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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法律作文合集八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7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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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怎麼寫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法律作文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法律作文合集八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法律概念一起,構成法律的三種基本要素,論法律規則。如果說原則是法律規範中的基礎性規定,概念是法律規範中對所涉及的有關主體、客體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所作的法律內的解釋的話,那麼,規則就是法律規範中關於人們行爲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學史上,人們對法律要素持有並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學的“命令模式”論(奧斯丁)或者“規則模式”(哈特)論;龐德的“律令—技術—理想模式”論;德沃金的“規則—原則—政策模式”論等等。在我國,自從張文顯提出“原則—概念—規則”說以來,學界在相關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這一主張。這一觀點,至少是符合大陸法系國家以法典爲基礎的法律體系之特徵的。那麼,如何理解法律規則?法律規則具有那些明顯特點?

一、法律規則的概念

法律規則,又稱法律規範,儘管在法學界的一切探討和學理建樹,大體上都圍繞着法律規則而展開,但究竟什麼是法律規則,人們的看法並不盡同。這就再次證成了一個原理:越是基礎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論建樹,皆自對基礎概念的不同主張和嚴謹邏輯論證開始。那麼,什麼是法律規則?張文顯的解釋是:“……是指具體規定權利義務以及具體法律後果的準則,或者說是對一個事實狀態賦予一種確定的具體後果的各種指示和規定。”李桂林則寫道:“法律規範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範,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具有嚴密邏輯結構的行爲規則。”鄭成良則以爲:“簡要地說,法律規則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確賦予一種事實狀態以法律意義的一般性規定。”我們認爲,對法律規則可以由其主體、對象、方式、內容和功能諸方面進入分析。

所謂法律規則,是指立法者將具有共同規定性的社會或者自然事實,通過文字符號賦予其法律意義,並以之具體引導主體權利義務行爲的一般性規定。在這裏,我們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規則的生產主體-法律規則的國家性。我們知道,規則在物質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類社會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無規則可循的物質運動,科學家們仍然在尋求其規定性,如反物質的規定性。同樣,即使那些怪異的社會行爲,社會學者們也在尋求和研究其規定性的內容。但是,自發地存在的自然規則也罷、社會規則也罷,都不是純粹法學意義上的法律規則(也許,在社會法學那裏,自發產生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則也不失爲法律規則-所謂民間自發產生的習慣法規則),法學論文《論法律規則》。因此,法律規則首先是自覺地存在的。

但是,自覺存在的社會規則甚多,舉凡紀律規則、鄉規民約、公司章程、合作協議等都是自覺地存在的社會規則,但是,它們並不是法律規則,相反,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裏,它們必須受制於法律規則的規範。自然規則不存在自覺存在的問題,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們仍然是藉助於自發存在的自然規則本身來改造自然的結果。但自然規則可以轉化爲人們的行爲操守,從而成爲人們“按照自然的規定性行動”的社會規則。例如,傳染病是自然現象,但我們可以通過掌握其發病的規律,並將其制定在“傳染病防治法”中,以作爲人們在防止該病症方面的社會行爲準則。但即使這樣的規則,要成爲法律規則,也必須經過有權主體(立法者)的加工,因爲人們不能隨意地成爲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爲立法者,否則,就不可能在人們的交往行爲中形成整齊、劃一的秩序。

可見,法律規則在國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麼,立法者是誰?在學理上,人們儘管可以把其設計爲理性者、智慧者、哲學家等等,但在人類國家法的實踐中,卻只經歷了三種立法主體,其一是以皇權爲代表的皇帝個人立法,從而“前主所是著爲律,後主所是疏爲令”。其二是以議會爲代表的代議制立法主體,其特點是立法間接地表達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視的全民公決之立法主體,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職能。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俄羅斯“葉利欽憲法”、白俄羅斯“盧卡申科憲法”、“愛爾蘭墮胎法案”以及歐洲“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等等,都是相關國家或地區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看起來好像跟我們微不足道,其實它對我們很重要,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但是如果犯了法律規則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本來是沒有的,可有一些人因爲貪財殺人偷錢,法律纔出現,法律有時候還會幫助人改掉一些不好的習慣。

我以前聽說一個事情,也是跟法律有關的:有一個小孩,他偷了一個同學的鉛筆,回去對媽媽說,他的媽媽不僅不批評還表揚他,那個小孩覺得偷別人的東西可以得到表揚。可以以後繼續偷。於是他越偷越大,最後他開始偷錢了,一天晚上,他去一戶人家偷錢,被老大爺發現了。在與老大爺博鬥中將老大爺殺死了,這時被鄰居發現了,並報告了警察。在法院判他死刑的那一天,他說要跟媽媽說句話,當媽媽的耳朵靠近他的嘴巴時,他一口咬掉了他媽媽的耳朵,媽媽耳朵那邊鮮血直流。(故事結束了)所以,父母也要儘量控制自己,不要在孩子面前說髒話,也不要把不好的東西告訴孩子,不然也會影響孩子的未來。

也不要認爲這件事情很小就去做,因爲這樣只會對你(或別人)造成壞處,不會造成好處的,最多得到了什麼你沒有的東西;我以前也有這樣的事件,幸好我阻止了:一天,我生病了,班裏的人都去上體育課了,我一個人在班裏。突然,我看見有一位同學的桌上一本我特別喜歡的一本書,我媽媽不給買,我想:“反正沒人看見,我就拿走吧!在他們回來之前藏起來,再帶回家。”我走到那張桌子時,我的心裏特別糾結,就好像我心裏有天使和惡魔一樣,天使說:“不要,這樣同學會把你當小偷的!”我剛要伸的手又停了下來,惡魔卻說:“沒關係,拿起來,就當借的!”“不行!要借也要跟他說才行啊!”天使大聲喊道,惡魔用更大的聲音說:“就這點小事,沒關係的!”我準備拿的時候,天使說:“拿的話,你就會越鬧越大,最後殺人偷錢,判死刑!!!!!”我又清醒來,回到了我的座位。現在想起來,還真要感謝天使呢!

法律伴隨着我們成長,希望人人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作文 篇3

今天,我無意間看到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便把它拿出來讀。讀着讀着,我便聯想到了真實的事。

就好像我前幾天看到了一個新聞,一個小女孩,被她的父親硬拉去巡遊表演站在菜刀上耍雜。那個時候她才和我們相差兩三歲,卻被她父親拉去表演雜技,不讓她學習,把她當作賺錢的工具。這讓我十分氣憤,一個家長竟然會爲了賺錢而放棄自己女兒的大好前途。我就想起了“未成年人應該有學習的權利”。有了這條法律,就可以吿那個小女孩的父親。

哦,還有以前,我媽媽習慣要看我的作文本,要知道我寫的是什麼?什麼時候寫的?不然誓不罷休!就算我把作文本藏起來,我媽媽就算是翻箱倒櫃,也非要找到我的作文本看完之後再睡覺。我實在不給?哼哼!我媽媽會讓我喝“美味”的小棍湯,再讓我把作文本上交。但是,從我看完這本書時,我就理直氣壯地對我媽說:“媽媽,您不能再翻我作文本了,不然就叫‘侵犯個人隱私’了,您要是打我,這就叫‘家庭暴力’!”我媽被我的話給驚呆了。從那以後,我媽媽就沒翻過我的作文本了,我別提有多高興了!

還有一個,是老師告訴我們的。一個男孩,上高中還是初中的?不記得了,他原來成績很好,排前幾十名!但是後來成績卻下降了,降到幾百多名!一次開家長會,才知道那個男孩是玩得成績下降了,老師叫家長不給他玩,家長就訴苦:“如果不給他玩,他就衣服,只穿一個三角褲頭,站在外面威脅我說:‘要是不給我玩,我就一直站在外面,凍死拉倒!’我就只好給他玩了。”老師也沒辦法了。認爲這是叛逆,爲了玩不擇手段,我也對他無語了。

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僅讓我懂得了更多的法律,還讓我知道如何運用它們。原來,法律一直在我身邊。

法律作文 篇4

“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幾個簡單的字眼,告訴我們:不要因爲惡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無視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認爲違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們作爲祖國的一份子,社會的一員,就應從每件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個年僅14歲的男孩,因沉迷於網絡遊戲,家裏因他一貧如洗,但是又因實在控制不住自我的慾望,竟起了搶劫的念頭。那是一個下午,他像以往一樣來到了那家他平時愛來的網吧,可因錢不夠被人攆了出來。一時的貪念與怒火充滿了心中,他看見街對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錢,嘴角揚起了壞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來到一條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見周邊無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錢,妹妹不肯,說那是媽媽給的過年錢,求哥哥放她走。一時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搶,可妹妹大聲哭了起來,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見報警,便舉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當場因流血過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這樣離去,假如當時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會造就這樣的慘劇!

曾聽過,一個利慾薰心超市老闆,爲了錢財,綁架富家孩子,謀財不得竟將其殺害,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年就這樣遠逝;幾個六年級學生因說髒話,得罪了一羣不良少年,一時憤怒,竟舉刀殺害了他們……多麼讓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爲了自我的前提條件下,而拋棄別人!

記憶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無視紅綠燈的存在,而喪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爲了錢財,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還有多少人,因一時的憤怒,殘害了別人的性命!

假如我們用理智的態度去對待,是不是能避免發生一個又一個這樣可怕的杯具呢?假如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杯具呢?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我的行爲,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爲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着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爲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我的行爲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爲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我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裏就能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能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這天,用法律充實自我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

法在心中!快樂就在身邊,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銘記法律的尊嚴。

法律作文 篇5

在我們身邊有很多種法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而今天,我要爲大家大家講的身邊的法律是《道路交通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下面這些案例讓我懂得了法律對我們很重要。

今天中午,我自己回家,過馬路時,看見紅綠燈上面亮的是綠燈時,我就在人行道上向前走去,令我沒想到的是,人行道上的紅綠燈的綠燈還沒滅,就有三四輛車從我身邊穿梭過去。當時的我驚訝極了,心想:現在的紅綠燈都不管用了嗎?到家後,我給媽媽說明了情況,媽媽告訴我,這叫“中國式過馬路”,人們都不把道路交通法放在眼裏。

道路交通法關係到人的生命安全,大家一定要重視。《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重要性也很大,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那一次,我和爸爸媽媽在街上一起逛街,看見了一個小女孩被一個狠心的媽媽打了一頓,當時我看着那個身上傷痕累累的小女孩,當我看着那個嘴上毫無怨言的小女孩,我的心中不僅對那個小女孩的媽媽產生了很大的怨恨心理。後來,我上網查了相關事件,發現了這位小女孩的媽媽觸犯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其中一條,傷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

法律對我們真的是重要的很,如果我們的身邊沒有法律,那麼我們的身邊就會亂的不可開交!

法律作文 篇6

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會發生一些小小的事情,它們看起來微不足道,其實已經觸犯了法律,也危害到了人們的利益。這時的我們就應該站出來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就比如說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令我至今很是氣惱。有一次我有一本很重要的課外書沒有借到,但是老師要求要抓緊時間看完準備考試;於是我就請奶奶去幫我把這本書買了回來,當時因爲離考試時間很近了,所以就很快的讀完了這本書。可是當老師考了我們一些題目時,我發現這些似乎在我的書裏就沒有出現過。是我沒有記住,還是書裏本身就沒有記錄呢?回到家我立刻把書拿出來查找,結果令我大吃一驚——只見書的頁數直接從五十業跳到了六十一業,足足少了十幾頁,而這幾業正是考試內容,真讓人又氣又惱。我去詢問了媽媽,她告訴我奶奶“中招”了,買了一本盜版書,還跟我講了一些盜版書的“身世”與它們給我們帶來的危害。

這些可惡的盜版商,他們以低成本,高利潤,把這些盜版書籍賣給了我們這些有需要的人羣。不但給我們灌入錯誤的信息,導致我們考試時出錯;還浪費了我們寶貴的時間,嚴重的還會誤導我們青少年兒童。當即我們就去找了商販,退掉了這本盜版書。當我想和他理論時,確被媽媽攔下了。

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就看你的權益在受到侵害時,知不知道拿出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些黑心的盜版商販他們不但觸犯了法律,還嚴重的擾亂了社會文化市場。事情雖小,但是它卻告訴我們,人不能爲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這樣是不道德的,也是在犯罪。讓我們從小做起,學會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

法律作文 篇7

對與錯,天堂與地獄,不過一念之間,大腦一時衝動,犯下無法挽回的`過錯,追悔莫及卻也無可奈何。今天是法制宣傳日,當地法院的邵法官,在我們學校作了一場法制報告會,主要向我們講述了青少年犯罪的因與果。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犯罪或令人憎恨,或令人同情,或令人感慨,錯誤一旦釀成,就算人情原諒你,法律也無法放過你。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大多數的高中生年齡處於14—18週歲,即使大多數人不懂法也知道我國有一部《未成年人保護法》,大多數青少年心存僥倖:我未滿十八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便可肆意違法了嗎?當然不!對於未成年人我國法律自有約束,給予保護但並不意味着不觸犯《刑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因爲網絡、家庭以及自身的一些心理原因才陷入了罪惡的深淵。因爲上網,無錢時便小偷小摸,即使未成年也能構成盜竊罪;或因爲心靈扭曲及家庭因素聚衆鬥毆或惡意傷害他人也可構成聚衆鬥毆罪和故意傷害罪。就算未成年,也要受到《刑法》的懲處。人有情而法無情,不要心存僥倖也不要試圖鑽法律的空子,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威壓又豈容得罪犯的輕易挑戰。

勿以惡小而爲之,曠課逃學,吸菸酗酒,打架鬥毆,以大欺小以及講你所謂的兄弟義氣,這些就像一隻無形的手,將你推進犯罪的深淵;就像一把工具,成爲你犯罪的助力。犯罪的後果你又何曾想過,等待你的是無邊的黑暗,等待你家人的是無盡的痛苦與自責。當你在監獄中痛苦而又掙扎時,你的家人在承擔你犯的錯,在彌補你犯的罪,在替你接受社會的譴責。是否在你犯下罪責,傷害別人後,你的靈魂會快樂?你的心靈會喜悅?當然不,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人,那麼你的靈魂會永遠被束縛,你的心靈無法得到解脫。人是一種奇怪的生物,明知會痛苦,卻依然無法剋制自己。

人之初,性本善,每一個剛出生的孩子都是天使,它們的心靈都如白紙一樣純淨。不會有人天生就是邪惡的,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我們瞭解了法律的無情,瞭解了犯罪的因果。青少年是社會的希望,他們處於一個迷茫而又衝動的時期,犯罪源於心靈的扭曲,源於錯誤的引導。其實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片淨土,青少年處於一個特殊的時期,我希望每位青少年都能在一中和諧的氛圍中成長,在學校都能受到正確的教育,在社會中遵法守法,爲人善良,意識到法律的威嚴與犯罪的後果。

青少年應當恪法守己,做人正直,守着心靈中的一方淨土,不忘初心,人性本善,讓法律在心靈中開出一朵花來。

法律作文 篇8

老陳:

您好!不知您現在是否心中百味雜陳:委屈,自己只是在高速公路上接了幾次電話,緣何被警方教育和處罰?鬱悶,把自己告發的竟是親生女兒,養育了她十幾年換來的竟是如此下場。我理解您的心情,但也希望您用心理解法律,用愛理解女兒。

法律向來是冰冷的鐵柵,約束着社會中所有的人和事,任何情況任何人都不能逾越一步。您認爲在高速公路上接電話是您的自由,然而盧梭在《自由論》中談到:“人生而自由,但又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些枷鎖,不可觸碰,否則將代價慘重。人是社會中的人,倘若沒有法律的約束,世界將重返混沌,毀滅也會在不久的將來。阿方索·卡隆的話更發人深省:無限制的自由即黑暗。正因爲有了法律的限制,您才得以享受其他的自由。

至此,希望您已可以坦然接受教育與處罰,也更希望您能在冰冷的法律背後,看到女兒濃郁的愛和牽掛。

或許您對小陳的無奈之舉耿耿於懷,可您又是否明白,無論是她的勸告還是揭發,都是源於對您平安的希冀和擔憂。法律雖然冰冷,但卻因女兒的愛與關心滿載柔情。她所做的一切只是爲了您更加幸福、平安地生活。此時的法律雖然是她手中冰冷的武器,可她不曾鞭笞你,只是將你從生死的邊緣拉回。法律與人情,並非冰火不容,只是有時您未能懂得讓它們相融的方式。

雨果的著作《九三年》向我們講述的正是法律與人性的衝突:郭萬、德拉朗科侯爵、西穆爾丹,他們每個人一開始都在沿着自己設定的軌跡行走。突然,全部背離了原有的方向。法律讓他們服從,他們選擇了用死亡祭奠人性。法律本身無情,然而法律背後的人卻情深意重。法律對您的懲罰只不過是您的女兒愛你、關心你的另一種方式。所以,希望您心懷欣慰地收下這份溫暖的罰單,帶着女兒的孝與愛繼續行走平安之路。

其實,法律的初衷也是爲您能有更好的生活,而您女兒的行爲只是一種無奈的愛的詮釋。法律,可能死板而冰冷,但因爲您的家人,它也可以滿含柔情,打動人心。

法與情間無溝壑,您可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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