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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4.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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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在伴侶結婚後的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因此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以維護雙方利益。下文分享關於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

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1

一、婚內財產協議有什麼法律效力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籤訂的婚內財產協議,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對簽約的雙方都有約束力。 婚內財產協議的約定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簽訂,也可以將婚內財產協議的約定進行公證。

關於對夫妻雙方的法律效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財產關係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按照約定享有財產所有權以及管理權等其他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這是約定財產製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夫婚內財產協議成立並生效,夫妻間的財產關係即應按照約定處理,非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銷。

二、夫婚內財產協議對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關於夫婚內財產協議對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婚內財產協議對第三人產生效力的條件有三個:

一是夫妻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當然這種約定應當是在夫妻一方欠債之前;

第二,債務是夫妻一方所負擔的;

第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纔對第三人發生效力。

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爲條件,關於第三人如何知道該約定,既可以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告知,也可以爲第三人曾經是夫婚內財產協議時的見證人或知情人。

所謂知道是指不但知道該約定,而且知道該約定的具體內容。夫妻一方或雙方對此有告知義務。如何判斷第三人是否知道該約定,夫妻一方或雙方負有舉證責任,夫妻應當證明在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時,第三人確已知道該約定。

三、婚內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

1、協議雙方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籤署;

3、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4、婚姻關係合法有效,若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

5、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公證本協議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證後的協議法律效力更強,通常我們建議當事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做好公證,這樣內容及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將不會產生新的爭議而導致該協議無效。

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2

1、哪些情況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

(1)、對財產保護意識高,對財產約定比較認可,擔心離婚時財產會按平均分割,有簽訂協議保護各自財產的意向。

(2)、雙方資產懸殊時,可以通過協議去避免資產混同

(3)、感情出現危機,就是對方出軌犯錯時,通過簽署協議給予另一方補償

(4)、二婚家庭,不希望二婚後財產混同

2、婚內財產協議怎麼寫?

一份完善的夫妻財產協議,應該包含以下幾點:

(1)、雙方基礎信息:姓名、身份信息、住址等。

同時明確兩個人的'婚姻關係事實情況,寫清兩個人是什麼時候領取結婚證的,什麼時候生育孩子,孩子的信息。

通過列明以上信息,明確婚姻關係中涉及的所有對象,接下來就能夠通過更細緻的條款,去說明和規範雙方權責、財產問題。

(2)、財產:

主要就是涉及房、車、存款、股票、公司股權、現金及貴重物品、債權債務、個人財產處分權和收益歸屬和補償款、工資等。(如果是車房、記得寫清車號、房屋所在地)

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 第2張

注意:對於股權、合夥份額、股票、期權類財產,除了要約定其歸屬外,還需對其分紅、增值、行權等進行明確約定。

特別是要考慮分割時保障分割順利實現的法律措施。如果股權等所有權發生部分變更,爲保障對公司的控制等,可考慮確認投票權的單方歸屬或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3)、“婚內財產協議”僅僅是對夫妻婚內財產歸屬所做的約定,應與“離婚財產協議”做區分。

劃重點了!

因爲很多人想在婚內財產協議約定離婚的內容,例如撫養權、撫養費等。這些內容都是有風險的,可能被認定爲無效條款。

還有就是不要出現“如果再出軌,就xxx這樣的表達”。也不要出現“淨身出戶”這樣的字眼。

3、 婚內財產協議應該什麼時候籤?

如果只是想通過協議將雙方財產分開,那簽訂的時間就是越早越好。

但如果是因爲對方犯錯想讓對方補償自己,那就在抓住把柄和他攤牌的時候籤,或者在攤牌之前,就提前準備好協議,戳穿的同時讓他簽字。

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3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是什麼東西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怎麼寫受法律保護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必須雙方同意離婚,不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3、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婚內財產協議是什麼意思 第3張

4、夫妻財產分割後,如何轉移給對方,如,房產過戶。

5、夫妻財產分割後,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財產處理的具體方式。

6、財產分割後,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內履行約定。

7、違反協議的責任。

婚內財產的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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