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以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順產爲27%。
2.難產爲32%。
3.剖腹產爲42%。
農村生育保險不報銷哪些費用
1、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
2、超過定額、限額標準之外的費用;
3、不具備臨牀剖宮產手術特徵,職工個人要求實施剖宮產術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費用;
4、違反國家或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
5、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6、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7、按照規定應當由職工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8、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