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娛樂資訊 > 開心樂園 > 關於畢業生合同彙編五篇

關於畢業生合同彙編五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2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畢業生合同彙編五篇

畢業生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法人代表:

乙方(學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年,從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山東省勞動合同規定》

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

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 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山東省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合同 篇2

發佈時間:

甲方:

學號: 所屬學院: 年級及專業:

本、專科層次: 身份證號碼: 班主任:

乙方:

根據國家和**市畢業生就業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應甲方自願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爲甲方辦理留存個人檔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畢業生檔案保管合同範文,合同範本《畢業生檔案保管合同範文》。

第一條 甲方屬於**工商大學應屆畢業生。由於甲方畢業後已經和用人單位簽約,且用人單位不保管檔案,爲方便學生就業,甲方自願申請將個人檔案暫時保存在乙方。

第二條 乙方承諾在20xx年7月1日前,爲甲方免費保管個人檔案兩年,在此期間,甲方可隨時辦理檔案轉出手續。

第三條, 兩年免費保管期滿後,若甲方未將檔案轉出, 甲方應在每年的7月1日前向乙方預交一年的檔案保管費。

第四條,畢業生提取本人留存學校的檔案,須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代取檔案者須帶上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書和代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生效。

第六條、學生可以在檔案館網頁上查詢檔案的去向: .

甲方: 乙方:

家庭詳細地址(用正楷字填寫):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家庭電話: 電話:

移動電話:

簽字: 檔案館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合同 篇3

1、學習勞動法規。

我國的《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勞動合同管理規定,是調整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解決勞動爭議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規,畢業生在實際就業之前應對這些法律常識有所瞭解。“法盲”是侵權者最爲青睞和覬覦的獵取對象。

2、重視勞動合同。

如何簽訂勞動合同,關係到畢業生在實際就業過程中合法權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時簽訂。到單位報到後,畢業生應儘快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勞動關係能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能得到及時的保護;

其次,要逐條細看。對勞動合同的內容,畢業生要仔細分析,權衡利弊,切忌盲目簽字。對模糊詞句要提出質疑,對不平等條款要敢於指出,對不公平合同要堅決拒籤;

最後,要保存證據。簽訂勞動合同後,畢業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爲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以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

3、善用救濟方式。

掌握合法的維權手段是解決合法權益受損最有效的途徑。一旦在實際就業中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應該積極運用法律武器,通過申請調解、仲裁、訴訟等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對於用人單位一般的違規行爲或爭議不大的問題,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向該單位所在的區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罰。

許多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遇到不合法的事情也會選擇忍氣吞聲,究其原因是不想失去寶貴的就業機會。這樣做只會讓部分不良企業更加肆無忌憚,維權之路也會變得無比艱難。勇敢的說不,纔是在留住工作。

畢業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 達成如下協議 :

一、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公司發展及工作需要 , 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工作( 工種 ) 。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部門及崗位。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時,每週工作 40 小時。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內月工資標準爲 (人民幣)。乙方試用期滿被甲方聘用爲正式員工後,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工資制度適當調整乙方工資。

2、甲方確定每月 日爲發薪日。

3、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 一 )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二 )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 ,甲方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 二 ) 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 , 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 三 )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

(一)試用期內,乙方須自覺接受甲方安排的入職培訓。

( 二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 三 )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 保證安全生產。

( 四 )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 五 )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

( 六 )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 一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

3 、乙方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

3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 七 ) 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 九 )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責任

1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 , 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 , 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 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 , 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 , 同時 , 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 1% 補償員工。

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 一 ) 款未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應一次性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 、由甲方提出 , 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1 、 2 、 3 、 4 項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2 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項解除勞動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 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

1 、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

2 、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

3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 三 ) 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

合同期內,如乙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乙方需支付甲方元的違約金。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 , 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 小組 ) 申請調解 ;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 , 雙方必須履行 ;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

1、甲、乙雙方簽訂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及知識產權權屬協議書》,與本合同一併生效。

2、甲、乙雙方認爲有必要簽訂的其他與勞務合同有關的協議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3、如乙方因違約或違紀行爲,甲方有權從乙方未支付的工資及其他款項中予以扣除違約金或罰款,不足部分依法進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 , 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 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 ,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的附件 ,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及知識產權權屬協議書》

( 二 ) 《畢業證代管協議》

( 三 ) 《擔保書》

說明 :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 , 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 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 ,

或深圳戶籍的員工 , 男職工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十年 , 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 , 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 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 , 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 ; 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 , 試用期可以延長 , 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訂勞動合同 , 工作崗位未變更的 , 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 , 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 , 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 ,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 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 ,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後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 , 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 , 應體現公平原則 , 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 : 每滿一年 , 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 ; 滿半年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發 ; 不滿半年的 , 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3項、第九條第 ( 一 ) 款第 4項a 解除勞動合同 , 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 , 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 , 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期滿不起訴的 , 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 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 , 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

畢業生合同 篇5

眼下,又到了應屆大學畢業生尋找就業機會的時候了,怎樣簽訂勞動合同才能保障自己作爲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成了這些學生不得不面對和思考的問題。一般說來,有以下幾點是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注意的:

一、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合法。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前提,因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其中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須符合法定條件,爲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如經協商一致採用書面形式等。

二、一年期合同試用期不能超60天。

剛剛進入一個用人單位,一般都會有一定的試用期。國家對試用期的長短進行了明確規定,即: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需注意的是,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三、工作內容、勞動條件應細化。

崗位工種外延大或比較廣,說明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當事人從事的崗位工種變化範圍大。求職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崗位工種適度細化。對於試用期、培訓、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求職者可提出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四、掌握必要的相關知識。

求職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法律責任等規定。這樣,求職者纔有可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另外,掌握用人單位違反哪些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也有利於求職者在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中爭取主動權。

五、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特別要強調的是,勞動合同應在求職者上崗、試用前與用人單位簽訂,而不是試用合格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未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並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六、掌握相關細節。

簽訂勞動合同前,應仔細閱讀關於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覈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因爲,這些文件會涉及求職者多方面的權益,當作爲勞動合同附件時,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當勞動合同涉及數字時,應當使用大寫漢字。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用人單位事先起草了勞動合同文本,要求求職者簽字時,求職者要仔細推敲,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或概念模糊的,應及時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說明修訂。

時尚熱點
影視資訊
娛樂小料
明星動態
電影電視
音樂圈
開心樂園