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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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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很多人在結婚的時候都會給對象置辦彩禮,以示自己求娶媳婦的真心,當然了也有一些人置辦彩禮是爲了風俗習慣的講究。下面看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1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且已經實際共同生活;給付彩禮方,沒有因爲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彩禮已經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2

一、不返還彩禮的五種情形是什麼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如下: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 第2張

二、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當我們瞭解了彩禮是否應該返還的法律規定,在決心要起訴返還彩禮時,我們還需要準備哪些有力證據呢?

1、 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藉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爲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 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爲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 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爲證人出庭作證。

對於結婚是否需要給付彩禮給女方,我國法律上面沒有做出相關的規定,因此多數時候可以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協商確定。但在彩禮返還方面,爲了避免引發更大的糾紛,《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中明確了在三種情況下,女方需要返還男方彩禮。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3

一、不返還彩禮的情況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我國沒有規定不返還彩禮的情形,僅規定了需要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這三種情形分別是:

1、當事人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僅事實婚姻情形;

2、當事人雙方雖然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但實際上沒有共同生活過;

3、一方當事人在結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爲導致其生活苦難。後兩種情形返還彩禮需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二、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結婚時一方給另一方一定的彩禮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沒有結成婚,要求返還彩禮也是合法的,那麼如果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訴後,女方有能力退還彩禮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禮不退也是屬違法的,甚至可以定罪。

1、向男方索要彩禮之後,不結婚甚至消失不見的。

女方索要了彩禮,不與男方結婚,也不退還彩禮,故意把責任歸結於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現逃逸的情況。這就有騙婚的嫌疑,從法律上說也屬於詐騙罪。

2、在脅迫下籤訂“彩禮婚姻契約”,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

兩個當事人雙方在彩禮給完,婚事卻沒談成,出現了不同說法。女方拿出所謂的彩禮契約說男方自願的,而男方卻說因脅迫被欺騙付的彩禮。如果這樣,根據調查覈實,會根據合同法規定,女方這麼做屬於違法,並且通過欺詐逼迫手段強迫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不返還彩禮的5種情況 第3張

三、結婚多久彩禮不用退回

一般情況下,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辦理了婚禮,法律上雙方僅是同居關係,如果同居時間較短(1年以下的),彩禮一般應當返還!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還。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男方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只有三種情形如下:

(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其中第(二)、(三)種情形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在一般情況下,彩禮贈送了是不能返還的,但是如果滿足法律規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先協商退還,協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結婚彩禮錢怎麼給也是很多人會去斟酌的地方,因爲結婚彩禮錢多了少了感覺都於理不合,是需要去好好用心講究一下的。當然啦,如果夫妻雙方以及雙方的家庭都不注重這些的話,情意到了就可以了。畢竟“千里送鵝毛,禮輕情意重”,一般來說,夫妻之間的感情還是需要實際行動去維繫的,一朝一夕的錢財所得並不能夠代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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