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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男友媽媽就提出婚房要加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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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男友媽媽就提出婚房要加她名字,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在結婚之前,我們都會有許多的事情需要坐下來商榷,現在分享沒結婚男友媽媽就提出婚房要加她名字的故事。

沒結婚男友媽媽就提出婚房要加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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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男朋友說今年決定結婚了。我跟父母約好了7月中旬的樣子。這是父母第一次見面,男朋友的媽媽在杭州。父母特地從故鄉(杭州周邊)來到杭州。一開始很開心,但是什麼時候訂婚呢?男朋友的媽媽臉色開始變了。我覺得在一起的時間很短。反正我們現在不贊成結婚,我的父母臉色也很好,但在公共場所我的父母都忍了。他當場就跟她媽媽生氣了,吵了幾架。約好吃飯的時候約好了。我討論了這頓飯什麼時候結婚。那時,男朋友和媽媽什麼也沒說。男朋友得到了媽媽的同意。

我的男朋友是單身媽媽。父母很早就離婚了。而且他爸爸不在杭州。平時不怎麼聯繫。結婚基本上是媽媽計算的。我週末去男朋友家。平時的感覺是媽媽喜歡我。我經常對爸爸媽媽說。未來的老奶奶關係非常好。沒想到在父母面前這麼打我的臉。爸爸媽媽對男朋友也很滿意。我催促他決定結婚,沒想到飯會這樣。

首先是訂婚的問題。我之前跟男朋友約好了訂婚。吉利點爲8.8萬日元。(之前問過朋友,這個數字不貴吧?)然後,父母會貼10萬日元還給我。18.8萬日元作爲房屋的首付。但是,因爲男朋友和媽媽不會想到這筆錢,所以來了的話會覺得做得太容易了。沒有這個必要。男朋友後來說了。如果他媽媽不考慮這8.8萬日元,男朋友自己交也可以。反正以後用來買我們的房子。

第二是關於房屋的預付。我們倆自己存了50萬日元。並且,加上訂婚和父母的回禮和壓歲錢,收集20萬日元也不要緊。還差二十萬日元。希望男朋友的媽媽能支持我們。即使借也行。這也是男朋友自己說的。不是我要求的。但是,他媽媽認爲這筆錢應該由我的父母出一半。她都不能一個人拿出來。以後爲了房產證寫的是我和男朋友的。給她取20萬日元的名字。

第三,關於今後的生產,不能帶孩子來。請自己僱傭保姆或者帶父母來。男朋友說了。一會兒叫保姆跟她一起去也可以。她沒有這個義務,但是幫孩子帶過來。

他的意思是結婚一定。爸爸媽媽聽了這些後,覺得男朋友和媽媽很難做到。將來一定會後悔的。以後請不要指望帶孩子來。他說如果沒有訂婚禮品,就不會還給我10萬日元。

沒結婚男友媽媽就提出婚房要加她名字2

婚房該不該加女方名字

關於這個問題,一直以來也沒有確定的答案,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最考驗的最多的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親情倫理。畢竟,房產加女方名字時涉及到的更多的是在分割財產前。很多女性要在婚房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也不是爲了要房子,更多的'是爲了一份安全感。至於加與不加,還要看新人雙方的商議。

總的來說,加名字已經成爲很多家庭的矛盾所在,其實我覺得婚姻本來就是兩個人的生活合二爲一,既然人都生活在一起,所有的事物都共享,那麼加與不加姓名不應該成爲生活中的一個繞不開的死結。

婚後加上女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一般來說房屋產權首先看的就是產權人即產證上的名字。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加了名字就是雙方共有財產了,除非雙方之間另外簽訂過其他相關的協議。

寄人籬下不舒服,沒有歸屬感,沒有誰會喜歡寄人籬下的生活,哪怕這個人是自己丈夫也不行。如果男人的婚房不肯加上女方的名,那在女人眼中,這個房子就與自己無關,自然也不會費心打理,一家人的生活質量可想而知。

說白了,女人要加名字只是爲了所謂的歸屬感,有了歸屬感,才能讓她更好的擔負起女主人的義務,這點希望男人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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