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9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許多事情外面看起來很單純,然則一旦涉及到了情緒兩個字,就會變得龐大起來,人與人之間的情緒自己就是很玄妙的。所以現在有很多二婚的重組家庭,那麼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1

這要具體情況,比如說他們的孩子跟着前妻,他需要付撫養費,或者他們離婚協議上有每月付給前妻多少錢,他就應該給他前妻錢。

即便是他們的離婚協議沒有相關規定,法律上也沒有不能給前妻錢的規定,如果是你老公自願給的,你只能約束你老公不要再給了。

老公一直給前妻錢,你要弄明白爲什麼給前妻錢,給前妻錢是幹什麼用的?搞明白給錢的原因和用途,你纔可以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

如果老公給前妻錢,是因爲支付子女的撫養費,這個錢是應該付的,你不能阻止,應該支持。因爲你丈夫撫養他和前妻的子女是他的應盡的責任,所以這個錢他應該付。

如果前妻生活困難,你丈夫進行支援。那麼你也儘量說服自己氣量大一些,理解丈夫的行爲,因爲畢竟你丈夫的前妻曾經是他的妻子,現在有困難,於情於理還是需要幫忙的。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

老公揹着我給前妻錢我有權利要回來嗎

可以的.。雖然按照贈與合同的規定,一方做出的贈與沒有法定撤銷事由是無法追回來的。但是,在沒有另外約定財產分配協議中的夫妻財產就不受這個限制。丈夫贈與前妻的錢財,可以通過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單方贈與權利受限來追回。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以,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對外做的處分夫妻財產的行爲在沒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是效力待定的行爲,贈與錢財的合同不能當然有效。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2

老公和前妻離婚還不停給前妻錢法律上可以告她嗎?

該問題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 如果給前妻的錢是正常的撫養費,現任妻子無權要求前妻返還。如果老公和前妻生育有子女,且子女由前妻撫養,即使他們離婚,孩子依舊是老公的孩子,老公有義務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如果老公給前妻的費用符合當初他們離婚時約定的撫養費標準,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金額,則老公給這筆錢是合理、正當的,且是必須支付的內容。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即使給的費用偶爾超過規定標準,也是人之常情,通常是無法討回這些錢。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 第2張

二、 如果給前妻的錢是他們離婚時約定的補償金、賠償金、折價款等費用,或者是法院判決或調解的補償金、賠償金、折價款等費用,現任妻子無權要求前妻返還。無論是離婚協議、判決、調解書,對於離婚雙方當事人而言,均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有義務履行相應義務,如不履行,則需承擔相應責任。

三、 如果給前妻的錢無正當理由,且數額巨大,現任其妻有權要求前妻返還,也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身權利。在我國,在無婚內財產約定的情況下,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非爲家庭所需或者個人必要支出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的,應該與配偶協商一致,否則配偶有權以對方無權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爲由,主張處分行爲無效。結合到本題,現任妻子有權起訴前妻,要求返還相應的錢款。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3

老公給前妻錢如何處理

如果有孩子並且由女方撫養,那麼男方是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撫養費一般是夫妻離婚後支付給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並且父母這是父母的一項義務,是必須支付的。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老公給前妻錢可以嗎 第3張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