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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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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五行中的相乘相侮用來表示事物之間的相互影響,因爲五行的相生相剋之間有一種平衡,如果破壞了生克關係,就會出現相乘或者相侮的情況,以下是關於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內容分享。

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1

五行學說的生克乘侮

五行相生,“生”含有資生助長和促進的意義。相生的次序是:術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以次圍生,循環不盡。因此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

“我生”兩方而的聯繫,生我者爲“母”,我生者爲“子”,所以五行的相生關係,又叫“母予關係”。以火爲例,生我者木,則木爲火之母;我生者土,土爲火之予。餘此類推。

五行相剋:“克”臺有制勝、制約和克服的意思。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聯繫。克我者爲我所不勝,我克者爲我所勝。所以《內經》中又把相剋關係稱爲“所勝”和“所不勝”的關係。以火爲例,克我者爲水,我克者爲金,那麼金就是火之“所勝”,水就是火之“所不勝”。餘此類推。

在中醫學中,運用相生、相剋的道理,主要說明人體內臟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統一協調關係,以維持生理活動平衡。相生與相剋是事物不可分割的兩個方而,投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沒有克,就會過於亢盛,而破壞平衡。

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

因此,相生中須寓有相剋,相剋中亦寓有相生,這樣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相對的協調平衡和發展變化。古人說:“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爲害。”必須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相反相成,運動不息。這就清楚地說明了五行生剋制化的道理。

從這種相反相成的生剋制化關係中還可以看出,五行之間的協調平衡是相對的。因爲相生相剋的.過程,即事物消長髮展的過程。消與長是相對的,都要通過相生相剋的調節實現相對的協調平衡。這種相對平衡的循環運動,不斷地推動着事物的正常變化與發展。

相乘;“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即過分的剋制)。例如;木氣偏亢,金不能對術加以正常剋制時,過分的木便去過分克土,使土虛,則爲“術乘土”。

相侮:“侮”是持強凌弱,有欺侮的意思(即反克),又稱“反侮”。例如,正常的相剋關係是金克木,若金氣不足,或木氣偏亢,術就會反過來侮金。相乘與相侮是屬於事物發展變化的反常現象,超過了正常制約的程度。五行中任何一行發生太過和不及,都可使生與克失去平衡狀態,制約生化的正常規律就遭到破環,而產生相乘相侮的賊害現象。在中醫學中運用相乘,相侮的道理來說明人體內臟的病理變化和轉變規律。

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2

五行學說

將古代哲學理論中以木、火、土、金、水五類物質的特性及其生剋制化規律來認識、解釋自然的系統結構和方法論運用到中醫學而建立的中醫基本理論,用以解釋人體內臟之間的相互關係、臟腑組織器官的屬性、運動變化及人體與外界環境的關係。“五行”與“五臟”、“五志”之間存在着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密切關係。

當五行不能維持相生相剋生理平衡狀態時,生克關係即轉爲乘(乘虛侵襲,剋制太過)侮(被克強勢,反欺侮主)關係,產生相應的關聯性病變。將“五行學說”運用於心身疾病的治療,通過調理情志、巧妙配伍用藥,可促進心身疾病的康復。

第一種觀點

五行,即是金、木、水、火、土 五種物質的運動,是由於中國古代人對世界認識不足造成的。

五行學說認爲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同時,還以五行之間的生、克關係來闡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繫,認爲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剋的運動之中維持着協調平衡。這即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這種觀點中是建國以後,老中醫爲了表明中醫思想具有唯物主義特徵而註釋的。

第二種觀點

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運動方式。我國古代思想家用五行理論來說明世界萬物的形成及其相互關係。中醫用五行來解釋生理病理上的種種現象。預測未來的人用五行相生相剋來推算人的命運(當下還沒有大量可靠的證據證實五行相生相剋來推算人的命運是否準確)。在這一觀點中,“行”被理解成運動。

第三種觀點

中國曾邦哲的系統論觀點(結構論)是“五行”爲構成超穩態系統的五種元素或單元,“五行圖”等價於金剛石晶體的化學鍵連接模式的拓撲學或圖論轉換結構模型。

學說特性第一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於《洪範》。今人多理解爲:

木的特性:日出東方,與木相似。古人稱“木曰曲直”。“曲直”,實際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爲枝幹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爲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 五行的特性

火的特性:南方炎熱,與火相似。古人稱“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爲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火。

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 第2張

土的特性:中原肥沃,與土相似。古人稱“土爰稼穡”,是指土有種植和收穫農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爲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土。故有“土載四行”和“土爲萬物之母”之說。

金的特性;日落於西,與金相似。古人稱“金曰從革”。“從革”是指“變革”的意思。引申爲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金。

水的特性:北方寒冷,與水相似。古人稱“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爲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於水。

第二種觀點

這種觀點起源於當代學者聶文濤對《素問》的訓詁。

五行的性質應從“平氣”、“不及”、“太過”三方面考慮。平氣時, 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不及: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太過: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從這三面考慮之後,才能體會出中醫學思維中對生命自我維護的理解。對人體能力的不同理解,正是中西醫學的差別所在。

第三種觀點

木,生髮、條達、主仁,其性直,其情和。

火,炎熱、向上、主禮,其性急,其情恭。

土,長養、化育、主信,其性重,其情厚。

金,清淨、收斂、蕭殺、主義,其性剛,其情烈。

水,寒冷、流動、向下,主智,其性聰,其情善。

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3

生克乘侮

五行之間的生克乘侮

五行之間存在着相生相剋的關係與規律,沒有相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想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與協調,任何事物內部以及事物之間的關係都存在生和克的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並且生中有克,克中有生,互爲因果,相反相成,互相爲用,推動和維持着事物的正常的發生,發展與變化。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1)相生與相剋

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相生和相剋,在五行學說中認爲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對人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因爲事物之間存在着相生和相剋的聯繫,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生剋乘侮的次序規律 第3張

由於五行之間存在着相生和相剋的關係,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繫。

(2)相乘與相侮

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係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剋現象。

五行與方位

東方木,南方火,中央土,西方金,北方水。

相乘: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剋制反應。

相侮:侮,在這裏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於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稱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僅不受金的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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