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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4.7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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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任何事情都講究證據,聊天記錄是我們生活中出現爭議比較大的,當然爲了更好的保障大家的個人權益,相關的法律也是比較完善的,以下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1

一、公開社交軟件聊天記錄算侵犯隱私嗎

1、不一定,要看公開的內容有哪些。

2、未經他人允許公開社交軟件聊天記錄公開不違法。

3、但是如果公開了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包括:用戶名、頭像、圖片、姓名等,則觸犯了法律。

4、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爲: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二、隱私權包括哪些權利

1、個人生活自由權

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干預、破壞或支配。

2、情報保密權

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信息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係、愛好、信仰、心理特徵等等。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例如,對公民身體的隱祕部分、日記等不許偷看,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強制披露其財產狀況、社會關係以及其他不爲外界知悉傳播或公開的私事等。

3、個人通訊祕密權

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權制度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現代通訊的發達聯繫在一起的,信息處理及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個人通訊的內容可以輕而易舉地被竊聽或竊取,因而,保障個人通訊的`安全已成爲隱私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4、個人隱私利用權

權利主體有權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隱私,以從事各種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如利用個人的生活情報資料撰寫自傳、利用自身形象或形體供繪畫或攝影的需要等。對這些活動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隱私的利用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有悖於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例如利用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製作淫穢物品,即應認定爲非法利用隱私,從而構成違法行爲。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2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對方是違法的。對方可能會涉嫌侵犯當事人的隱私權。

法律分析

公開當事人聊天記錄的行爲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祕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以及公開的人羣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隱私就是私事,個人信息等個人生活領域內的事情不爲他人知悉,與公共利益、羣體利益無關,禁止他人干涉的純個人私事。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隱私權的主體應爲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隱私權的目標是保持人的心情舒暢、維護人格尊嚴,而且,隱私權是一種人格權,是存在於權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權利,亦即以權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爲標準的權利。人格權最明顯特徵在於其非財產性,企業法人的祕密則是與企業法人的經濟利益相掛鉤,是企業的一種財產。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 第2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爲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爲:(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3

聊天記錄算證據嗎

聊天記錄算證據,屬於電子證據的一種!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規定,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勘驗筆錄八種,而其中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佈的信息;

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羣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都屬於電子數據。

應當注意的是,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聊天記錄要作爲證據使用,還要保留好原始載體。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聊天記錄被對方公開算違法嗎 第3張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第十四條: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佈的信息;

(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羣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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