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先罵人算尋釁滋事。罵人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爲的,而且很多人都會對這樣的言論自由都分辨不清,這樣是公民對法律的認識還不夠到位,以下看看一方先罵人算尋釁滋事。
【法律分析】罵人威脅能構成涉嫌尋釁滋事罪和侮辱他人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按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破壞社會秩序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辱罵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屬於情節惡劣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辱罵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罰: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法律分析:一般罵人行爲,情節輕微的,不算尋釁滋事,以侮辱性的語言攻擊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況嚴重的,即構成侮辱罪。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破壞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一般罵人行爲,情節輕微的,不算尋釁滋事,侮辱性的語言攻擊他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況嚴重的,即構成侮辱罪。
2、追逐、攔截、罵他人,情節惡劣的,破壞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除外。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辱罵能否構成尋釁滋事罪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辱罵不屬於尋釁滋事的行爲表現,所以辱罵是不構成尋釁滋事罪的,但可能會構成侮辱、誹謗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1、侮辱他人的行爲。
2、侮辱行爲必須公然進行。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着第三者甚至衆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
3、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但必須是具體的,可以確認的。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爲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爲,但不屬於情節嚴重,只屬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