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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離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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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離婚後財產,每一對夫妻都希望結婚之後就是一輩子了,可是還是有很多夫妻因爲各種各樣的理由因此離婚了,小編爲大家整理好了民法典關於離婚後財產的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民法典關於離婚後財產1

1、男方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按戶分的,一般都會登記在戶主的名下,而在農村,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基本都是男方當戶主,即便女方非常強勢,也沒見過有女性當戶主的。因此,如果遇到離婚,男方家裏的宅基地,顯然女方是沒有份的。

2、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

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在過去曾經有過規定,說這樣的房子,婚後雙方共同居住滿一定年限,以後離婚也要給女方一半,但最新的婚姻法規中,已經沒有這樣的規定了。

3、婚前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汽車等財產

婚期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小汽車,如果沒有明確說送給女方,即沒有明確的.贈予給女方,那麼離婚時女方也不能要求分割。

4、指定男方繼承的遺產

男方繼承自父母或者自己其他親人的遺產,如果有遺囑要求給男方個人繼承,則離婚時女方不能要求分割。但如果沒有遺囑明確說給男方個人,那麼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婚內共同財產,女方是可以要求分的。

5、婚前男方個人物品

男女雙方婚前的個人物品,離婚時各歸各人,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現在很多人在結婚前,都有比較名貴的手錶、包、衣服、電子產品等,價值不菲,但不管價格如何,離婚後都是誰的還是誰的。

另外,《民法典》裏,正式把離婚冷靜期列入婚姻法。

爲了減少這種衝動型離婚,近年來不斷有人建議設立離婚冷靜期,即在提出離婚之後,不要當場發離婚證,而是等冷靜期過後,雙方都確認離婚,再辦理離婚證。這個提議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離婚冷靜期被列入《民法典》,以後想要離婚的,在離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千萬不要衝動離婚。如果最後真的決定要離婚,也要清楚,有了離婚冷靜期,離婚要多等一個月的時間。

離婚後,孩子到底由誰撫養呢?

《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2週歲以下的孩子,以母親撫養爲主。8週歲以上,應尊重孩子真實意願。

需要歸還的彩禮歸類,以下情況達成的時,彩禮是需要歸還的: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者;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未共同生活者;

3、由於婚前給付彩禮而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者。

此時對方拒絕歸還彩禮,那你就可以告他,是一定可以勝訴的!

另外,法律會保護弱勢人羣,若在婚期內夫妻任一方存在不良行爲!比如吸毒、出軌、賭博、家暴或財產轉移等的,在分配財產時會被作少得或不分處理!結髮爲夫妻,恩愛兩不易。我羨慕的不是風華正茂的情侶,而是攙扶到老的夫妻。大家不要走上離婚的道路,能修成夫妻實爲不易,大家且行且珍惜。

民法典關於離婚後財產

當然,上述只是《民法典》中的一小部分規定。除上面這些外,《民法典》還新增了很多內容,涵蓋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

1:家中頑皮小孩用手機打賞女主播5萬元,家長可要求平臺的主播退款。因爲小孩是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見義勇爲時,不小心造成當事人受傷的。見義勇爲者可以免責,這避免了英雄流血又流淚。

3:結婚時,一方隱瞞自己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請求離婚,因爲隱瞞方未如實告知病情。

4:飼養人將自己的寵物狗遺棄後又被找回,狗在流浪期間咬傷人,飼養人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民法典關於離婚後財產2

1、取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可以多分財產。《民法典》第 1087 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這意味着,民法典時代,取得子女撫養權不僅是基於親情,也會有更多財產分配上的考量。因此,未來對於子女撫養權的競爭會更加激烈。

2、女性可以多分財產。女性在婚姻中處於弱勢,且一般爲家庭付出更多,因此在離婚時會得到更多的財產分配。

3、婚姻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當遇到婚內出軌、家暴時,一定要及時保存好證據,一旦走到離婚的地步,可以爭取多分配財產。

4、婚內撫育子女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財產。《民法典》第 1088 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在生活中經常有"喪偶式育兒"一說,意爲夫妻一方在撫育子女的環節中不作爲。因此付出更多的一方理應分配更多財產。

5、婚內照料老年人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財產。道理同上。

6、婚內協助配偶工作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財產。上述三條均意味着家庭主婦、家庭主夫的權利將得到更大的保障,有效降低了他們因更專注於家庭生活而放棄職業發展,在離婚後陷入經濟困境的可能。

7、一方隱藏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財產。《民法典》第 1092 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在日常生活中,建議對配偶的收入、消費水平做到心中有數。

8、一方轉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財產。在進行離婚訴訟時,若認爲配偶有轉移財產的可能,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9、一方變賣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財產。較爲常見的情況是一方私自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

10、一方毀損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財產。

11、一方揮霍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財產。建議家庭共同的大額消費要留好相關票據,防止配偶揮霍財產時以家庭大額消費爲藉口。

12、一方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多分財產。要注意的是,沒有借款的意願時,不要隨意在配偶與他人簽署的借條上簽字,以免被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13、雙方可通過婚前財產協議或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共同財產的分配方式。

律師建議

針對離婚時如何更多地爭取自身權益,律師結合實務經驗,提出如下建議供大家參考:

民法典關於離婚後財產 第2張

1、若配偶家暴,要及時報警。提醒警察要求對方出具悔過書,且要保存好,此外還應及時到醫院進行診治或傷情鑑定。報警記錄、悔過書、就診記錄是家暴的重要證據。

2、若配偶出軌,不要一時衝動報復性地出軌,否則在離婚時可能會喪失多分財產的權利。如果未能掌握配偶出軌證據,卻被配偶掌握自己出軌的證據,還可能少分財產。

3、在離婚後,若發現曾經的配偶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仍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4、若發現配偶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建議委託律師進行具體調查,以最大程度上保護離婚時分配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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