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費需要多少錢,在日常生活中有時候避免不了會發生一些糾紛,有時候總有一些糾紛需要法院解決,法律是我們的武器,在我們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這個武器往往比刀劍更有用,以下了解起訴費需要多少錢。
受理費標準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非財產案件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向法院起訴的起訴費會根據案件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化,比如離婚案件的費用就是50元至300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而涉及到財產的就是按照比例收取了
一、 起訴費用大概需要多少
起訴的費用通常根據起訴案件的類型來判定,勞動仲裁案件的起訴費相對較少,通常是10元,其他民事案件非財產類的通常在10-50元不等,離婚案件在50-100元,知識產權500-1000元,具體的民事起訴費用收費標準按類型區分是:
(一)、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1、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
2、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3、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5、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
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財產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根據《收費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
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二、民事訴訟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起訴狀
起訴狀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真實、具體、清楚,訴訟請求明確合法,並應當在起訴狀中簡明陳述案件事實及起訴理由。
如果是公民個人起訴的,應當在起訴狀落款處由起訴人簽名,如果是由公司法人單位起訴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明文件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應當向法院提供證明起訴人身份的材料。起訴人如果是公民的,應向法法院提供起訴人個人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二代身份證需要複印正反兩面)。起訴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同時,如果起訴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單位的,根據現在法院的普遍要求,還得提供在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公司法人的應當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的被告基本情況的證明。
3、證據材料
辦理立案手續時,還得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並製作證據清單,所有證據材料應當編好頁碼及證據序列號。
4、委託律師的話,需要提交委託手續如:律所公函、授權委託書。
5、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表比例計算訴訟費。
案件類別財產數收費標準
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分割每件10—50元
涉及分割的財產不超過10000元不另收費
涉及分割的財產超過10000元超過部分按1%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每件50—10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10—50元
財產案件爭議金額或價額(下同)不滿1000元每件50元
1001—50000元的部分按4%+10交納
50001—100000元的部分按3%+510交納
100001—200000元的部分按2%+1510交納
20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1.5%+2510交納
500001—1000000元的部分按1%+5010交納
1000001元以上按0.5%+10010交納
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每件500元—1000元
行政案件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30元
專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每件30元—100元
行政賠償案件不收費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20—50元
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減半交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價額10000元以下每件50元
執行金額或價額1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按0.1%交納
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金額或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30元
保全金額或價額1001—100000元的部分按1%+20交納
保全金額或價額超過100000元的部分按0.5%+520交納
5、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6、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30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7、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8、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9、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50萬元以下的按標的×0.5%+50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標的×0.1%+2000交納。
10、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財產保全金額1千元至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1%+20元計算;超過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0.5%+520元交納。
11、其他訴訟費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收費辦法收取。
12、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受理費每件爲50元。
依照《民訴法》第179條第1款(1)項之規定(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當事人對一審判決或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訴訟費。如當事人對再審判決或裁定不服,又提出上訴的,上訴人應按規定交納再審上訴費。
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決定當事人是否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