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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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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

爲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爲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通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後,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爲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繫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繫,家長和學生也可通過學校公用電話0813-3950040聯繫.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通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短信聯繫除外),切忌自身沉溺於手機和網絡,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爲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於網絡和手機遊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爲,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爲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遊等。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

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爲保管。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繫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爲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繫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繫,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班級考覈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考覈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後,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係,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爲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白土崗鎮中

20xx年8月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爲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小學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手機拿到學校後由班主任進行保管,學生需要用時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使用,放學後帶回家。

第二條: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好學生引導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

第三條:如學生違規將手機帶進學校,收繳後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長到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各位家長朋友,手機作爲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這些弊端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生態圈,讓我們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4

爲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爲習慣。根據中學生身心特點,學校將採取“家校合作”和“協同育人”的方式,加強對學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依據《XX市XX中學章程》第一章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條,現針對學生手機的使用做以下明確規定:

手機作爲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機遊戲,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試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爲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教育引導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現對在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具體辦法如下: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校園,如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到校,應經本人申請,填寫《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家長簽字認可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後,方可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學生在進入校園後必須立即將手機等電子產品關機。

第二條進入校園後按學校規定寄存在各班手機櫃中內保管(務必關機)。手機櫃由學校統一配置,每班配備兩把鑰匙,由班主任總負責,並指定兩名學生各管理一把。手機櫃鑰匙負責人負責每天收、發學生手機,放學後由負責人及時發放。學生如因請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機的應寫好申請便條,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名,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手機。鑰匙管理人憑此條方可辦理領機。除此之外,校園內一律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繫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學生考試期間,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具體處理參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

第五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班主任處或德育處,並報德育處備案,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反饋信息。

(二)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交由班主任代管一週,班主任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討,並在班級對學生進行通報批評。

(三)第二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一個月,一個月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給予警告處分,同時取消本學期的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四)第三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至學期末,學期結束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予以嚴重警告處分,同時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教育工作,處分結果記錄到學生學籍檔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發現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

(六)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處罰。

第六條不得利用班級、宿舍插座給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一經發現,立即收繳,由班主任代管並通知家長,學期末由家長申請領回;對於屢次違規充電的將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5

爲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精神,保護學生視力,進一步做好預防學生沉迷網絡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學生觀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視頻,規範學生日常行爲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並且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經學校研究,特制訂《XX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望全體師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一、成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所有中層、各級部長及班主任

二、基本原則

正面教育、及時引導;

教育爲主、處理爲輔;

保護合法權利、尊重學生人格;

強化家校共育、校內校外並重。

三、管理細則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原則上學校禁止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遊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嚴禁帶入課堂。

2.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各班主任進行自查,將複印件週二中午前上交大隊部。

3.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

4.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5.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6.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7.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對違規手機的處理要注意程序正當,對學生違規使用的手機的處理方式,應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制度規定,向學生說明處理的事實依據和校規依據;妥善保管罰沒的手機,避免學生個人隱私權和財產所有權受到侵害;同時要有嚴謹的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沒收登記記錄、領回記錄等規範而具體的過程性材料,決不能損毀學生的手機。

教師及家長在對違規學生處理教育時要講究方法與技巧,陳述利弊、循循善誘,並且及時關注學生在教育處理後的心理變化、使學生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變消極牴觸爲積極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學校通過線上線下平臺進行宣傳手機管理規定,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①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無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機。週末或節假日期間,可在家長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②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項目,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遊、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發送紅包等。

③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手機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爲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學校旨在通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爲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並閱讀完這份方案後,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並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6

爲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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