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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買賣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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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房屋買賣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

第二部分:本房產剩餘銀行按揭款項共計 15.73萬 ,自本合同簽訂當月起,工商銀行按月返還的房產按揭款項每月元,由乙方代替甲方及時、足額繳納並承擔不能繳納的相應責任。上述第三、第四條付款中,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相應書面材料。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於年 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證房屋及其屋內已有設施的、水、電等基本條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條件存在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出面協助處理。

2、雙方定於年 月日,暨房產證辦理完成滿5年之日起,3個月內甲方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正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後,乙方支付甲方房產過戶保證金元。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第六條 關於房產證過戶的補充說明

雙方約定,暫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具體過戶期限和權利義務根據本合同第5條第2款規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七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八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房內有關水、電、物業、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開戶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2、房屋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有關水、電、物業、有線電視,電話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此引發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3份。其中甲方留執1份,乙方留執1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現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爲了確保甲、乙兩邊的正當權柄,現就住宅及車庫交易有關事變簽署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兩邊配合協商,甲方誌願將位於市號2棟4單位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此中:住宅修建面積爲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修建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爲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額均爲人民幣)。此代價自甲乙兩邊簽署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動。

第三條

付款方法:實驗分期付款,首期付出陸萬元整,第二期付出壹拾萬元整。詳細付出時間及方法如下:

(一)乙方陪伴甲方到銀行送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衡宇全部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好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 《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利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確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送還按揭貸款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十五日內,與乙方配合到房產部分管理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管理所有權過戶手續,衡宇的產權及利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利用權,原入住職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十五日內搬離。

第五條

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克不及到發證構造管理“使用人”變動手續的現實環境,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停止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生意業務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羅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種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劃定的時間內將購置上述住宅、車庫的款子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劃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三)甲方未在劃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衡宇出租代價的三至五倍代價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交易協議簽署後,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停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子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具名並經市公證處公證後見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3

賣房人:

買房人:

20xx年2月27日

安置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第___單元 室,房型是 室___ 廳,房屋結構爲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並附帶_________一間,位於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 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 。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2、甲方應在拆遷辦通知交房後五日內,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甲方應在交房當日(20xx年12月31日前)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車庫鑰匙及該出售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原件交付乙方。

第七條 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20xx年12月31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_30_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 1 %(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_60_天(大寫數字),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要求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並按 1% 利率付給乙方利息。

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爲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以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條款約定進行。

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可以辦理一個月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叄拾 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拾 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 1% 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 百分之貳百 (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願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後,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並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 10 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 10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0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 1% 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 百分之貳百 (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願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 30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爲乙方 名下,並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 叄 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 乙方 承擔。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爲乙方 (姓名)名下,甲方須爲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費用由 乙方 承擔。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 30 天內取得姓名標註爲乙方 (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0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 1% 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百分之貳百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託代理人爲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出售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但同法律公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20xx年2月27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人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一份 四 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_____各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

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 提請見證人(中間人)協商解決。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人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同意以上條款,房屋買賣雙方簽字,合同生效。

出賣方(甲方)簽字: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甲方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目前住址:

郵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手機 日期:20xx年___月___日

購買方(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單位: 乙方戶籍地址:

乙方目前住址:

郵編: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手機: 日期:20xx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 簽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xx年___月___日

工作單位: 手機:

見證方(中間人) 簽字: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日期:20xx年___月___日

工作單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4

買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共有權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狀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稱“該房屋”)爲樓房/平房,具體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所在樓總層數爲_____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爲___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爲準。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爲___________。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共有權人本人在簽署時需到場)。

(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性質爲下列選項中第_______種情形:

1.商品房;

2.已購公有住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4.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遷房、安居房、康居房、綠化隔離地區農民回遷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爲第____種: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項權利證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五)該房屋的出租情況爲第_____種:

1.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2.賣方已將該房屋出租,買方爲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關於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三條成交價格、付款方式

(一)該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買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高於成交價格的20%)。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的有關價格另有約定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一。

(二)買方採取下列第___種方式付款:

1.全款支付,合同簽訂時支付定金_______元人同幣,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人民幣。

2.貸款

(三)關於貸款的約定

買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辦抵押貸款,買方因自身原因未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買方自行籌齊剩餘房價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賣方;(2)買方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自行負擔;(3)本合同終止,買方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辦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買方對賣方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屋。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房屋使用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費用,由賣方承擔,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轉移至買方名下。

買方和賣方對房屋目前的質量狀況表示認可,賣方保證沒有隱瞞房屋潛在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房屋的交付

賣方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件一中所列物品;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4.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_____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責任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___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賣方在退還款項時,可直接將違約金扣除。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質量狀況發生變化的處理

在雙方正式交接前,如果房屋質量出現明顯變化(如遭受水淹、火災、車輛撞擊等),雙方對合同價格重新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上述狀況是由於一方故意造成,實施上述行爲的一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相當於合同價款%的違約金,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賣方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的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賣方/買方繳納。

第九條權屬轉移登記

(一)當事人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買方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賣方的責任,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承擔已付款的%作爲違約金。買方不退房的,自買方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賣方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並於買方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買方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因賣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應當向買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未遷出的,自逾期超過_______日起,賣方應當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2.雙方確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及市場行情的變化均不構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違約方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仲裁)費用、差旅費。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各方確認,本合同中書寫的聯繫方式作爲各方日後聯繫的依據,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其他方,否則,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聯繫方式送達相關文書時,視爲送達。

第十四條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賣方_______份,買方_______份,房屋權屬登記部門一份,_______份。

賣方: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共有權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5

甲方:姓名:

住址:

乙方:姓名:

住址:

鑑於:

1、 甲方通過集資建設樓房, 在吉埠新村返遷地擁有住房一棟。

2、 甲方願意把其通過乙方現金方式集資建房取得的房屋第四層左邊一套(面積爲壹佰伍拾平方米,包括樓梯間)所有 權歸於乙方。

3、 甲方確定乙方取得的本處集資房第六層右邊一套(601)房 產權完全屬於乙方所有。

4、 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到房屋產權乙方名下期間,乙方爲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擁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 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吉埠新村(自建 房 5 棟)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集資房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 甲方集資房屋坐落於吉埠新村返遷地一梯 2 戶九層。

2、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爲上述鑑於第二條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3、 整棟樓梯間爲甲乙雙方共同通道。 第二條、集資房交付、產權的辦理與取得 (一) 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房屋直接交付予乙方。乙方即可行使實際產權人權力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 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 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後,在可以過戶之日起 3 個 月內,將自建房 5 棟第六層右邊全套(601)壹佰伍拾平方 米的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協助乙方過戶至乙方名下 (過戶所需費用由乙方給付) 。

2、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至該房屋權暫時或永久無法辦理至乙方名義下,乙方爲實際產權人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和糾紛。

第三條、 除集資款的費用承擔 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除收取本套集資房的房款和報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

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額外的費 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 除應全部退還乙方付給 甲方的集資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當時房屋市場價值數額相等的違約金。 第五條、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合同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 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簽署本合同時,對此合同的簽署 取得了其家庭甩有成員,共同權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合同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六條、該合同簽訂,代表甲方簽訂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員、 共同權人的意願。簽訂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甲方家庭所有成員、共同權人不能損害乙方的權益。

第七條、附加條件 如果乙方要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甲方。

第八條、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共 3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20xx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____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願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____省_____市_____區_____號_____樓(層)____ 室的房屋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於____年,房屋結構爲_____結構,層高爲_____層,建築層數地上____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 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___元,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2、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購房款到賬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賃關係自動轉爲乙方,由乙方負責收租。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_____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關於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合同生效後,如遇政府徵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甲方擁有房屋合法所有權證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簽署的賠償協議複印件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簽章): 乙方簽名(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7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爲: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爲: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爲: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爲: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狀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爲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狀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爲(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能夠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能夠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貼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貼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職責。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職責: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職責。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職責: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取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取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________×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職責。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職責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貼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爲_________m2,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到達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到達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職責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職責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職責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職責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職責,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職責,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這是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來源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能夠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這是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這是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潛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賣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這是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潛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買受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這是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帶給方同意,這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務必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職責。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狀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這是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職責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這是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帶給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職責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潛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職責。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職責。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資料不明確,這是合同雙方當事人能夠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資料,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能夠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原則上,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於 戶的房產給乙方。該房屋戶型爲

二室二廳一衛一廚,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住房,權屬爲私產,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未曾裝修。本房產因暫無房地產權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房地產權證》證載面積中存在誤差,若開發商不予追究,甲乙互不追究,其成交價不變。若開發商就實際面積提出補退,房屋實際面積大於購房合同面積,由乙方按購房合同原價支付,房屋實際面積小於購房合同面積,開發商退款經甲方退於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價爲人民幣整(大寫: 整),按套計算,包括公共維修金、房屋現有設施等所有費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加。

三、甲方須提供該房集資建房協議、購房發票原件等相關所有證明文件,出示本人( )與共有權人( )身份證並提供複印件各壹份。

四、甲方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前無其他拖欠費用及法律上的障礙,該房屋所有權爲合法取得,即權力無瑕疵。甲方保證其丈夫、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於 年 月日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不得拖延。乙方向甲方 銀行賬戶(戶名: 賬號尾號: )

轉賬 元整(大寫: 元整),銀行轉賬憑證即爲交易憑據,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即時起歸乙方行使,其建築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併入乙方使用,甲方與此房屋再無任何關係,甲方親屬也不再享有任何與此房屋相關的財產繼承權。甲方應於當日將該房屋房產實物全部鑰匙及所有購房資料原件、合同文書等權力憑證及房屋相關的資料和物品等正式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爲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

六、由於現實原因,本小區房產暫未辦理房地產權證,乙方對此情況瞭解且自願購買該房,經雙方協商,在政策容許的情況下,由開發商(林業局)爲職工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甲方應直接以乙方名義報送相關資料,甲方負責配合乙方提交辦理內部房屋轉讓所需的相關資料。在爲乙方辦理房地產權證過程中,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若仍需甲方到場配合辦理,甲方必須在限定時間範圍內到場配合辦理,不得延誤。若政策不容許以乙方名義直接辦理,只能暫以甲方名義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情況下,房地產權證辦理過程中,需繳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義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所有人署名雖爲甲方,但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房產證、土地證也交由乙方留存。待房屋容許過戶的第一時間或乙方要求過戶的第一時間,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爲乙方及其共有人,過戶所需購房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許再行轉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藉口將房地產權證寫成第三人或私自轉讓第三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違約責任。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任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房款的20% 。

十一、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履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房屋買賣協議書”永久有效。

十四、本協議全文共叄頁,爲兩頁紙正反兩面打印。

甲 方: 乙 方:

(摁手印) (摁手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9

借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房產證照借用給乙方使用,乙方承借甲方房屋房產證照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房屋位置

甲方借給乙方房產證照上體現的房屋位於雙城市西北隅 路,從 面起第戶。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借用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借用該房屋房產證照僅作爲抵押貸款使用,房屋使用權仍歸甲方。

三、雙方責任

1、乙方要在政府部門、開發商拆遷該房屋前,無條件將房產證歸還給甲方。

2、如甲方房屋在政府部門、開發商動遷前十五日之內,乙方不能如期歸還甲方房屋房產證照,乙方要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捌萬元(80.000元)人民幣作爲房屋房產證照贖金。

3、乙方在借用期間,如發生房屋房產證照丟失、毀壞, 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賠甲方經濟損失。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房屋買賣協議書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爲:總金額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待房屋過戶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 (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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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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