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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維權案被法院受理 被告並非事件女主小G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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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昨天(6月22日),相關律師事務所發佈聲明稱,已經接受吳亦凡的委託,將謠言發佈者起訴至法院索賠22萬元。據瞭解,案件被告並非是此前吳亦凡事件中的女主角小G娜。

吳亦凡維權案被法院受理 被告並非事件女主小G娜

昨天(6月22日),相關律師事務所發佈聲明稱,已經接受吳亦凡的委託,將謠言發佈者起訴至法院索賠22萬元。今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確認,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該案,但對案件的具體內容並未透露。據瞭解,案件被告並非是此前吳亦凡事件中的女主角小G娜。

6月22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公開聲明宣佈吳亦凡名譽維權案正式立案,並且貼出了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一張。

該律師事務所聲明:“針對近日部分網絡用戶涉嫌嚴重侮辱、誹謗演員吳亦凡(中文名)之事件,繼2016年6月16日工作室發佈律師聲明之後,吳亦凡於今日(2016年6月22日)正式委託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將相關侮辱、誹謗言論發佈者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終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22萬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已於今日依法受理該案。截至起訴之日,上述包含諸多侮辱、誹謗言論的話題仍處於在線狀態,某單一話題的閱讀量便已逾4000萬人次,傳播面甚廣。其他涉嫌侮辱、誹謗吳亦凡先生的案件,本律師事務所亦在緊急取證、備訴中。”

此前吳亦凡曾經被媒體曝出“戀愛門”“牀照門”事件,事件中女主角小G娜後曾披露與吳亦凡的交往經歷。

經記者確認,吳亦凡此次起訴的被告是侵權言論的發佈者,並不是傳說中的女朋友小G娜。

法院今早確認已經受理該案,但並未披露案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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