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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保密協議書6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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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資保密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資保密協議書6篇

工資保密協議書1

甲方(企業):xxx五金製品(惠州)有限公司

乙方(員工):男/女,身份證編號:

前言:同工同酬是一個理想的薪資狀態,但事實上在企業中技術職能、管理職能、勞動強度及個人能力等不可能完全相同,不可能出現“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這樣收入也就有所差別。如果收入公開,職員中很多人習慣以已之長比彼之短,而產生內部隔閡,造成職員間的相互攀比及心理上的不平衡,最終影響了整體職員的工作積極性。鑑於此,公司實行職員間工資保密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公司薪酬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的工資薪酬體系設置屬於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內容之一,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屬於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二、雙方同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有意無意打聽他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得炫耀或泄露自己的工資待遇,不得評論他人薪資等情況;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舉報;同等甲方也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泄露乙方工資。

三、乙方承諾,雙方自解除勞動合同後半年內,應遵循誠實守信原則,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職人員及其有關同事、好友坦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職的工作待遇情況,違者永不錄用。

四、雙方同意,薪資知情人員(總經理、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等,非經覈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薪資,造成傳播、比對等後果者,予以開除處理。

五、乙方工資組成部分中“職務津貼”由甲方總經理單獨發放,乙方必須嚴格保密並遵守甲方“職務冿貼”的發放形式,不得宣揚透露,也不得打聽他人有無“津貼”及“津貼”多少。

六、雙方同意如下違約責任條款,同意責任條款泊法律效力。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一、二、四)條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乙方的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或承擔其它賠償責任。

2)違反本協議第五條款,甲方按取消津貼處理。

七、本協議中的任一條款如果無效,不影響其他任何條款的效力。

八、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其內容,經充分協商,並完全瞭解各條款法律含義。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加手印):

公司代表人:

日期:20xx年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工資保密協議書2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工資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資體系設置屬於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內容之一,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屬於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工資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資福利待遇,也不得泄露自己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得評論他人工資情況;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工資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更不得散佈、傳播。

三、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甲方就職的工資待遇情況。

四、工資知情人員(分管領導、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非經總經理同意外,一律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工資,如有泄漏情況者,予以開除處理。

五、違約責任約定: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3個月工資標準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根據乙方情況給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決定。

六、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西陵區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資保密協議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學校薪酬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工資薪酬體系設置屬於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內容之一,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屬於甲方學校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不得評論他人薪資等情況;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不得傳播、散佈、比對。

三、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學校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學校就職的工作待遇情況。

四、主辦核薪人員或財務算薪發薪人員等,非經覈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情事,予以開除處理。

五、違約責任約定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一個月薪資總合,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據乙方情況給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決定。

六、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資保密協議書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爲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列爲、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爲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爲第三人謀利、或爲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爲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資保密協議書5

甲方:公司

乙方:

乙方作爲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事宜,自願與甲方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乙方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甲方公司“商業祕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發表、未曾公開的、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爲甲方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公司採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範圍內人員知悉的信息。

2、乙方對甲方公司“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其內容和範圍包括並不限於: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

經營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經營決策、經營規劃、經營戰略、開發計劃、研究報告、價格資料、財務信息、財務報表、資本運作、營銷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招投標標底及標書、合同等。

技術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擁有的設計、程序、配方、技術方案、生產工藝、製作方法、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文檔、設計圖紙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訣竅、管理規劃、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業模式等。

電腦系統信息:甲方公司電腦系統所存儲、使用的電腦軟件、電腦軟件處理流程和結構設計、電腦程序代碼、電腦數據庫、電腦文檔、電腦數據、電腦系統登錄帳號、密碼、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電子形式存儲於電腦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策劃、創意、軟件、編程、數據庫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公司對其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屬於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業祕密”的記載形式不受任何載體所限,包括但不限於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盤、電腦、硬盤、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或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維護甲方公司商業祕密,履行保密職責。

2、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傳播、出版、轉讓、處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公司其它職員)知悉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3、乙方不得竊取、刺探與本職工作或者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公司商業祕密;

4、乙方履行職務的需要時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信息,但不得未經甲方公司許可、授權擅自複製、拷貝、轉發、傳輸等。乙方在履行職務之外不得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信息;

5、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信息,無論其記錄的載體屬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備,乙方均負保密責任;

6、無論是否在甲方公司辦公場所內,乙方對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信息均負保密責任;

7、乙方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8、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相關制度,嚴格執行甲方公司規定的保密措施;

9、乙方不得利用職權強制其它員工違反保密義務;

10、乙方應當於勞動合同解除、終止、離職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將其所持有或保管並記載着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信息的載體返還給甲方,或將記錄在乙方自備載體的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信息轉載至甲方提供的載體上並將自備載體的信息消除;

11、乙方如發現甲方公司祕密被泄漏或者自己過失泄漏甲方公司商業祕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開之日止。

2、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保密義務不因甲方公司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而無論勞動合同因何種原因解除、終止。

3、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保密義務不因乙方離職而免除,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4、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保密協議,甲方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給予乙方處罰和處分。乙方的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視爲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五條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工資保密協議書6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制定下列條款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爲甲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

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爲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爲下列第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元,按月支付元/月。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爲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爲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爲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爲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爲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爲,視爲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爲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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