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人死了還要打120嗎?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的一生可能很難親眼見到有人死在我們的身邊,但是當發現人死了,我們還是需要做些什麼的。接下來就由小編帶大家瞭解發現人死了還要打120嗎的相關內容。
發現人死了還要打120嗎1
當然要咯,其實,判斷一個人是否已經死了,醫學上是,認爲腦死亡,纔可以確認爲死亡的。
僅僅是,沒有呼吸,沒有心跳,是不認爲已經死亡的,在醫學上。
打120,他們會確認,是否已經死亡的。
叫120救護車要錢嗎
救護車使用收費屬於醫療服務類收費,根據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衛生局《關於印發重慶市醫療服務價格(試行)的通知》(渝價[2004]143號)規定,具體收費標準爲:
一、來回里程5公里內(含5公里)收費標準爲20元;
二、超出5公里,每公里加收3元(往返計算);
三、接送傳染病人加收25元感染防護費;
四、監護型救護車在普通救護車收費基礎上每公里加收1元。
五、車上有醫生、護士的,另算出診費。副高以上職稱的出診費是40元/人次,中級以下職稱的按30元/人次收取。
六、擔架員服務費:四樓及四樓以下,每患者每次收費20元;
四樓以上,在20元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層樓加收2元;
乘電梯上、下樓的,按四樓及四樓以下標準收費。
發現人死了還要打120嗎2
發現有人死亡報警怎麼處理
發現有人死亡的.,如果向公安機關報警後,公安機關一般是會立案偵查的,確定死者的原因,確定是否存在他殺的情形。
相關法律規定
《公安機關辦 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家裏有人去世了,怎麼辦理死亡證明
1、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不是正常死亡的,衛生部門也不能確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可以到當地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正常公民死亡的可在居委會,衛生所或者醫院出具證明。
3、公民已被火化,可要求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開出證明。
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死亡後證件問題
辦理公民死亡註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如發現他人死亡應有做法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繫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註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