上月結算日,一週內付清,否則向甲方每次賠償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貨物交回,租賃費結清後本合同失效。

第十條、 乙方經理負責人、材料員身份證複印件擔保。

第十一條、 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項目經理(負責人)

甲方負責人:

材料員(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8

立書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出租人,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下稱乙方)

茲因甲方基於鄰居(其它所有權人)反對之原因,請求與乙方終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所籤,標的物坐落於______縣市______市鎮鄉區______裏(村) ______鄰______路(街) 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樓樓頂或屋凸之空間之租賃契約。雙方同意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餘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於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租賃關係。

二、 乙方應即將標的物上之基地臺設施拆除,並將標的物返還於甲方。

三、 甲方應於終止租約時起______日內,返還押金新臺幣(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約中若有其它優惠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手機兌換卷及回饋方案同意書)______,甲方同意棄。

五、 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當事人各執壹份爲憑。

立書人

甲方: (印)

代表人:

乙方: (印)

代表人:

年月日

租賃協議書 篇9

發 包 方: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村委會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爲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

立本荒山承包經營荒地租賃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爲荒山(未利用地),位於鞏義市小關鎮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爲:,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爲:東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爲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爲畝( 平方米)。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生效後,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後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爲準。

1.3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爲荒山、荒坡,荒山、荒坡範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複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範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爲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年(年),從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荒地租賃協議書。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承包金爲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爲元,荒地租賃協議書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爲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准及授權

5.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發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荒地租賃協議書,並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報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爲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的附件二)

5.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籤署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並向乙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生效後,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範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爲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爲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到承包土地區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爲,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係,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採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後,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爲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荒地租賃協議書已履行期限後的剩餘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徵收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築物、構築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後的處理

8.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承包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承包的,雙方另行續簽承包荒地租賃協議書。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簽訂承包荒地租賃協議書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爲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後,乙方將林木、建築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爲簽署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籤署前未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行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並保證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不變。

9.3 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期滿後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9.4 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築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並負責協調乙方就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係。

9.5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採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併爲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後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範圍內進行有損環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並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有效期間內,如發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內容享有並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爲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生分立、合併、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權利並承擔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荒地租賃協議書,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荒地租賃協議書。

10.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爲,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爲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爲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附件構成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11.4凡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籤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並依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11.5本荒地租賃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餘文本提交批准登記部門備案。

(本頁爲荒山承包經營荒地租賃協議書籤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准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租賃協議書 篇10

聯營出租方(甲方)

聯營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多次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聯營出租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昆區鞍山道步行街中段、鋼鐵大街二十八街坊大中4棟7號商業 用房一間(兩層,面積147.15平方米)聯營出租給乙方經營蜘蛛王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爲三年,(從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

三、每年的租金按10%上浮。第一年租金爲25萬元整,(從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第二年的租金爲275000元,第三年的租金爲302500元,每年一次性上交給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交納甲方5000元合同保證金,每下一年的租金需提前2月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四、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虧贏自負,一切經營費用自負承擔責任,如退房應提前三 個月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時收繳費用

2.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甲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政府拆遷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六、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在經營銷售當中需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不得與消費者鬥毆,問題嚴重不改正者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2.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工商,稅務,環保,衛生,水電,採暖,消防等由乙方支付不得託欠)

3.經營期間不得轉租,轉讓,轉借,抵押或擔保並愛護屋內的設施。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的結構,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維修,裝飾的一切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有裝修裝飾增添的不動產歸甲方所有,動產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負責門前三包。

八、爲確保甲乙雙方的人身財產安全性,乙方須將聯營出租用房,財產等向保險公司投保,保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履行此項條款而發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出資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或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收回房屋,同時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違約,甲方負責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如甲方違約,除返還保證金外賠償違約費和裝修費50000元。

十一、雙方須共同遵守上述條款,如有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注: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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