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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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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試用期被辭退對於我們勞動者來說也是有一定的賠償的,但是填了離職申請又是不一樣的情況,以下了解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1

很多朋友對於辭職、辭退、被迫離職的流程和定義搞不清楚,很容易被公司忽悠,辦理什麼離職手續,籤什麼離職報告等等。但我們一定要記住,所謂的辭職、辭退,只不過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爲了方便,而形成的一種叫法。

但從法律角度,這些統稱爲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那麼在關鍵的意思以及手續的辦理上,有這些需要我們注意的點,千萬不要弄錯了,不然自己很容易被公司套路!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解除勞動合同包含的辭職、辭退,手續是這樣的!

因爲簽訂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行爲,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同樣按照雙方主動行爲來去區別。

一、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爲辭職和被迫離職兩種。

1、辭職,是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

這個就是我們常見的因爲個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公司,非試用期提前30天書面通知書公司,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員工能證明有提前通知公司解除,那麼時間到了,勞動合同就解除了。

這裏還有一種就是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主動提出不續簽,這屬於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但由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不續簽,道理是一樣的。

一般這種情況下,公司會讓員工寫一個規定的辭職單,有的公司也叫辭職申請表、離職申請表等等,填寫好交給公司,然後辦理完工作交接就行了。

2、被迫離職,是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另外一種方式,但有所不同。

這個也是員工主動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不是個人原因,而是因爲公司拖欠工資、剋扣工資、未繳納社保等原因造成的。因爲員工的合法勞動權益受到侵害,導致員工只能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這個時候,員工可以不用按照公司規定的辭職單來寫,可以另外以自己的格式寫一個被迫離職通知書,來通知公司。那麼這個裏面的主題就是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寫明被迫解除的理由。

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被迫離職的通知書就是辭職手續的,所以我們不需要在另外按照公司的要求寫什麼辭職單了,最多就是履行工作交接義務,而不需要在任何包含解除勞動合同原因的書面材料簽字。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第2張

二、公司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也分爲這幾種。

1、公司合法辭退,也就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比如員工嚴重違法公司規章制度等,公司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公司只需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不需要員工填寫辭職單,最多就是要求員工進行工作交接。

如果員工對公司的這個行爲存在異議,那麼可以先不進行工作交接,然後去申請勞動仲裁。

2、公司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比如以不能勝任當前崗位等規定提出解除,再比如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公司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這些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同樣的道理,公司只需要出具相應的通知書,讓員工辦理工作交接,原則上不需要員工在寫辭職單。

3、公司違法辭退,也就是指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

通常公司都認爲自己是合法的,這時員工更不能籤任何字,也不能寫辭職單,辦理離職手續之類的,而是要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

解除勞動合同,和公司的辭職單、離職手續沒有必然的關係

關於公司的離職手續,這兩個概念要區分開。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無論是自己辭職,還是公司辭退,其根本就是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如果員工提出的,那麼員工只需要將書面的通知給到公司即可,反過來如果是公司提出的,那麼公司一樣要將書面的通知給到員工。

這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不一樣,並不需要另一方簽字,因爲這只是一個送達義務,只要送達到了就行。也就是說送到到了,那麼勞動關係就在規定的時間內解除。

對於公司制定的辭職單之類的,只是管理需要,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要按這個格式來。

二、工作交接義務

無論什麼情況解除勞動合同,只要不是想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那麼員工必須要履行工作交接的義務。比如把自己的工作情況交接給公司指定的人,把從公司獲取的財物交還給公司等等。那麼這一塊最多有一個工作交接的簽收表,要簽字。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第3張

除了主動辭職,其他只要通知到位,不需要再重新簽字

很多朋友在這一塊被公司忽悠和套路,特別是公司讓員工走人時,即便是辭退員工,也非要讓員工另外寫一個辭職申請之類的。

其實完全不用寫,也不能寫,否則很容易被忽悠套路成員工個人辭職的。

記住一點,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論是辭退、其他情形,公司只需要相應的蓋公章的通知書即可,你拿到一份,就不用再在任何有關“解除勞動合同原因”的書面材料上簽字。

包括我們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也是一樣的道理,你寄給公司的通知書,就等於辭職單了,千萬不要另外寫公司規定格式的辭職單。

當然,對於工作交接這塊,可能需要簽字,但一定要注意,僅僅是工作交接,而不能有任何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作爲員工,在這個時候,一定要有這個敏感的意識,否則就等着被坑吧!

總而言之,除非是自己因爲個人原因主動辭職纔要寫辭職單,其他的情形,都以通知書爲準,不要再寫公司規定格式的辭職單,畢竟裏面的套路多。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2

辭退後最晚多久發工資

被辭退後,工資應在勞動關係終止時結算,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全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第4張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月工資是指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內勞動者的平均工資。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並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即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勞動者兩個月的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應當賠償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第5張

辭退員工的條件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勞動者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使用單位違背真實意思的;

(六)依法追究勞動者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被解僱後,你應該儘快結清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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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勞動仲裁,找一個專業律師幫助你爲自己辯護是非常重要的。當對其他法律知識感興趣時,想爲自己的權益而戰的人可以請在線律師或直接委託在線律師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3

一、試用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提前幾天通知員工

1、勞動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的,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被辭退還傻乎乎填了離職申請 第6張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依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並且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但前提是用人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如果沒提前,則不僅僅是工資會多算幾天的問題,而是需要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三、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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