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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法律作文錦集8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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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說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作文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品】法律作文錦集8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看起來好像跟我們微不足道,其實它對我們很重要,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但是如果犯了法律規則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本來是沒有的,可有一些人因爲貪財殺人偷錢,法律纔出現,法律有時候還會幫助人改掉一些不好的習慣。

我以前聽說一個事情,也是跟法律有關的:有一個小孩,他偷了一個同學的鉛筆,回去對媽媽說,他的媽媽不僅不批評還表揚他,那個小孩覺得偷別人的東西可以得到表揚。可以以後繼續偷。於是他越偷越大,最後他開始偷錢了,一天晚上,他去一戶人家偷錢,被老大爺發現了。在與老大爺博鬥中將老大爺殺死了,這時被鄰居發現了,並報告了警察。在法院判他死刑的那一天,他說要跟媽媽說句話,當媽媽的耳朵靠近他的嘴巴時,他一口咬掉了他媽媽的耳朵,媽媽耳朵那邊鮮血直流。(故事結束了)所以,父母也要儘量控制自己,不要在孩子面前說髒話,也不要把不好的東西告訴孩子,不然也會影響孩子的未來。

也不要認爲這件事情很小就去做,因爲這樣只會對你(或別人)造成壞處,不會造成好處的,最多得到了什麼你沒有的東西;我以前也有這樣的事件,幸好我阻止了:一天,我生病了,班裏的人都去上體育課了,我一個人在班裏。突然,我看見有一位同學的桌上一本我特別喜歡的一本書,我媽媽不給買,我想:“反正沒人看見,我就拿走吧!在他們回來之前藏起來,再帶回家。”我走到那張桌子時,我的心裏特別糾結,就好像我心裏有天使和惡魔一樣,天使說:“不要,這樣同學會把你當小偷的!”我剛要伸的手又停了下來,惡魔卻說:“沒關係,拿起來,就當借的!”“不行!要借也要跟他說才行啊!”天使大聲喊道,惡魔用更大的聲音說:“就這點小事,沒關係的!”我準備拿的時候,天使說:“拿的話,你就會越鬧越大,最後殺人偷錢,判死刑!!!!!”我又清醒來,回到了我的座位。現在想起來,還真要感謝天使呢!

法律伴隨着我們成長,希望人人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作文 篇2

今天,身爲太倉日報小記者的我,參加了一次“走進法院”的活動。這次活動使我的知識範圍又大了一圈。

我們在進入法院前,先過了一個安檢門,這感覺似乎是要上飛機。接着,我們認識了一位法官姐姐,她帶我們來到了立案大廳,並且爲我們介紹想要報案,立案是第一步,那麼如果要立案,就要準備好材料,我們的13號窗口就是來幫助你準備材料的,材料準備好後,就要去5號、6號窗口進行立案,接着,他們會將這個案件轉交給法官,讓他們對案件進行審理。立案大廳還有一個法律諮詢窗口,這是專門對不懂法律的人設立的。

接着,法官姐姐帶我們來到了圓桌法庭,這個法庭十分特殊,它只有一張桌子,而且這僅有的一張桌子是圓環形的,審判長、兩位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公訴人和被告人都坐在這張桌子上,我十分好奇爲什麼是這樣的呢?後來,聽了法官姐姐的解釋,才明白這個法庭是專門處理涉少刑事案件,也就是未滿18歲少年犯罪了的案件,如偷了部手機……這個法庭之所以設計成這樣,是因爲可以讓被告人,也就是犯罪的少年坐在那裏無壓力,就像開家庭會議一樣。

最後,法官姐姐帶我們來到電視上常出現的一般審判法庭。法官姐姐先給我們介紹了原告和被告的區別後,又爲我們講了兩個真實的故事,我們每個人都受益匪淺。

通過這次的活動,我不僅增長了很多的法律知識,還明白了許多法律問題。我一定要好好讀書,明白更多的法律知識!

法律作文 篇3

我們生活在法治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爲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

因爲重要,所以學法。

通過學法,我們對法律有了逐步的認知,法治觀念也由此提高。我們懂得在法律範圍內什麼事情該幫,什麼事禁止做。怎樣行使權力,如何履行義務……而假如我們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後果就必定嚴重了,據統計,在各類犯罪人員中,不知道什麼是違法行爲或不懂法的人數佔總數的一半人以上。所以學習法律是我們立足法律社會的基礎,是創造美好未來的重要保證。

因爲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有云:“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爲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爲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着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在我們身邊,同齡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勝枚舉,而爲了燦爛的明天,我們能不守法嗎?

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讓我們一起學法、守法、用法,讓法律在我們心間長駐!

法律作文 篇4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家,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作爲青少年,法律對於我們陌生而又熟悉,說陌生是因爲法律似乎離我們很遠,說熟悉是由於社會上、校園裏以及生活中,我們無時無刻都在講“法治”。

有很多同學說,我們現在這麼小,用不到法律,等長大了再學。其實是生活中處處都有法,比如說:父母不可以隨意打罵兒女,在法律上講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隨便看兒女的日記,這是尊重他人的隱私權;同學們犯錯誤了,教師不可以變相體罰、侮辱學生;買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訴電話“12315”……法律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它時時刻刻伴隨着我們!

有人曾經說過:“法律好比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記得剛開學那會兒,我們班的一些同學在別班同學的引誘下來到了一個離學校很近的網吧。到了網吧,只見那裏煙雲吐霧似的籠罩着,最上方還掛着一個“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本網吧”這幾個顯眼的紅字。乍一看,有95%以上的都是中小學生,而且座位滿滿當當的。這時網管趕緊過來招呼說:“同學們,玩多長時間的?開幾臺機子啊?”這濃重的外地口音裏還夾雜着濃重而又虛假的善意。“我們開9臺,一小時……”說完,事辦好後又連忙招呼其他學生去了。就在這時,執法民警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走了過來。果然,網管顯現出了不知所措而又驚慌的神情。於是,他趕緊給每個學生幾元錢,連忙把他們轟走了。於是,民警鄭重地說:“你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爲嗎?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並處罰金1000元。”管理員再三請求,但無濟於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啊?

法律,是一個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國家治安的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們用來保護自己的武器,是監督我們的一舉一動的。

法律作文 篇5

昨天,我看了《今日說法》上的一篇報道:

兩個十七歲的大哥哥,在家裏偷了點錢,跑到附近的網吧去玩遊戲。玩了幾天後,手裏沒錢了,網吧老闆就不讓他們玩了。他們就去外面搶劫,因爲被搶劫的人反抗,他們就把他給殺了。殺完人後,他們還跟沒事似的,用搶來的錢繼續到網吧上網。由於他們行爲惡劣,觸犯了法律,最終公安機關在網吧將他們抓獲。後來,他們在監獄裏回想起自己犯的錯都後悔不已。

通過這件事,使我深深地認識到,沉淪網吧帶給我們的惡果非常大。本來上網是件好事,可以讓我們瀏覽新聞,學到許多知識,但如果沉迷進去,就變成壞事了。通過收看這個案例,使我認識到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性。

其實法律無處不在。在我們現實生活中隨時可以接觸到法律。當別人侵害自己的權益時,我們就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例如:我們買東西時,老闆給了個劣質品,這時我們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我們可以到消協去告他,讓他賠償。

像這樣的事例還有很多,我們要吸取教訓,這樣自己的利益就不會被別人侵害。我們小學生也應該學習法律知識,這樣在生活中就不會受到別人的侵害,也不會侵害別人。

法律作文 篇6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懲惡揚善,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只有殺人、搶劫這樣的大罪纔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實,在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時改正,也是極有可能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後後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孩子偷了一個雞蛋回家,母親非但沒有罵他,反而高興的稱讚他能幹。他心裏美滋滋的,從此以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鉛筆、書本、……他年齡越來越大,犯罪的念頭越生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終於有一天晚上,他鑽到一戶人家偷錢,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說要和母親說話,當母親把頭低下時,他咬下了母親的耳朵……是啊,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小時候小偷小摸的習慣沒有及時改正,長大了就會越來越猖狂。我們一定要制止犯罪念頭的出現,將法律牢記在心。

我也曾有過“犯罪”的念頭,不過幸運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記得那是四年級一節信息課,我因生病沒有去上課,我靜靜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課。突然我看見了同學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我很想要但是媽媽又不讓我買的《查理九世》。我的心一動,珍藏版!我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覺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後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這本剛剛出來的新書,我的心裏像有惡魔和天使在打架:“隈,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來看看,等看完再還就是了。”“借需要和他說,這樣不讓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別聽它的,拿吧!拿了又不是不還的。!”我心動了,正準備伸手拿時,卻聽天使說:“拿了它你就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會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時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後退着回到座位,試着放棄、忘記這個念頭。我成功了,心裏異常輕鬆。

通過種種故事、事例都可以證明:犯罪的人一定會被法律的懲罰,而“罪”是由小變大的。讓我們牢記:法律在身邊,法律在我心!

法律作文 篇7

相信你們的學校也開展過一次以身邊人、身邊事爲題材的法律徵文吧!我們學校這次也開展了。

通過這次活動,我知道了法律上的一部分知識,比如:不偷、不搶、不殺人等現象。就這一點,我就自己總結出了一句話:每個人的不是十全十美的,只要遵守法律,做好自己,就會離十全十美越來越近。

我看了一個電視劇,裏面有一個人,犯下了法律上的錯誤,就被抓了起來,他被抓起來之後。就覺得很後悔,就想起了自己家的父母親和孩子無人照顧的艱難生活,他想了一會兒,就像小孩子一樣嚎啕大哭了起來,他就發誓,以後要好好改造造,出監獄的大門。於是他在監獄裏他慢慢的改正了自己的錯誤,經過監獄裏警察的細心觀察,最終放了出來。他在外面遵守法律,好好做人,受到了很多人的讚揚。

法律不僅在電視裏有人犯過,我們身邊也有人犯過。就比如說,我們學校上面大馬路上,有的車輛闖紅燈、超速、超重……這些都是犯了法律上的錯誤。就說闖紅燈吧!如果有人亂闖紅燈,就會導致一家人的幸福生活。相信你們每個人都不想因爲闖紅燈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吧!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做好守法公民。

法律作文 篇8

古人云:“無爲而治。”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千年前的封建帝制時代尚且如此,何況在我們今天的文明社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每每提到法律,人們總是一種敬而遠之的態度,認爲它是絕情的,其實不然,如果你能合理的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那麼法律將是你最好的武器。

現在未成年犯罪越來越多了,越來越多的人爲圖一時快活,便以身試法,爲非作歹,可是偏偏社會上又有很多“法盲”,不知如何運用法律制裁這些壞人,只能打掉了牙往肚裏咽,有些受害者甚至草率盲目的找對方拼個“你死我活”,這種作法無疑會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傷害。什麼?你說公理自在人心,天公會爲你做主?不必了!在這個文明秩序社會上,你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給那些作惡多端的壞人一個有力的還擊。什麼?你說那些貪污受賄的官員顛倒是非,法雖立而無用武之地?那麼我告訴你,你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法制步入正軌,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地健全和完善,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

有一個故事: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絡裏,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裏的檯球桌。小新把看臺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裏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着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爲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着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裏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着他。他在看守所裏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着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裏,他痛哭流涕起來。”

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就是因爲迷戀網絡,使小新走上了不歸之路,導致了最後結局的場面,原本平靜幸福的家庭,就這樣破滅了。如果回到當時,小新遵守法律,就不會這場悲劇。就如同一場遊戲,你不遵守規則,最後受到懲罰的將是你。如果不遵守要求,生命也許就會付出代價。我想,誰也不願意看到悲劇發生,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特別是我們這樣的青少年,叛逆期逐漸到了,一旦步入了這樣的軌道,那麼,你無論怎麼後悔都沒用了。

世界上是沒有後悔藥的…法律,給人的感覺總是嚴肅、神祕、崇高。其實,法律就如同做人的規則,與你的道德、習慣、紀律都一樣,規範着你的言行舉止。法律與我們息息相關,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紅綠燈,走在馬路上,若不遵守交通法規,闖了紅燈,付出的也許就是脆弱的生命。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只因爲我們的一不小心,而發生事故。其實,法律很簡單。只要我們從小遵守社會治安,這些事完全不會發生。我們現在所要遵守的就是不吸菸、不喝酒、不去網吧、不迷戀網絡。做到這四點不就好了?但違反法律更簡單,現在,許多人都迷戀網絡,不僅是小孩,還有大人。這讓我又想起前段時間發生的故事:

20xx年11月4日,在南京市兒童醫院,一位僅僅五個月半大的可愛嬰兒就這樣離去了。醫院值班醫生玩忽職守,就讓這樣一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了。因醫生嚴重的工作過失,導致入院僅一天的徐寶寶死於南京市兒童醫院。事後在48小時內,南京市衛生局針對此事發布了兩個觀點截然不同的聲明,最終認定了院方的過失,院方承諾向患兒家屬賠償51萬元。南京市衛生局爲什麼在48小時內實現180度大轉彎呢?第三方的權威證實成爲決定性因素。先讓我們來回顧一下“徐寶寶事件”的大致經過。20xx年11月3日早晨,徐定金夫婦帶着高燒的寶寶來到南京市兒童醫院就診,急診醫生初步診斷爲右眼眼眶蜂窩組織炎,收治入院治療。當晚7點多鐘,發現寶寶的病情有惡化跡象後,徐定金夫婦趕忙跑到值班醫生毛曉珺的辦公室。當時正在玩網絡遊戲的當班毛曉珺稱:“這個寶寶白天不是我治的,他的情況我不瞭解,有什麼情況你等白天管牀醫生來才說。”在徐定金夫婦倆的再三懇求下,毛曉珺很不情願地來到了寶寶的病房,進行了簡單的處理後,並沒有遏制寶寶病情的發展。最終,即使徐寶寶母親三次向醫院醫生和護士跪求,也沒有最終挽救孩子的生命。20xx年11月4日,五個月半大的徐寶寶永遠地離開了愛他的爸爸媽媽。

而法律的力量,最終讓這件事情水落石出,揭示了某些醫生的不良表現。正是因爲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有了他的管制,小鳥就自由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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