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精選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精選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2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實訓單位)

乙方:(學校)玉林師範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丙方:(學生)

根據乙方教學需要,爲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技能與就業的推薦工作,加強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確定甲方公司爲乙方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其具體相關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項目部負責學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學生進入公司項目後首先要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要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掌握一定的業務安全知識,方便自己到業務現場後運用。

3。學生出入業務技術現場必須由公司技術人員陪同,不得擅自到業務技術現場亂走,不得到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學生到項目實習期間嚴禁碰觸現場任何電器設備、電線電纜以及有毒物體等,否則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進入業務技術現場要上下左右觀察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況要及時跑到安全地帶,並通知項目部人員及時處理隱患。

6。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能做有損大學生和學校形象的事。若發生違紀等事件,將交給校方(乙方)按校紀校規和乙方規定處理。

7。學生在乙方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實習單位的考覈。

8。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學生對實訓過程中事情有意見,可以提出並與甲方商量,乙方協助解決,學生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實訓或擅自離開,否則,將由甲乙方按規定處理,實習成績記爲不及格。

10。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xxxx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xxxx年 月 日

實訓學生(丙方)簽名:

xx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xxx職業學院計算機系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實習的順利進行,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圓滿完成實習任務,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生產安全等教育。

2、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老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師傅指導之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嚴禁在工作的時間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嚴禁進網吧、歌廳等與學生身份不符的場所,謹慎交友,注意自身防範。

3、乙方應與實習單位協商在實習期間簽訂用工合同,否則因未簽訂合同產生相關用工糾紛,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屬自主選擇實習單位,如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學生)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用人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學生)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系部同意批准,並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學生實習期指:xx年3月1日——xx年6月1日

2、學生應在“外出實習安全協議”發出之日起,10日內將協議由本人簽字,家長簽字,用書信形式將將簽字原件發給本班班任處。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系部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xxx職業學院計算機系(蓋章)

  學生簽字: 本人電話: 年 月

  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年 月

  年二月二十六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爲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後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爲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爲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爲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菸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菸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爲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爲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衆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衆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菸,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臺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衆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北京市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甲方)

住宿生(乙方)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爲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嚴肅處理。

5.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並取消住宿資格。

8.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天黑後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高年級班

簽字日期:20xx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洛南縣柏峪寺中學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

爲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並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備設施的安全。 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繫,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於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瞭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爲,因行爲過激導致產生的後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着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學 生:

學生監護人: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監護人:

乙方:學校

甲方爲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保證校外食宿生活安全,培養學生的特長,特委託乙方對甲方孩子進行託管服務,現雙方就託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託管對象:學生xxxx

二、託管時間: 年 月 月 共 個月

三、託管內容:爲中小學生在上午放學後,下午上課前在學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生活服務活動,提供作業輔導,特長培訓等文化知識學習。

四、託管地點:貿易路南段

五、託管形式:校外學習、生活服務。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擬定託管要求;

(2)配合乙方搞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紀律教育;

(3)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託管要求設計生活、學習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託管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完成甲方託管要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或變更託管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生考試成績優秀的發給獎勵證書;

(5)負責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有益活動。

七、託管經費:

1、託管費總額爲每月 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入辦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支付託管費給乙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0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冠縣第一中學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以下簡稱乙方)

學生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學生在外出參加專業考試或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對學生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高二年級學生外出考試的實際,特簽訂學生外出考試、培訓安全協議書:

1、考試期間由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考試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運動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範意識等。

2、學生外出期間必須服從領隊老師的安排,同乘車、同住宿、同就餐。擅自行動者,後果自負。

3、外出考試期間學生個人與外界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老師只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的責任。

4、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與學校無關,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外出必須徵得教師的同意,並三人以上結伴而行,上街行走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防意外事故發生;不從事危險、違法活動;不進營業性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與陌生人交往,主動辨別對方真僞;購物不貪便宜,以防上當受騙。

6、考試或培訓學習完畢後,學生應該及時返回學校,擅自在外滯留,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結束考試、培訓回校。

甲方(學校) 蓋章:

代表(校長、班主任) 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 簽字:

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考試、培訓期間相對應。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3、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不得在校內滯留。

4、教職員工履行教育職責,對學生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9、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